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恐领主 第66节(2 / 2)

加入书签

从树下走过的哥布林数量大概得有过千了,还出现了新的兵种——骑兵。这些哥布林骑兵和普通哥布林一样大,但没有普通哥布林那种肥嘟嘟的大肚皮,也没有皮包骨头一样干瘦的四肢,腹部坚实,四肢上都是看起来就坚硬的肌肉疙瘩,它们的坐骑是一种有多排牙齿的蜥蜴。

其中最大的一只蜥蜴上,坐着一个头戴骷髅头冠的老哥布林,他的腿上还放着一根人骨法杖。

昆茨只看了一眼就赶紧闭上眼睛,如果是个法师,是个觉醒天赋的家伙,那么敏感度会比其它哥布林高,现在的情况下,如果被发现了,那就太找死了。

老哥布林没发现昆茨,又过了将近十分钟,队伍终于是走完了。昆茨没着急,等到j管家确定了安全,他才下去。

【唉……要绕路了啊。】

【你要尽快,再等一会,就不是绕路,而是……】

一只金色的小鸟,突然出现在了昆茨的面前,它只有麻雀大小,但却有漂亮的羽冠,还有长长的尾巴,更重要的是,它不是金色羽毛的鸟,而是浑身金色如光芒汇聚的鸟——它是魔法之物。

它落在昆茨给面前的树枝上,一对鼓囊囊的小翅膀,就像是叉着腰。

“你这身打扮很不错啊,领主大人。”小鸟张嘴,声音正是队长带着滑音的轻缓腔调。

“!!!”昆茨下意识双手捂脸,不!还得捂下面!也不……

qaq蓝瘦,好想做一颗大头朝下埋在土里的香菇。

“别害羞,领主大人,你的本钱很不错,应该骄傲。”

“……”

“对了,更重要的是,虽然有了点小麻烦,但找到你就没什么问题了,我来带你回家。”

昆茨怀疑他自己的大脑已经被羞耻煮沸腾了,但他还是努力的保持最低限度的思考能力:“我、我这就回……”

“不,我带你回家。”小鸟朝前飞了一点,瞬间就从一只鸟变成了一个人,那是队长现在的模样,他把手搁在了昆茨的肩膀上,光芒所形成的人,竟然是也是有触觉的。

这是第一次,他和队长站着面对面,他看不清队长的脸,他的轮廓被金灿灿的光芒模糊掉了。但能估算出队长的身高,昆茨现在已经一米八五,可能还要高一点,但队长竟然比他还高?高的还不是一点,这至少得有一颗头,队长超两米了?

新发现,竟然让昆茨的羞耻心都暂时被遗忘了那么一两秒。

“不要抗拒,我带你回家。”队长继续说,他们靠得更近了,昆茨能看见队长金绿色的眼睛了。

昆茨的心脏开始乱跳,里头住着的那头鹿在用蹄子打鼓。再次缩短的距离带来的当然不是亲吻或者拥抱,队长消失了,但昆茨也感觉身上一热,他飞起来了!

“很好,很快就回家了。”队长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耳边,下一刻,他化成了光……

与城堡之间数天的距离不过是转瞬即到,他只是眼前一花,城堡就已经在近在眼前,他看见了在农田的外围,一半玩家在与哥布林战斗,另外一半玩家正在垒砌着砖墙,农田还在深耕,从田里边翻出来的石头,堆在了田垄边。

没人发现他们的头顶上,飞过了一只正太男爵。

昆茨看见了北塔,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见坐在北塔窗户上的队长。北塔实在是太高了,往常站在下面朝上看的时候,只能看见一团璀璨的金色光芒,无法看清人影。这是昆茨第一次看清,金色的发垂落到了窗外,因为队长的一只脚也搭在外边,金发甚至缠绕在了他自己的脚踝上,充满了魔幻的童话色彩……

