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命运(2 / 2)
他说着摸了摸口袋,想要付一笔卦金,但是却尴尬的发现身上并没有带钱,而且那些小玩意也都留在了阿皮乌斯家中,并没有带在身边,好在他身上还带着一枚自己以前用的打火机,这枚打火机是一款老式的芝宝打火机,是林天语在旧货市场花了200块钱淘到的,这枚打火机的造型有着很明显的旧时代的特征,在外壳上有一个斗牛犬的浮雕,因此林天语判断这应该是一枚二战时期援华美军所留下的,虽然不抽烟但却很喜欢将这枚打火机带在身边。
他把打火机掏出来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用它来当作这一次占卜的卦金,他把打火机在手中摊开来冲那女巫笑了笑,“不知道你听说过普罗米修斯的故事(1)没有。。。。。。。。。”
听完林天语的故事,那女巫既没有难以置信的摇头,也没有信以为真的发出惊叹,只是微微的笑了笑,“故事不错,虽然听起来漏洞很多,不过我并不介意你用它来支付你的卦金,事实上这件小东西我觉得确实很神奇,因此我愿意再送你一枚护身符作为赠品。”
她说着讲那只玻璃瓮放在了林天语的跟前。
“只能选一枚?”
“没错,”女巫点了点头。
“好吧,”林天语犹豫了半天,最后选了一枚青铜的斯芬克斯像护身符,那斯芬克斯像雕刻的极有立体感,林天语觉得如果拿到现代一定也是了不起的工艺品,这一次暗巷之旅既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占卜体验,还收获了这样一件小玩意,林天语觉得已经不虚此行了。
和女巫道了别,他转身走了。
看着林天语的背影消失在了门后,那女巫若有所思的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火——再熄灭,动作十分的熟练。
她冲着角落里轻咳了一声,那扇挂在墙上的挂毯忽然被揭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魁梧老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虽然头发胡子都已经花白,但是那人看起来依然雄健,他结实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镶有银饰的精致皮甲,下身像罗马人那样戴着金属的护胫,脚上穿着皮靴,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双手长剑,腰间挂着两把狗腿弯刀,护胫里也插着一把长匕首,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而且他佩戴的这些武器明显和这个时代的武器大相径庭。
但是女巫却仿佛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似的,她只是随意的朝对方点了点头,“阿历克斯,可以把她放出来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解下头巾,将一头柔顺的黑色秀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身上那颜色鲜艳的有些俗气的长袍也被脱了下来,露出里面和这个时代的风格截然不同衣饰来,当她的面巾摘下来的时候,露出的是一张清秀的略显稚嫩的面孔,林天语如果看到对方的样子恐怕要大吃一惊了,因为这个‘女巫’看起来才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看起来还仅仅是个女孩而已。
那老兵进去没多久,就拖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吉普赛女人走了进来。
女孩看着那吉普赛女人略显歉意的点了点头,很抱歉借用了一下你的地方,“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作为补偿了吧。”
她说着讲一小袋金币丢到了那女人的面前,那吉普赛女人把钱袋捡起来看了看,顿时满眼都是兴奋的神色,哪里还有什么不满。
那女孩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她朝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转身朝外面走去,那个被称作阿历克斯的护卫就立刻捡起了那个桌上的水晶球,急忙跟了上去,“我们现在去哪?”他一边走一边问道。
女孩回头冲他笑了笑:“我们回家。”
(1)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教会了人类很多知识。宙斯禁止人类用火,他就帮人类从奥林匹斯偷取了火,因此触怒宙斯。宙斯将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每天派一只鹰去吃他的肝,又让他的肝每天重新长上。几千年后,赫剌克勒斯为寻找金苹果来到悬崖边,把恶鹰射死,并让半人马喀戎来代替普罗米修斯。但他必须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子。
ps:书评区好冷清啊,为什么没人发言呢?是因为这本书烂到已经没人愿意评论了,还是因为这本书好到读者已经挑不出任何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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