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范儿 第8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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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教她念书没兴趣,带她找人还是没问题的,傅秀做事雷厉风行,立刻就带她到了村头一间小屋里找那个知青。

那人正好在家,小屋只有一间,透过大开的房门,可以看到空气中的微粒,一个青年男子正坐在土炕上看书,手边放着只盛茶的大搪瓷缸子。

傅秀喊了声“沈同志”,那青年抬起头来,面容相当儒雅,鼻梁上架着副老式的金边眼镜,更添三分书卷气。

他忙站起来,笑道:“傅秀。”

两人明显是旧识,交谈的语气相当随意,傅秀转头去看傅桃,示意她跟人打个招呼,却见傅桃正直勾勾地盯着人家,脸色惨白,神情很不对劲儿。

那姓沈的青年微笑着看了傅秀一眼,目光中透出恰到好处的疑惑。

傅桃看着这个青年,脑子里是一片混乱,一会儿是大姐傅杏痛哭的脸,一会儿是外甥幼小的冰凉的身体。

就是这个人,勾引了她的大姐,在扮演了几年的好丈夫好父亲后,又为了回城毅然抛妻弃子!

第127章 重回七零当军嫂08

傅桃沉浸在刻骨的痛恨中, 眼前是仇人微笑的脸孔,映在她眼中, 如同往日噩梦重现,让她分不清前世今生。

“桃儿, 桃儿!”傅秀喊了她几声, 见她没反应,只好搬出万用万灵的借口,“自打掉了水里,就老这样,迷迷瞪瞪的, 也不知她在想什么。”

都是一个村里的人, 老傅家的小孙女落水又救回来的事儿,沈维之也知道。

他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 先请傅秀坐下,又问她的来意。

俩人一个青年, 一个少女,勉强算是忘年交, 沈维之曾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 在知青下乡运动中分配过来,他离家的时候什么也没带, 只带走了两大箱子的书。

傅秀不是个爱书的人, 但这年头的精神生活总是贫乏,运动开始之后, 更是只有八样样板戏可听,无聊之下,也只好通过读书来消遣。

两人是通过借书开始熟悉的,略作交谈之后,两人那心里登时都是一亮,这是个可以说话的人!

要说深情厚谊那谈不上,不过,都是不得不困守在这一方小山村的人,有幸遇上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对二人来说,怎么也是聊胜于无。

其实两人心里都清楚,别看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模样/她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小丫头,对方还真不好糊弄,要不是实在没有第二个选择,才不想跟这样凉薄/聪明的人打交道呢。

既然彼此都知道对方的秉性,相处起来自然少了几分热情,多了几分默契。

沈维之听了傅秀的说辞,就知道她是嫌麻烦推脱,但为了维持自己的人设(温文儒雅好说话),也只好微笑着扭头询问傅桃的意见。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傅桃身上一直忽冷忽热的,她扭头看傅秀,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她和姓沈的更好,怎么就是自己大姐被骗呢?

被沈维之一问,她立刻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蹦了起来,结巴了半天,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傅秀和沈维之一起耐心地等着她,过了会儿,沈维之终于不大耐烦了,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说:“要不……”

傅桃听出他有拒绝之意,一下子跟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大声说:“沈叔,拜托你了!”

沈维之的脸顿时和便秘了一样,他才二十三岁,还风华正茂好不好?怎么就被这么大的孩子喊叔了?

傅桃打算得很好,上辈子她都不知道大姐是什么时候和这个人渣好上的,这辈子她一定要擦亮眼,好好地看着他们,务必不能叫他祸害了自己大姐!

此后,她就常来请教沈维之问题,沈维之所在的生产队,傅卫东是生产队大队长,管着给他记工分,沈维之不敢拒绝大队长的闺女,讲得颇是尽心。

九月份又开学的时候,傅桃已经简单地打了个基础,傅卫东数出五块钱来,带着她和傅秀去了镇上的学校,给她办了入学手续,傅桃终于如愿。

在学校里,傅桃很快成了风云人物,她出手大方,身上常换常新的衣服,漂亮的头饰,还有经常在校门口等着接她的那个英俊的“韩哥哥”……一切的一切都让学校的女生们津津乐道。

在知道傅桃是傅秀的侄女后,对比过傅桃的衣饰鲜丽和傅秀的衣着朴素后,不少人甚至因此怀疑傅秀在家是个小可怜,不受家人重视了。

傅秀自然是啼笑皆非。她寄出去的第一封信已经得到了回信,在信里,叶静还夹了几张邮票,让她回信的时候用。

时光如流水一样逝去,夏天变成了秋天,秋天变成了冬天。

这个秋天,家里为新生命的到来做了诸多准备,这会儿得到物资艰难,要备齐东西,就得早早动手。

傅卫东还突发奇想,要给未出世的儿子备下小毛毯,城里大商店卖的那种当然买不起,不过他可以自制。

从收集羊毛,纺毛线开始,傅卫东干得很有劲儿,只要一想到这是给儿子的,他就干劲十足,一点儿也不累了。

傅秀看得心动,也想法儿寻了些羊毛来,蹭着大哥的东风纺成毛线,又央着老爹带她去染坊给毛线上了色,请老娘教她织毛衣。

马艳红手巧,会织的花样儿多,傅秀手也不笨,在她的指点下,几乎是日夜不停,织了大半个月,终于织好了一件红里带黄的毛衣。

毛衣整体是红的,只在红线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黄,看上去温暖厚实。

这是她织给姐姐的。

两人相隔太远,除了书信,没有交流的方式,反而让傅秀心里牵挂得更深,尽管知道叶静绝不会缺一件毛衣穿,她还是耐不住巴巴的织了一件。

她记得,夏天见面的时候,叶静比她略高些,并不比她胖,身量纤细,她特意把毛衣做成了休闲款式,宽宽大大,应该不会有不合身的问题。

马艳红原本以为闺女长大了要俏,织毛衣自己穿,谁知道她费了这么大力气,竟然是给别人的,当着傅秀的面就抱怨起来,“都是认识了个北京人,你看桃儿,就有本事大把大把往家拿东西,你呢,倒一个劲儿往外送。”

傅秀只是扭头不说话。

进了腊月,这天一大早,天上就飘起了小雪,吃过早饭不多一会儿,韩天君围着围巾戴着护耳骑自行车来了到傅家,说带傅桃去镇上赶集。

正是采办年货的时候,这两人走了不久,家里其他人也收拾起来去赶集了,傅秀留下看家。

她做了会儿作业,抬头望见外头的窗棂子上已经积了一层雪花,晶莹可爱,再一看墙上挂着的表,十点四十五,已经快中午了,便放下手里的笔,到灶上点火做饭,温了温昨天剩下的杂粮粥。

白菜凝固在玉米糁子里,在烧热的锅中渐渐化开,傅秀往里撒了点儿盐,盖上锅盖,蹲在灶间等着它熟。

傅家的壮劳力不少,便是傅杏,现在也开始挣工分了,今年的收成还过得去,年底分粮,傅家也没少得,平均一人总有个几百斤麦子,加上杂粮地瓜苞米等,足够撑过下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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