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大剑仙,当破敌七十七人中(1 / 2)
长枪当空,枪杆笔直挺立,就像是腊月寒冬依旧挺拔的柏杨树。枪头枪锋,却是朴实无华,内敛到了极点。如果有人能够飞去长枪之旁,如果旭日不是那么的耀人夺目,人们就会发现,长枪枪头枪锋,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朴实。
枪锋之间,有剑气流转。枪头之上,银丝缠绕,像极了攀援的凌霄花。
旭日当头,烈的让所有人,都是脸颊滚滚发烫。旭日的光辉,已经遮蔽了一切。哪怕仅仅是清晨初升的旭日,它的光,就足够让万古长夜苏醒。
长枪,旭日,其实是一样的。
可现在所有人,既能看到长枪,也能看到旭日。
他们已经分不清,天边的那一束耀人夺目的光,到底是长枪,还是旭日。
旭日日光,若是恰到好处,洒在人间行人身上,温暖行人冻僵的身躯,温暖行人冰冷的心。
而长枪,作为兵器,它从诞生开始,就只有一个使命。那就是杀人。
分不清天空之中,是旭日还是长枪,是很严重很严重的错误,会丧命的错误。
钱权酒色帮的帮众,一边看到旭日慢慢扩大。一边看到一杆大枪,在长空之中,旭日之下,朝着他们横扫千军。
旭日逐渐膨胀扩大到极点,日光降临人间。
“好暖,好舒服。”所有被日光笼罩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都是忍不住发出感叹。
而与钱权酒色帮帮众,相对的望月宗握枪人,却是看到了另一幕景象。
大风起,所有的浮云,所有藏于旭日之下的黑暗,都随着大风起,消散殆尽。
天地之间,唯独只剩迟暮英雄正气。
带起大风的,是一道剑气。准确一点来说,化成大风的,是一道剑气。
剑气如风,由天上降临人间,朝着密密麻麻的黑色蚁群,横扫而过。
大风入阵,吹过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就如同秋天田野的镰刀。而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就是被镰刀扫过的草木。
无论是为百姓饱腹的小麦,还是惹人讨厌的杂草,镰刀扫过,皆是一分为二。
舶羊湖剑楼的大剑仙曾逍遥,一剑破敌九百人。望月峰下,溪山镇前,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一枪斩一千三百武夫。
宋清海的‘枯树逢春’,比起大剑仙曾逍遥,借曾婉之剑意,使出的‘似水流年’,还要多破敌四百人。
不同于如同淡水墨画的‘似水流年’,直接让中剑之人,在死亡之前,欣赏了一幅美到极致的画。然后中剑之人,随着流年消失于人间,尸体都没有留下。
宋清海的这一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大风刮过,如镰刀割草。
枪势走到了尽头之处,一千三百名钱权酒色帮的武夫,被大风刮过,身躯都是一分为二。
鲜血如同喷泉,肆无忌惮的朝天空之中喷洒而出。
一千三百具尸体,整整齐齐,一同变成了两千六百块碎肉,跌落在土地之上。
人死了,他们的鲜血却没有停止喷涌。惨叫声,恶心到呕吐的声音,无助的咆哮之声,颤抖的惊叹之声,组成了一部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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