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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太想放风,进医院的这段路途,我没坐车,也没让人给我撑伞,头顶肩头的雪融化成水珠缀着,被他轻轻拂去,双手被他拢在腰腹取暖,我僵硬得比手下的肌体还硬。
为了缓解此等尴尬,我抽回手,问他怎么不好好吃饭。
他垂首笑了笑:“没胃口。”
床头搁置的饭菜我尝了一口,清香不腻,非常适合病人,但他偶尔也会任性,特助先生求到了我这里。
我觑了他一眼,见他仍看着我,不由叹了口气,坐去床边,亲手夹菜喂他,他看了眼我,像得逞的坏孩子,乖乖张嘴把饭菜吃完,走前他对我说:“明天我想喝鸡汤。”
一向稳重的兄长一时不适应做任性的小孩,看也不敢看我,撇头去看结雾的窗,耳尖微微泛红。
我答应了他,作为交换条件,我获得了随意进出二楼房间的资格。
风鼓吹起窗帘,书房有一整面墙的书,眼睛一扫,看到JorgeLuisBorges的原文诗集,书脊磨损,但它屹立中心,可见主人对它的爱。
深色的桌上,摆着泛黄的画稿,旁边烟灰缸架着半支烟,相框内是少年人,是他,他那时就会这样人畜无害地笑,站在一棵大树下,手里那支巧克力冰棍淅淅沥沥化了一手,粉色的花瓣飘零在他背后。
翻开画稿,有许多人,或坐或卧,一律看不清脸,亦夹杂温小姐有名的代表作,那颗跳动的血心的草图,和一张珠宝戒指的草图,简单大方,右下角写着一串英文“prisoneroflove”。
这都是他曾经生活的痕迹,后来随着时光一起被掩埋在这里。
抽出那本诗集,它非常不忠心地又或者说非常诚实地暴露了主人的喜好,将那首因被翻阅过多,而有了痕迹的诗奉上——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他想留住谁呢?
晌午刚过新鲜的食材就送到,都被大厨处理干净,只等我这个厨艺不精的人开工。
靠在流理台,望着嘟嘟冒热气的锅,难免想起不该想起的事。
小时候我很粗心,刚跟阿森学会做鸡汤,就得意忘形,竟然忘记关火跑去河边玩,等回来,汤熬干了不说,锅都差点烧穿,后怕起来,一边打扫,一边哭,阿森下工回来,还以为我烫伤,翻来覆去检查我的手,我投入他怀中,问他我是不是很笨,他摸摸我的头,笑说怎么会,我的眠眠是最聪明的小孩。
后来,那只焦黑的鸡全进了小黑的肚子。
一走神,鸡汤滴在兄长胸前,我扯了纸巾帮他擦,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里是温润的亮光,他对我说:“谢谢你,希希,鸡汤很好喝。”
他骗人,我因为想起阿森,不慎手抖多放了勺盐。
“唔,”我故作沉思,“你就不怕我放点老鼠药吗?”
他笑得眼睛眯起来:“我又不是小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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