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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完301的怪谈,再找出春雨公寓起火的原因,林槐便能完美完成任务,带着为人奉献的快乐离开这个副本。

还有那个七楼。在想到七楼的修罗场后,林槐连眼角都皱了起来,唉,修罗场可真是麻烦。

不过硫酸已经被楚天舒换成了别的液体,只要不出人命,林槐就能省点心。

接下来的三天,林槐过得相当充实。

每天早上,他变猫,蹲在灶台上看楚天舒给他做饭。中午时,他在自己用餐后,也不忘去302给画家带一份。晚上,他坐在桌前,通过平板欣赏7楼的狗血大战。

画家逐步形成的条件反射也让林槐感到很欣慰。最开始他还没有领悟到林槐的良苦用心,每次林槐进入房间,他都会破口大骂。后来,他或许是终于明白了林槐的辛苦和伟大,每次林槐到来时,他都会痛哭流涕,像是已经被林槐的行为深深感动。

林槐看着他默默流泪的样子,心里很欣慰。

201的女子在电梯里撞见了几次林槐给画家送饭的场景,然而她只是默默地离林槐远了一点,像是害怕撞翻他手上的饭,表现得极为贴心。她没有问过林槐的意图,也没有问过为什么画家已经很久没有再出现。林槐相信,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已经深深地征服了她,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人。

所有住户像是暗地里达成一致,心照不宣地忽视了林槐的所有诡异行为。以至于唯一对此表现过不满的楚天舒,显得相当地突兀。

每次看你去楼上给那个家伙送饭,我都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楚天舒趴在桌子上吐槽,总感觉你背着我在外面养狗了。

林槐:哦?

他伸手揉了揉对方的下巴。此时正是一个周末,被新女友开发出女装爱好的棒球帽男与蓝毛衣女手拉着手路过。看着这平静而美好的生活画面,林槐微微吸了一口气。

在他们之后进公寓的,依旧是住在301的粉毛衣女子。她依旧在打着电话,和对面的男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身穿花棉袄的小女孩依旧跟在她背后,一路走一路留下湿漉漉的泥印,低着头。

女人路过一楼,进了电梯。林槐趴在桌子上,偏着头看向她离开的方向。

他用手指敲了敲桌面,半晌道:奇怪

哪里奇怪?

我之前一直以为这个女人,会是第一个出事的。林槐道,然而大半个公寓都快出完事了,她这里,除了每天定时制造肮脏的拖泥带水的痕迹之外,居然一点要被杀死的征兆都没有。

但我能感觉到怨气。林槐微微地眯起了眼,来自那个小女孩身上的,被抛弃的浓浓的怨气。她这样怨恨那个女人,为什么不杀了她呢?

楚天舒问他:说起来,这个女人的职业是什么?

呃林槐不确定地回想了一番,好像是,玩偶设计师?我之前有看见她把设计失败的成品,放在垃圾袋里扔进垃圾桶

在林槐困惑的同时,女子也走进了302。

你放心,她对电话那头的男人温柔道,宝宝很乖,从来不闹,嗯嗯,我很好

小女孩站在她身侧,静静地盯着她的肚子。

我没事的,唉,你的妻子她,也是个可怜人

女人和男人的对话还在继续。小女孩却伸了伸脖子。

被棉袄所掩盖的脖颈之上,居然是密密麻麻的针线缝合的痕迹!

看着女人微微隆起的肚子,小女孩露出了近乎诡异的微笑。

妈妈她微不可闻地说着,这次,你可别想再丢下我了

第272章 林物管查水表

嗯,嗯,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女人温声道,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好么?上次听吴晟说你又熬了夜我真难受,要是有朝一日,我能光明正大地端着羹汤来办公室照顾你,就好了

时至傍晚,昏黄的夕阳透过玻璃,斜照在米色的布艺沙发与其旁的展示柜上。展示柜里,几十个衣着各异的洋娃娃整整齐齐地排布着,嘴角微微勾起,寂静无声。

客厅里只有女人柔和的声音。她的脸上始终带着柔和的笑意,声音悦耳,谈吐合体,像是永远都不会发脾气。

好的,你先忙吧,晚安。

电话里传来忙音。

女人坐在沙发上,她轻柔地抚着自己的肚子,不知在想些什么。在挂掉电话的那一刻,她满脸柔和的笑意像是干冰气化,在须臾之间便从她的脸上消失得一干二净。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女人像是自言自语般地说着,很快了

很快,她就能凭借肚子里的孩子登堂入室,嫁入豪门,成为阔太太,跻身上流社会,从此

从此达成她,从幼时起的梦想。

岑穗闭上眼。客厅内分明寂静无声,她耳边的雨却仿佛还在下,恍惚间,她似乎又回到了童年时。

她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袄,留守在贫穷而多雨的村庄里,唯一所拥有的玩具,只是早亡的母亲所留给她的那个布娃娃。

在岑穗还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便离了婚,确切地说,是父亲发了迹,便抛弃了糟糠妻。她的母亲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家庭妇女,在城市里活不下去,便带着岑穗回了乡下老家。

村庄多雨,穷且困,母亲手巧能做针线活,勉强维持着孤儿寡母的生活。两人的生活贫穷而拮据。岑穗在镇上上小学,班里的同学能买得起最新的翻盖铅笔盒,她只能用母亲缝的破布袋子。班里的同学能穿得罩着薄纱的公主裙,她却只能捡着亲戚们不要的旧衣服穿,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每天裹在中老年人淘汰下来的花布衣裳里,滑稽又老气横秋。

格格不入总是容易受人嘲讽的,小孩子们的恶意则更加直接。在总被冷嘲热讽的日子里,岑穗唯一能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的好成绩。

然而双百分也比不过班长带来的洋娃娃。班长穿着粉色的蕾丝公主裙,长得也像洋娃娃。她带来的洋娃娃有着长而卷的睫毛,琉璃珠子做的眼睛会眨。班长领着班上最漂亮的小女生团体玩过家家,洋娃娃是她们的女儿们,每个漂亮的小女生都带来了自己的洋娃娃。

岑穗远远地看着她们,心里满是羡慕。班长所在的小女生圈是最优秀的小女生圈,能进这个小女生圈,就代表着被承认为最优秀的小女生之一。

那时的岑穗还很天真,她以为进入一个小圈子,便只是一个洋娃娃的问题。

我想要洋娃娃!她对妈妈说。

妈妈买不起洋娃娃,岑穗便负气和她吵架冷战。妈妈身体本来就不好,被她气得急火攻心,病了。

一周后岑穗起床,妈妈咳着嗽给递给了她一个布娃娃。

布娃娃是妈妈自己缝的,没有会眨的琉璃眼珠和长睫毛,但针脚细密,棉花充足。布娃娃也有一双缝上去的大眼睛,扎着小辫,穿着红色棉袄,像是布娃娃版本的小岑穗。

岑穗带着布娃娃兴高采烈地赶到学校。手握着布娃娃,她没有想到母亲越发尖锐的咳嗽声,而是感觉自己仿佛握着一张进入圈子的入场券。

想到这里,岑穗捏紧了手机,摇了摇头。

那时的她太天真。

拿着布娃娃的她果然受到了小团体的欢迎。如果站在此处的是二十年后的岑穗,她应该很容易便能从那些心照不宣的笑容、交头接耳的小动作种发现那些小女生的意图。然而7岁的岑穗却太急于讨好了她对于自诩上等人的小女生们、能对她这个贫穷者所抱有的恶意,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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