队长看了他一眼,昆茨就从窗口飞了进去,掉在了小羊皮的地毯上。

接触柔软地毯瞬间的微痒,让昆茨再次意识到了自己的状况,他趴在那,短暂的逃避了一秒钟现实。

“你可以穿我的衣服。”

“好、好的。”不能逃避,还是爬起来吧。

“缪谢尔想要出手,但我阻止了他,现阶段你的格叽格叽们可以应付,我想你也需要他们的杀戮。现在你回来了,你需要我们如何行动,我们随时等待你的命令。”

“……”翻衣服的昆茨思考了一下,“谢谢,我的格叽格叽们确实需要战斗。我想等哥布林聚集得多一些了,再请你们出手,但也请以击溃为主。”

得给玩家留下野怪,而且昆茨不希望哥布林死得太松散,否则魔力结晶太多弄出大量的魔兽来,比哥布林危险。

“要给你的格叽格叽留一些吗?”

“谢谢,请尽量多留一点。”

“那就以击溃为主。对我有欲望吗?”

“嘶啦!”刚翻出来的一件衬衣,就被昆茨扯掉了袖子。

“好了,不用回答了。”队长摸了摸自己的脸,或者说是摸了摸一脸的胡子,“你让我很开心,小领主。我知道现在自己有多狼狈,你证明了我的魅力。你的耳朵真红。”

昆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低着头穿裤子。

“你可以多选两件衣服,内衣也可以,随你处置,是你让我很高兴的谢礼。但仅此而已哦,如果你想要更多,甚至意图将想象付诸现实,那即使你是我最后容身处的领主,我也会杀了你的。”

“我知道。”昆茨总算穿好了,队长衣服的袖子与裤腿都比他的长一些,但肩膀和腰很合适,鞋子他们俩的大小也差不多。把袖子撸起来,将裤管塞进靴子里,看起来就没什么问题了。他转过身来,还有因为尴尬不太敢抬头看队长,“我并没有对您有任何非分之想,我下楼去安排防守了……”

“你的武器和防具也没了。”队长打了个响指,从房间的角落里——那角落里明明是空无一物的,但现在多了堆在一起的五口大箱子,“我小时候的东西,现在已经没用了,给你吧。”

小时候留到了现在,其实也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我会珍惜的使用它们的,队长。”

队长没说话,已经转头去看窗外了。

昆茨走过去,先爬上最高的箱子,一打开就差点被啥瞎眼,里边是一件金属重铠的胸甲,金灿灿亮闪闪的那种,它很薄,却又刻慢了华丽的纹样——荆棘与玫瑰。昆茨试着提了一下,发现这东西绝对不只是好看,那么薄像是一戳就破的胸甲,重得昆茨没提起来。

昆茨想了想自己把这东西穿在身上的样子,默默的把箱子盖上了。不只是因为现在不是穿这个的时候,也因为这个……它就不适合。虽然铠甲很漂亮,昆茨长得也不丑,厚着脸皮甚至可以说是很英俊了,但真不合适。

他以为把这个箱子搬下来得费些力气,谁知道它轻得就像是一片羽毛。剩下四口箱子,一口里放着金灿灿铠甲的腿甲、肩甲和臂甲。一口里放着一柄长剑和一个木仓头。第三口箱子里昆茨找到了一套带毛的皮甲,同样金灿灿的……

昆茨第一次知道,皮甲也能带毛,金色的皮毛不知道是出自什么生物,仿佛缎子一般,流动着光芒,皮甲的挂扣竟然也是小颗的金色宝石。

最后一口箱子则是些零碎,包括一件大披风(跟皮甲用的皮革应该不是一种,这种金色更浅,但毛更长),一套金环的锁子甲,三件铠甲里穿的里衬(虽然不是金色的,但上面有金线刺绣的荆棘玫瑰),一袋袜子,箱子下面还有两个小盒子加一个长条盒子,小盒子里飞边是各色宝石袖扣和各种材质发绳,长条盒子里是卷起来放置的至少两打皮带。

作者有话要说:队长:(* ̄︶ ̄)小家伙不小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