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2 / 2)
至于原主的父亲沈启旭也是个垃圾,从小到大,几乎就当没原主这个女儿存在一般。
这两人都靠不住,沈念又怎么可能去找他们。
在沈念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护士帮着沈念处理完东西后,也汇报给了护士长。随即医院这边,便给警察局那边打电话了。
接到医院电话说沈念终于醒过来的警察同志,以很快的速度赶到了病房里,开始给沈念做笔录。
这具身体身上遭到赵国斌的殴打,导致多处淤青和伤痕且不说,右手手腕骨折,肋骨骨折两根……而在原来的剧情发展中,原主后面被赵国斌强行带回家殴打,就是在殴打中把原本已经打的骨折了的肋骨,打到移位,最终戳破心肺致死。
第105章
沈念要的不仅是离婚,她还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赵国斌。
如果告不成功……沈念眼睛不由得眯了眯,那也没关系,她也有的是办法让赵国斌付出他应有的代价!
而在警察和妇联走后没多久,刘丽雯找到医院来了。
来的时候,刘丽雯手里提了一保温杯的柴鱼汤。
沈念没说话,只是抿着嘴,冷冷的看向她。
这个女人,本身是可怜的。
丈夫沈启旭的出轨,甚至后面更是明晃晃的跟小三和私生子住在了一起,偶尔想起她来了,才会过来她这边住上几天。
可她的这一切,又都是自找的。
刘丽雯舍不得跟沈启旭离婚,也舍不得去报复沈启旭,她就只能死拖着不放手。
拖的最狠的时候,那边小三都忍不住了,直接喊了一群人找上门来,殴打了刘丽雯一顿,放话威胁她,如果不愿意离婚,以后还要揍她……
最后,逼的刘丽雯割腕自杀……是年幼的原主出门上学,发现课本忘记带了,临时又跑回家,才救下了血泊中的她……
她更是可恨的。
刘丽雯把丈夫沈启旭找小三,生私生子,甚至是她被小三带人找上门殴打的这些事,全都怪罪到了原主身上。
她是养大了原主,可是原主也从小也活在她的谴责和埋怨下。
刘丽雯不止一次对着原主痛骂,“怪你,都怪你!你怎么那么没用,你为什么就不能是个男孩呢?你要是个男孩,你爸就不会出轨找小三……”
可骂完了之后,刘丽雯又会抱着原主放声痛哭……
于是,原主就是在这样子的一个环境下长大的。
长大后,原主就是考大学,也被刘丽雯逼迫着留在了本地念书。
而大学谈恋爱的那两年,是原主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光。但可惜,她把恋爱的事告诉了刘丽雯,刘丽雯勃然大怒,逼迫原主跟男朋友分手。
最后,刘丽雯更是直接跑去原主的学校,当着同学的面,对着原主一阵谩骂,指责她不知廉耻,在外跟人鬼混。
于是在这样一番闹腾下,原主如了刘丽雯的愿,跟男朋友分手了。
在这时,刘丽雯给原主安排去跟赵国斌相亲。
赵国斌工作是工地上的包工头。家产是在他们现在的城市,有一套靠一家人帮忙下,才出了首付的房子,还有一辆买时是十来万的车。
除此之外,赵国斌没有任何一点是能拿得出手的。
他的年纪比原主大了足足十岁,个子中等,长相老成,学历初中都没毕业,抽烟喝酒还特别的凶。
而原主,虽然被母亲刘丽雯逼迫只能留在本市,但因为小时候的苦难,原主一直有努力读书,所以她读的也是本市最好的大学。
毕业后也找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
外形上,原主身高一六五,面容姣好。
至于家庭……虽然刘丽雯婚姻不顺,但是她自己却是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的。在只有原主这么一个女儿的情况下,这套房子不出意外,大概率是会留给原主的。
就是不看这些,单就原主后来找的男朋友,外貌条件性格都不错,跟赵国斌相比,更是不知道强了多少。
在这种情况下,原主怎么可能看得上赵国斌。
可是母亲刘丽雯却非逼着原主嫁。
原主不愿意,她在家里先是谩骂,指责,说自己所有的不幸都是被原主害的……谩骂指责后,又抱着原主开始痛哭,“念念,妈妈求你了,你嫁了吧……”
原主再不同意,刘丽雯开始用割腕自杀来逼迫原主……那手腕上的伤疤和刀,让原主想到了幼时的那一幕……最终,原主在她的逼迫下,答应嫁给了赵国斌。
在原主嫁给赵国斌之后,刘丽雯开始给原主灌输,“念念,你现在嫁人了,要想过得好,要想你丈夫多喜欢你,你自己就要有眼色……”
刘丽雯教原主,“比如国斌回家来,他工作累了一天了,你给他拿衣服拿鞋子换……他洗澡的时候,你给他把洗澡水温度调好,那换洗的衣裳和毛巾,提前放进浴室里……”
原主被赵国斌第一次殴打,回家找刘丽雯哭诉,说她受不了这种日子了,她想离婚。
刘丽雯急了,直接大喊道,“你不能离婚!”
刘丽雯开始帮赵国斌说各种的好话,说他知道错了,说他是脾气上来了才动的手……说上下嘴皮都有磕碰的时候,夫妻间怎么可能没有摩擦呢?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何至于闹到离婚。
赵国斌这时候就配合刘丽雯,给原主赔礼道歉,各种好话说尽……
而这一切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赵国斌的舅妈,不是别人,正是原主父亲沈启旭的妹妹,也就是原主的亲姑姑沈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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