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6章 化形灵株(1 / 2)
当植物通灵到可以化形后,便无法用简单的植物来界定了。这些奇异的化形种,被称之为灵异木兽。当然这是御灵者的通俗说法。如果按照普通仙家的说法,这是天地灵材,超级滋补品。但是化形为人形的灵苗是化形兽中,最为稀少的。通常化形为兽类的形态为多。
在仙界中能化形的灵苗,等级比起其他的界域更高。这些化形的灵苗不但神通广大,呼风唤雨,能力不亚于炼虚期的存在。如果这种灵苗能走出仙界,到任何一界中,都是极为可怕的存在。而且化形兽还可以不断地递阶,修行成真正的大神通之仙也并非是奇事。不过通常能化形人形的灵苗,以树,花,参,芝为多。余者次之。灵苗更是珍稀级的瑰宝。
所谓灵苗,其实并不是自然所特有的植物。实际上是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或者是某种特殊的环境,凭空诞生的植物。这种植物既具备植物的特性,又暗含天地规则。属于异类植物。甚至有一些更是唯一的,或许这个世界上,仅此一种。也只有真灵界,仙界以上的地域,才会诞生这种奇异的植物。灵气或者仙气充沛到了惊人的地步,才是诞生这种植物的先决条件之一。
天生的分神天宇,在天尊十界中保留下完整世界碎片的空间内,获得的那一株灵参娃娃,也不属于灵苗范畴。严格地说,天生也有一株灵苗化形兽。那便是御灵欢欢最为珍爱的娃娃果。御灵欢欢的本体是一只熊猫,自幼与他相伴的是一株奇异的灵苗娃娃,这也就是在地仙界才会出品的瑰宝。不过相比起眼前的这个女子,天生立刻意识到,无论是成熟度还是智慧,以及修为上,灵苗娃娃都是远远不及,甚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眼前的这个女子的修为已经到了炼虚巅峰的地步。只要再进一步,便是合体期了。虽说这个女子的修为远比站在自己身边的庞大海同志高出了两个段位。不过现在天生终于可以肯定,庞大海是真正的大师级御灵者。也只有大师级的御灵者,才能让那些实力远超自己的灵兽心甘情愿地相伴。
这其中也是有差异性的,大师级的御灵者,对于灵兽或者仙兽,不是奴役和驱使,而是亦朋亦友,这不是寻常仙家可以企及的高度。也没有寻常仙家的那种功利性和私欲。这才是大师级御灵的可贵之处。大师级的御灵者口中所言的私人收藏品,并不意味着是拥有,其实是标签和研究资料。对于他们来说,御灵才是全部,而不是工具。这完全是追求不同,境界不同所导致的。也是信仰和道境的差异。御灵者的最终升华,是生灵之主,这是一个极为有影响力的地位。哪怕是真仙界中的天宫,也对于具有生灵之主称谓的御灵者非常的重视。
天生的双眼出现了隐晦的太极痕,眼珠子内半百半黑,缓缓流转。这一双眼睛中散出的光华更是隐涩,站在天生身边的庞大海丝毫没有察觉。反倒是拱形门中的秀丽女子躯体一震,手上采摘花朵的动作也不由一滞,停了下来。
天生的双眼中一切虚幻都被剥离了。双眼可视的影像,都是五彩光点和无数的丝网状结构。从这些结构的造型可以看出,那是布置在拱形门周围密密麻麻的阵势。在丝网状结构中,由无数五彩绚丽的光点组成的画面呈现了出来。五彩光点的画面构造成了一株鲜活的五彩植物。它似草,非草,似花非花。在这种奇异植物的顶端,暗结着一颗琉璃色的果实。果实内部隐约有一个婀娜的少女。
一切都还原到了本源状态,在天生的双眼中,没有虚幻的事物可以遮掩其本来的面目。通过双眼,天生甚至可以探查到它的规则之力。天生看得内心震惊缓缓收起了目神通的变化。沉声询问,“这奇异木兽不知庞道友在何处所获的?”当天生收回了目光,拱形门户内的女子带着惊疑不定的目光看向了拱门,她的脸色也微微地变了。
庞大海很敏锐地捕获到了拱形门中女子的细微变化,刚刚内心微微泛起惊讶。女兽可从未表现过如此异样,还没等他细细思索,便听到了天生的询问,“呵呵,这是庞某早年,在一处秘境中偶得之灵。还入得法眼吧。”
“难怪!”天生表情似乎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却突兀地冒出了一句题外话。“可曾还有他人前来品鉴过此兽?”庞大海一愣,有些不解地望着天生。天生没等庞大海质疑,“如果本座没有看错的话,此兽的本体是传说中的灵虚本源果。也只有在地心世界才会出现。此果奇异绝伦,在地心世界中,只有幽冥地心神乳浆的地方才会出现它的身影。此株既然能通灵,那么看守此株的灵异之兽必定非同小可。”
天生语气一顿,庞大海脸上流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天生再次微微一笑,“若非是此株已经通灵,本体可遨游修炼,庞道友得之,它也早已枯萎。只是本座观看此兽,似乎在此地,时日应该并不久,本体之外尚且带着一层淡淡的神乳甘露晕光。道友说得不尽不实啊。这也是题外话,如果道友愿意听从本座一句告诫的话,那么日后此兽万万不可显露于他人。否则必定会给道友带来杀身之祸。切记,切记。”
天生对于这位胖仙家已经生出了好感。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会生出觊觎之心。虽然眼前的这个异兽确实让人动心,不过天生做事自有原则。修为达到了他现在这个境界,求得是一份唯心之道。别看天生在仙缘大会可以毫不顾忌地大肆敛财,其实真正说到因由,那也无非是心无牵挂。如果心有牵挂,哪怕摆在天生面前是稀世古珍,天生也是毫不心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