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开农场 第72节(1 / 2)

加入书签

说到后面,许楚脸上都带上恐惧了。

跟许楚来往这么久,高文翰早就了解了许楚的性格,跟她有事说事就可以了,多说废话或者过于激动,都是要被嫌弃的。

而且他这个大个人了,控制自己的情绪还是可以做到的。

他收敛起自己过分的激动,爽朗地笑了两声,道:“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可得请你多多关照,我不会种地,你得照顾着我点儿啊。”

见高文翰恢复正常,许楚这才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自然的,自然的。”

许楚农场的隔壁虽然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资源,但是却没有房子,高文翰那一群人想要搬进农场,还得自己盖房子才行。

好在四周空闲的房子很多,东拼西凑,很快就凑齐了盖房子需要的工具和建材。

盖房子,自然少不得别人帮忙,高文翰找来一个以前做过建筑工的人,帮忙设计筹划,他自己的人,再加上苍狼部落的人,几个大汉子不过三天的功夫,就起了一座民宅。

因为要放高文翰的宝贝吉普车,他们还特意在院门口的过道处修了一个车棚,车棚正对着的是一面照北。

只是他们谁都不会做照北,那照北也只是一堵灰色的水泥墙而已。

高文翰却很高兴,完工当天,请所有人留下来吃庆功宴,食材自然是许楚这边出的,不过高文翰却拿出了一样他珍藏了很久,一直没有告诉大家的好东西。

那就是一箱白酒。

这可是末世啊,粮食吃都不够,哪有多余的拿出来酿酒。

看到这一箱白酒,程基杨三河等人眼神都直了,要不是高文翰小心翼翼的抱着,他们恐怕就得直接上前去抢了。

“嘿嘿,老高,你真是不够意思,在我们苍狼部落住了那么久,居然都没跟我说过你还有这种好东西,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程基忍不住开口,率先说道。

“是啊是啊,既然都已经拿出来了,就赶紧给我们尝尝吧。”杨三河说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许楚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着这情形有点好奇。

她送白菜去苍狼部落的时候,这些人都没做出这样一幅两眼冒光的姿态来呢,这白酒真的这么好?

高文翰今天高兴,才将一直珍藏的宝贝拿了出来,可就算是拿出来,他还是不舍的,小心翼翼地将白酒箱子打开,旁边的程基和杨三河想上前帮忙,都被他赶走了。

“去去去,离我的宝贝们远一点儿。”

高文翰抱着酒箱子,就像是抱着他老婆一样。

旁边的温思晴看得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上前一步道:“我来帮你吧。”

“恩。”高文翰点头,从酒箱中取出一瓶白酒,送到了温思晴手中:“小心点,这些人……今天给他们一瓶就够了。”

白酒性烈,他们都不是贪杯的人,是因为太久没见到了才会这么激动。

一人分一杯就够了。

高文翰这么说着,却没有将酒箱收起来,而是又从里面拎出两瓶,走到了许楚面前:“这个给你。”

许楚有些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这不是你的宝贝吗?”

高文翰就是那么一说,真被许楚用这种一本正经的口气问,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他挠了挠头,道:“这是谢礼,你得收下,我知道你家里还有人,好像有两个都是男的……嘿,男人嘛,哪有不好这口的,我身无分文,也没什么好东西,就这箱酒,我从末世前藏到了现在,是我最宝贝的了,送你两瓶,拿回去喝吧。”

许楚接过那两瓶酒,顿了一会儿,轻轻点了点头。

她不太爱喝酒,这东西太辣了,不适合植物生长。

不过高文翰说得对,也许胖橘跟九聆喜欢呢。

虽然很肉疼地送出去了两瓶酒,但今天的高文翰还是很高兴,他与其他人一起吃饭喝酒,喝到兴起,又让温思晴开了两瓶。

温思晴过去拿酒的时候,许楚就坐在旁边,看到许楚,温思晴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他今天是喝多了,心里高兴,等明天看到酒少了这么多,肯定要后悔死了。”

许楚笑了笑:“那就把我的两瓶就还给他。”

温思晴也笑了:“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道理。”

她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跟其他人高谈阔论的高文翰,眼角眉梢染上了些许温柔:“就让他心疼去吧。”

许楚一挑眉,将两瓶放到了自己身后:“不给他。”

温思晴顿时笑得更开了。

她冲许楚点点头,就到后头去拿酒了。

他们这一席酒喝到很晚,最后许楚实在是困得不行了,捧着自己的白酒回家了,回了小院之后,远远地还能听到那边的喧闹声。

九聆斜靠在门框上,见许楚回来,一挑眉,问道:“你手里的是什么东西?”

许楚一愣,将手里的两瓶酒举起来:“是高文翰送我的白酒,你们喜欢喝酒吗?”

住在一起这么久,除了知道胖橘喜欢吃鱼,九聆喜欢作弄胖橘之外,她还真不知道彼此的喜好呢。

听到许楚说酒,九聆的眼神竟然亮了几分,连身子也往她这边倾泻了:“什么酒?我看看?”

许楚觉得他这个眼神十分眼熟,跟隔壁正在喝酒,越喝越上头的人一样,她机敏地将酒往后一撤:“不行,不给看。”

九聆顿时失落:“干嘛呀,我就看看。”

我就喝一瓶……隔壁的高文翰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她走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停下,许楚将酒瓶放到自己身后,往前一步,走到了九聆面前,仰着头看着他:“不可以,我要把它们放起来。”

九聆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堵在门口不肯让许楚进。

许楚就想低头从九聆身侧穿过,却被九聆抓住后衣襟,拎回了原来的位置。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