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那个年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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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百姓根本分不清劳改和劳教的区别。

劳教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使的也不是刑法,属于治安处罚。不用经过法院审判,属于是公安机关直接处理的非刑事治安案件,也就是说,被劳教的人违法但没犯罪。

就好像行政拘留。不过,这个期限长了点,最高有四年。

13年国家废止了劳教制度,所有在押人员无条件释放。

事实上一直到废止,关于劳教都没有一部专门的,能清晰表达的法律或者条例,只有一部试行办法,一下子试行了几十年。

回来的老四没有工作,就算是原来有工作的被劳教以后也会失去工作,只好继续游荡在社会上,干干脆脆的破罐子破摔当起了游民。

张清之还苦口婆心的说了老四一通,然后被刘桂新打断了。回来就好,说别的也没意义。东北人不管男女就没有几个把打架当回事儿的。

老四好像丝毫没有蹲过监狱从此人生完全不同的概念,和以前一样,成天笑嘻嘻的,没事干就跑来张清之家里呆着,给张兴军张兴隆讲劳教经历的那点事儿。

什么收容监押,什么小白房,什么叫开飞机,什么叫公交进城,讲遇到的犯人那些离奇经历。

这个时候进去的人真的是什么人都有,被劳教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碰不到的。

许多事情放到现在可能路人都懒得看一眼,打破头你也想不到在这个年代会成为判刑的依据,而且一判就是几年,甚至枪毙。

这两年枪毙人的地方都快成了景区了,天天围着从各处赶来看热闹的闲人,都不用确切消息,三天两头就是一批,个个胸前挂着牌子,画着红色的叉叉。

这年头最多的罪名就是流忙罪,甭管你干了什么,是个非常好用的名词。

烫头,穿红衬衫,穿喇叭裤,年青男女未婚未嫁的搂抱一下亲个嘴儿,都是打击对像。而且是男女一样,都得重判。要是发生个婚前性行为什么的就不用想,可以枪毙了。

扒女澡堂子爬女厕所公众场合搂一下女人这样的行为没枪毙都是幸运的。

听邓丽君的歌,跳交际舞的都没跑。

警察的威严在这个时候达到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高度,所有人都怕,年青人瞄着警察就心慌,小孩子是回头就跑,甚至会哭起来。

随着一批一批劳教人员的刑满释放,社会上闲散人员更多了:统统被原单位开除,而且所有单位不再录取,连做个体户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打架斗殴的事情越来越多起来,偷盗抢劫也是逐步攀升,惹来更严厉的打击,各地监狱人满为患,本溪劳教所一直扩充到十几个大队,浩浩荡荡的到处揽工程干活。

各地单位街道学校也没闲着,每天都有人堵在大门口或者路口,对目视的怀疑对像进行检查:拿小尺子量裤角,只要裤脚比裤身宽的一律当场剪掉,大长头发烫着卷的当场剪掉,墨镜摔了,花衬衫撕了。

各个单位街道都有任务名额,鼓励人们相互检举揭发,还发生过完不成任务最后大家抓阄的事情。

只有学校里是平静的,上课,游戏,跳房子跳皮筋,弹玻璃球,跑城,满头汗水气喘吁吁仍然乐此不彼,过着单纯快乐的生活。

爱打架的仍然在欺负老实的,社会混混光明正大的把漂亮女生叫出去‘处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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