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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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人,就越来越少,年轻的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很少有愿意回来的。剩下的多是些老弱病残。县城里就一条主路,两边有几处楼房,再都看不见多少现代化痕记。更不用说下面的乡镇了。

灵蚕洞村隶属于七彩石镇,七彩石镇离灵山县八十公里,是山里最深处的总人口不到一千人的小镇子。镇上就不到一百户人家,稀稀拉拉的一些土坯房子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镇子。乡政府是三间砖瓦房,是镇里的第一建筑,旁边一家两间砖瓦房的综合商店,商店旁边是小学。乡政府的另一边是一家小饭馆。这一小片儿就算是七彩石镇最繁华的所在了。

灵蚕洞村离七彩石镇七公里,从靠着七彩石小学后门的山路上山,绕过大半个山腰,就到了。

周风眠就在灵蚕洞村做驻村干部,住在原来生产队盖的一间半小土房里,院子里有一个废弃不用的石磨,算是整个小院的唯一装饰。再就什么都没有了。

项默就是在这个小土房里间的炕上醒过来的。

她来,是因为国外放假,时屿跟言寄欢回国探亲,她追着人家屁股后面跑回来。追到家里,两人出去旅游了,没告诉家里人去了哪里。她找不到人,没有办法,就回京城周总家找亲妈。

项妈带着她那个三个没有半点艺术细胞的弟弟出国看展培养艺术感去了。这个妈也是执着,一心想培养儿子们成为项爸那样儿的才子。也不看看儿子是谁的种,一个个都快钻钱眼儿去了,一说挣钱,眼珠子都绿,一说艺术,比催眠曲都有效,听着就睡。还总被亲妈拎着到处看这个展那个展的,每回见到项默,都成了吐苦水大会。

周总跟他新认识的一个老教授去考古,据说刚刚在某省有了重大考古发现,他跟着去发掘现场长见识去了。这几年,他又不玩儿买买买那一套了,也不知道听谁说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才是真正高大上的文化人境界。他就折腾着往文化圈靠,过去那鸿儒一般都不差钱儿,没钱的人家读不起书。如今可不是,读书人倒成了清贫的行当。有需求就行啊,他把人家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用得还都是很雅的手段,不伤读书人的气节那种。他就很受欢迎,虽然外行,偏又爱听。把老教授哄得,上哪都爱带着他。

家里没人,项默一个人在家也没意思。谷总给她打电话让去她家的时候,她就很痛快的同意了。

到了枫城才知道周风眠下乡两个月没回家了。谷总这个亲妈都觉得神奇,就她那熊儿子那样儿的,居然真熬住了。

项默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就说去看看周风眠,这才带着谷总给准备的大包小包的吃穿用品开着辆皮卡来的灵山县。得亏开的是皮卡,还能开进山里。就这,从县城到七彩石镇的八十公里山石路,她就走了一天。再往里,车是无论如何都走不了了。

她是跟着七彩石小学唯一的老师兼校长王老师一起回的灵蚕洞村。王老帅是村里的人,每天都步行上下班。她一个娇娇女,哪受过这个罪,那两大包一小包的行李,全是王老师给背着的,她就推个小行李箱。走到村上,两脚都水泡,见到周风眠的时候,都快哭了。

周风眠看到项默,想骂都骂不动。天都黑透了,还能给她赶出去?只能给烧了热水泡了脚,把里屋的炕上弄了个帘子挂上,把自己的被褥给她铺上让她先休息,自己躺在光板炕上盖着衣服对付一宿。

一大早起来,周风眠就上班去了,留下项默还睡得呼呼的呢。锅时给留了两个鸡蛋一碗粥,半碟子野菜咸菜还是跟隔壁冯婶子借的。

醒过来的就是项默了。

脚底板疼得麻酥酥的。

接收完信息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找药箱,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脚上的泡得挑得上药,不然好几天都别想好,没有药,就想找个针,把泡挑了自然好也行,上辈子当了那么多年运动员,这都不算事儿。

满屋子都没找到半根针,只从一个快要散架的书桌抽屉里找到个指甲刀,又在厨房里找到个打火机,简单的烤了一下就用指甲刀把水泡挑了。喝了粥吃了鸡蛋就回炕上坐着了,水泡没干,不敢穿鞋走,怕感染。

手机是一点儿信号都没有。周风眠的手机都在屋里放着没带。项默找药的时候,还发现了他的那些个电子装备,笔记本,平板,音箱什么的,全都扔在角落里积灰呢。这地方虽然有电,可没网,单机有啥意思!

坐在坑上,啥也干不了,项默就开始做计划,这么个情况,她能做点儿什么挣积分呢?

