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罗氏之孙(1 / 2)
这几天倒是相安无事,前两天卖猪赚的钱,两母女也全让叶远平买了粮食,整整两大麻袋,一袋米一袋面,拢共有两百来斤,省着点吃,都够她们母女吃上半年的了。
不过尽管有了粮食,但方思勤跟姚氏并没有因此而松懈下来,每天还是去山上挖野菜,找葛根。
原本,方思勤是想要去找姚老爷子学认药的技术的,但后来因为这卖猪的事情耽搁了下来,方思勤再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急在这一时,还是等那五味子卖了再说。
这几天,方思勤一大早便去到叶远平的家中,早上去做几个馒头,作为母女俩的早午饭,晚上则是做一顿饭,她吃了之后,再给姚氏带上一碗。
上次捣碎的那些葛根,姚氏也全将它捣成了粉,借了叶家的簸箕晒着,那些五味子则是已经晒干了,方思勤打算下个集市就跟姚氏拿到镇上去卖了,顺便去药铺看看行情。
这几天她在山上,一直有注意看有没有野果,但这野果子也不是容易找到的,如今来这留客崖的人也多了,偶尔发现一棵野果树,也早就被别人给摘了。
不提这野果,就是野菜、葛根也少了许多,之前姚氏上山每回总能挖到一篮子,现在许多都让别人给挖走了,每天去山上能挖到小半篮子就算很不错了。
方思勤觉得这样下去,再去山上也找不到什么吃食,索性便没去了,这几天在家做些家务,将冬天的被子翻出来晒晒,偶尔也去叶家陪陪罗氏,帮忙做些家务。
叶远平说了要教她认字,每天清早也会写几个字让她练习,方思勤倒也认真学着。
这个地方的文字跟她前世的繁体字差不多,她有些认得,有些不认得,不过毕竟她前世也有接触过繁体字,学起来倒是也快。
还有便是写毛笔字,前世她也并非是完全没写过,只是写的不够好,再加上有简笔字做基础,所以这辈子第一次写字,叶远平还夸她写的好,说她的字不像是新学的人能写出来的。
方思勤当时只仰着头,笑着说是因为自己聪明。
这几天她没去山上,便在家中练字,她觉得多读点书,将字写好点,总没有什么坏处。
不过她写字的地点肯定是叶家了,现在她跟叶远平、罗氏两母子也熟稔起来了,在他家中跟自己家一样,倒是也不觉得拘谨。
主要是平常罗氏都一个人在家,她是真心欢迎她过来。
方思勤每次做完家务后,便将桌子搬到门口,将笔跟砚台准备好,不过她写字倒是舍不得用纸,而是都将它写到了树叶上。
反正这地方树叶不缺,写了字之后,还能用来烧火,一举两得。
这时下纸张着实是贵,用纸写字实在是太奢侈了,用树叶也是一样的,在用墨方面,方思勤也很节约,平常将墨水调的很淡很淡,这样便能省些墨了。
虽然缺衣少食,处处都得节约,但这几天,方思勤还挺开心,偶尔罗氏也会跟方思勤玩,还会跟她讲故事。
每天早出晚归的,远离了方家那些人,再加上能够吃饱饭了,她整个人的心情都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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