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1 / 2)
季迟的嘴唇在她唇瓣上舔了舔,这些年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现在忽然实现了竟然觉得不真实。
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
她挑眉看他, 不忘问:“不是说了算了吗?”
季迟睨她,一脸霸道:“算什么算?你以为你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想得美。”
刚才他那些话不过是欲擒故纵,就算陆弥现在真的不答应, 他就肯善罢甘休了?怎么可能!她一天不答应, 他就是追一天,一辈子不答应就追一辈子, 他五年都等了不在乎多等一等, 他这辈子认定她了, 除了他怀里, 她哪都不许去。
季迟浑身是汗,搂得陆弥差点喘不过气来。
陆弥轻轻推开他,结束后俩人都像是洗了个热水澡。
陆弥晚上没事,打算回家收拾季迟留下的烂摊子。
“走,我去跟阿姨赔罪。”季迟挑眉。
“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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