项默这姑娘别的也不会,除了花钱,就是会弹钢琴。

弹钢琴怎么报国?

想了好半天,也没想出来。

那还能做啥?

搞音乐教育?好像可以,现在国家发展得好,人们生活也好了,对艺术的需求就高,艺术市场是越来越大,教书育人,多培养一些艺术家也不错。也能挣来社会影响力,很值积分的。

还能做点啥?真想不出来了。问系统,比赛得冠军能不能挣积分,系统说能。但是系统又加了一句,世界级的比赛,能得的冠军,项默十五岁以前就都得完了。钢琴比赛可不兴一直拿冠军。

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一时里,还真想不出来能做啥。

“姐姐,你睡醒了吗?”

项默正坐在炕上愣神,屋外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醒了,进来吧。”

进屋的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姑娘,齐耳的短发,脸上带着冬天皲裂后恢复得不太好的那种粗砺的红,还有几个小雀斑,眼睛很大,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上身穿着带补丁的灰色运动服,下身是粗布做的裤子,鞋是手工做的布鞋,脚指处带着补丁,光脚穿着。一路上项默看到的孩子,大部分都是这样的装束,能穿上运动服,说明这小姑娘的家境还不错了。好多都是二三十年前的那种布衣呢。

“姐姐,我是隔壁家的。我叫冯招娣,我娘让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

小姑娘没明说,项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跟当初周风眠刚进村的时候一样一样的,不用问都知道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刷碗都不会的。早上周风眠跟冯婶子借咸菜的时候提了一句他妹妹来了,冯婶子这才让招娣过来看。

小姑娘嘴上说着,特别有眼色的上手就把项默吃完的碗筷收拾到厨房,顺手就给刷出来放好了。

闹得项默很不好意思,她会做这些,养猪厂继承人能不会村里的活儿吗?是脚痛,没急着干而已。“你放着,我一会儿自己弄就行。”

小姑娘带着笑,“没事儿,姐,我都干习惯了。”

她手脚利索得项默看得快心酸的。

“你怎么没去上学啊?学校放假了吗?”这么大的孩子,应该上小学呢吧?

小姑娘就不笑了,低着头,又去找笤帚扫地,边扫边说,“我不念了。我姐去县城里打工,家里没人帮我娘干活儿,妹妹们都比我念得好,我就不念了。”

这……

一时里,项默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第23章 指尖精灵2 灵蚕丝……

招娣很勤快, 项默不能走,她又去给挑了两担水回来续在水缸里,这会儿不是农时, 家里的的活儿应该不多, 她一天都在这边陪着项默,中午帮着项默把饭做好又回隔壁去做她自家的饭, 过午才又拿着纳鞋底的工具过来,一边纳鞋底,一边儿跟项默闲聊。

一天聊下来, 项默就对邻居家的大概情况有了了解。

冯叔出山去南方打工了, 还没到四十岁正是有力气能干活的时候。家里就是冯婶子带着四个闺女在家。一共五个闺女,老大才十四,就缀学出门打工了。她这年纪,外面城里没人敢用她, 家里也不放心她出去,就在县城一个远房亲戚家开的小饭馆里当服务员。不挣工资,就管吃住,能把她自己喂饱了就行。人家亲戚不可能一分不给, 招娣说,亲戚家每个月给二百块钱生活费的, 她姐都没花,攒着等过年给妹妹们买新衣服穿呢。

招娣看着十来岁, 实际十二了。就是长得瘦小,看着年纪小。她是家里二姐, 在家里帮着冯婶子干些家务。他们家在山上开了七亩地,种玉米,冯婶子一个人就能种, 农闲时候,娘俩还进山采蘑菇里菜回来晒干,冯叔回来过年走的时候都一并带走,也能换钱。

家里还有三个小妹妹,一个十岁,一个七岁,一个三岁的。老三老四都上学了,每天跟村子里的孩子一起去镇上上学,起早贪黑,一天要走三十里的山路。老五还没上学,就是招娣看着。

越是穷的地方,老百姓越是爱生孩子,这话是真没错。冯叔又是个想儿子想疯了的,非得要儿子,就一直生,一直生。生了五个闺女,还不死心,是冯婶子拿刀架在脖子上,说了,再生她就死。这才死了心,老五生下来没满月,就出去打工挣钱了。冯叔想要儿子,还真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为了儿子能卖闺女的人,他对闺女也好,特别是俩大的,疼得眼珠子似的。出去打工,也是想挣钱供闺女们读书逃出这穷山沟沟。他就是觉着没儿子,没有后,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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