穿到八零新婚夜后,全家把我当宝 第13节(1 / 2)
“萧侄儿命好,娶到一个好媳妇儿。”
男人们摸着肚子,怎么吃都没吃够,特别羡慕萧厉。
“我这辈子积攒的福气都花在这儿了。”萧厉一双深黑的眼睛很明亮,面对大家的眼神,笑着说:“你们慢聊,我出去一趟。”
大伙看着他端着一个大海碗,里头装了大半碗菜,十大碗每一样都有一点,全都傻眼了。
他特么将人娶回家了,跟他们抢吃的也就算了,居然还要藏一半?
有人就要跟过去讨点来吃,江春生笑呵呵道:“我家蜜蜜还没吃呢,女婿给她送过去了。”
大家全都善意的笑了起来,心里遗憾的想着,究竟是谁发明的十大碗?为啥不是二十大碗菜?!
不止是他们有这个想法,林母和林桂芳也是这样想的。
她们虽然馋,顾忌身份端着矜持,开饭的时候还想着要慢条斯理的吃,保持好的教养。
可下去第一筷子的时候,看见其他人全都风卷云残,母女俩对看一眼,彻底放飞自己,敞开了肚皮吃。
吃到蒜泥白肉时口感清新爽滑,肥而不腻。豆瓣鱼肉质十分细嫩,豆瓣的香味浓郁,吸一口骨头里的鱼肉,居然像滑嫩的豆花似的直接吞了进去。
这菜真是绝了!
林桂芳没抢到最后一勺豆腐,遗憾地放下筷子,呜呜呜,什么神仙美味啊,如果不是怕丢脸,她真的想抱着盘子舔得锃亮。
她激动地握住林母的手:“妈,我决定了!我要投钱给蜜蜜开饭店!!”
第17章 这男人特招人稀罕
江蜜不知道林桂芳的想法,与江大嫂一块将厨房收拾干净。
“大嫂,你先去吃饭。”江蜜将匀出来的一份菜,递给江大嫂:“今天辛苦你了。”
“辛苦啥啊,你才辛苦呢。今天回门的日子,你可是家里的贵客,还让你下厨做了两大桌菜。”
江大嫂早就饥肠辘辘了,也不客气:“行,我先去吃了,你也赶紧吃,别饿坏了肚子。”
她端着碗走了。
江蜜累得腰酸背痛,这具身体是真的身娇肉嫩,忙活一个上午,便有些扛不住了。
身后传来沉稳地脚步声,她扭头望去,看见男人逆着光走进来,高大的身躯像青松一样苍劲挺拔。
“你来啦,阳阳和暖暖呢?”江蜜坐在板凳上,实在是不想动,朝他招一招手,端出一碗肉:“你们吃饱了吗?我给你们留了一碗肉……”
她看见男人碗里装着菜,愣了一下,不太确定道:“这是给我留的吗?”
“他们在屋里吃饭。”男人面对她水润明亮的眼睛,像是透着一种期待,他递到她面前:“给你留的。”
江蜜说不清心里什么滋味,在这缺吃短穿的年代,一桌子人在吃饭,他却记得她在厨房忙碌,还没有吃饭,特地为她留菜。
这种疼媳妇的男人,不管在哪一个年代,都特别招人稀罕。
男人的棱角线条如刀刻,五官深邃硬朗,不笑的时候表情很严肃。而他的嘴角总是紧紧闭着,平时很不爱说话,沉默而冷峻,不太好相处的样子。
可就是这样冷硬的男人,心里却很柔软细腻。
心口像是被撞了一下,微微悸动。
“你是傻子吗?”江蜜双手捧着碗,脸上扬起一抹柔软的笑容:“我是厨师,可以藏私,怎么会饿到自己?”
萧厉愣了一下,实在没想到这一点,面对她戏谑的眼神,低声说道:“你太瘦了,多吃一点。”
“哪里瘦?”江蜜在他面前转一圈:“我觉得纤浓合度,刚刚好啊。”
她眨一眨眼:“还是……你觉得我哪里小了?”
萧厉没反应过来,顺着她的视线瞥向她的胸口,陡然回过神来。他咬紧后槽牙,下颔紧紧绷着,对上她促狭的笑容,猛地转身离开厨房。
她似乎不像其他女孩子,行为大胆不说,言语也很轻佻。
他这样想着,大脑不受控制顺着她的话去想。
昨天晚上她贴着他的背,软乎乎一团。
一点都不小。
一股热气涌上来,他的脸通红,走在七月炎热的烈日下,炙烤得他心浮气躁。
江蜜草草吃了男人送来的菜,用小竹篮装着黄瓜和西红柿去堂屋。
大伙儿吃饱喝足,不好意思再留在江家,地里还有活要干,先走了一步。
林家母女还留着没走,坐在凳子上喝茶和江父、江母聊天。
林桂芳一看到江蜜,兴奋地起身朝她走去:“你的手艺太好了,我之前闻着香,觉得口味应该不错,可真的吃到嘴里的时候,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吃百倍,我学的知识都无法用来赞扬你。”
“你是第一次吃觉得味道好,多吃几次就腻味了。”江蜜把篮子递给她:“呐,你带回去。”
“谢谢蜜蜜!”林桂芳接过篮子挎在手臂上,忍不住驳回她的话:“我天天吃你做的饭,也会吃不腻,你啥时候开一家饭店?”
她之前想投钱给江蜜开饭店,妈妈并不赞成。说:“合伙生意并不如她想的简单,即便是有血缘的亲戚,一起合伙做生意,都会因为利益撕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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