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2)
总归一句话,要为了白眼狼委屈她的老儿子,没门!
回味过来之后,刘三婆子反倒觉得老四瞒得太好了,不然这是人是鬼,还真无法瞧得清清楚楚。
不经这一遭,连她这老太婆都不可能能有如此地抉断力。
哪个做父母的,真能对自己的亲生孩子狠下心肠来不管不顾?
刘三婆子这比较心硬的都是如此,更别说是身旁的糟老头子。
这次为了分家,老大和老三说出来的话,是真正戳伤了刘三婆子的心,而且他们还先行一步地请族里分家,三番两次的举动,几乎是把刘三婆子这当家人的脸面往地下扔。倘若,不是后头刘老三的分家,确实是公平公正,加上两个老人又给了一大笔的分家银子,这才堵上后头可能冒出来的闲言闲语。
刘三婆子聪明地拿出记帐的本子,就是为了掐断往后可能的说三道四。她此刻打从心底地不
老四信任老大和老三,尤其老大还有一个如此糟心的岳家。谁晓得大房被李家人骗光了银子后,会不会为了算计他们的养老银子,继续再来抹黑自个儿的老父母?
照理说,结亲结亲,是结两姓之好,互相拉拔才是长久之道。
错就错在李家这亲家,打从开始就不是刘三婆子看好的人家,若不是混帐儿子死要李家闺女,刘三婆子才不想要这样的亲家。
一堆吸血蚂蝗,她是傻了才与这样的人家互相扶持!
老人活到大把年纪不是活假的,生活中的弯弯道道,刘三婆子不只了解,同时还能算计一把,绝对能让人无话可说。
老四的这一手,同样也是算计了一大家子,但刘三婆子的心里正欣赏着,觉得这儿子的聪明劲肯定是贼像她!
哪怕知道老头子的心里肯定不太自在,但刘三婆子才不管这一荏。
应该说,此刻的老太婆正嫌弃着自家的老头子,觉得都是他一番的冠冕堂皇,这才让一些心里藏奸的人,有了可趁之机。
正如老四所讲的,老儿子的纯善厚道,若没这一荏,他恐怕真会被这一些丧良心地给祸害一辈子。而这糟心的锅,竟然还是她和老头子给的!光是一想,刘三婆子的心脏就疼的一抽一抽,几乎是恨不得往自己的脸上呼上一把掌。
刘华的出生,一直都是刘三婆子最愧疚的。毕竟,两个老人在生了老四以后,就久久没了动静,两老是真认为老四会是最后一个孩子。所以,当初刘三婆子怀孕时,压根儿就没有太注意,以致于刘华出生的时候,几乎是比老四足足还小上三分之一。
因为这份愧疚,刘三婆子才是最疼刘华的人。没办法,乖巧安静的孩子,其实是很容易让人忽视的,刘老三的前头都有了这么多的儿子,哪怕是老儿子,那也是真的不太稀罕。倘若不是在后头,刘华渐渐地展现出读书的天份,刘老三这才渐渐改了心思。
老头子从未有过太明显的表现,刘三婆子却知道老伴真正的心思,刘老三最看重的儿子无非是老大,而最喜爱的儿子……则是一直让他感到头疼的老四。
前者是为了以后的养老,否则刘老三不会处处护着老大家的,毕竟刘三婆子再瞧不上这生不出儿子的儿媳妇,她也得承认一句李招娣就是个会装的;后者,只能说会哭闹的孩子惹人疼,就是刘三婆子再宠老儿子,仍是会分出不少心思给老四。
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刘三婆子还是能把刘老三摸出大概。
也因为如此,她少见地对老伴生出了些怨念,都是这糟老头子惯的。
还好,老四打小就长了诸多的心眼,也还好她的孩子不全是没良心的。
老五总算还有一个一门心思为他打算的好兄弟。不然,她和老头子这对老糊涂,可真得把老儿子给害惨了。
刘三婆子现在是咋看四儿子,就咋稀罕,自然不乐意老伴来找麻烦。
护犊子心切的她,叉着腰就横眉竖眼道:“如果你敢打骂老四,我就和你这死老头子没完!要不是你这眼瘸的,瞧不出白眼狼的心思,老四何必藏上这一手?也亏我的老四聪明,老早就看出有些人的内里就是藏奸的,不像你想要帮扶起来的,尽是一些眼中没爹没娘,不懂得感恩的!”
刘老三被吼了一脸,自个儿的婆娘正火气上头,他也不是蠢的,自然不会想要火上加油。
刘老三哪怕真的手痒,他还是一脸正经道:“老太婆,我啥时说要揍老四了?”
“最好是如此。”刘三婆子冷笑一声,回过头来就与刘醒说道:“老四,你爹若想要在背后偷偷揍你,记得不要客气,直接大声喊你老娘就行了。”
看这死老头,还敢不敢当面说一套,背面做一套!
刘醒这缺德货向来懂得把握机会,立马学他便宜老子的模样,同样一脸正经:“行,我听娘的,一定会鼓足力气地喊妳,这样咱爹肯定揍不了我的!”
刘老三:“……”他确实是眼瘸的,竟然偏疼这不孝子!
刘华:噗!
“老四,你的手里真有能治你弟的药方子?”刘三婆子可没忘了正事。
另一旁的父子俩,刘老三是忍不住心热起来,刘华同样亦是维持不了淡定,刘醒倒是没被三人灼热的目光给吓着,他面不改色道:“自然是有的,事关小弟往后的日子,我可不会随便胡沁的。而且,你们也别担心药方子的效果,因为以前我把方子卖掉时,人家大夫可都称赞这方子极好,所以小弟肯定是会没事的。”
其它三人:“……”
这信息量有点大。
事关银子的事情,女人通常比男人在乎,刘三婆子的声音是颤了颤:“……等等!你刚才说你把药方子卖了?”
“这不是当然的吗?咱们家又没人会看病,药方子放着也是白放。”刘醒一副理所当然,旋即像是极为了解刘三婆子的性子,他也没吊人味口,很快就补充道:“放心,我卖掉的那一份,是我重新抄的,原来的那份药方子我可收好了。”
事实上,陆秋手上是有药方子,但刘醒手上的银钱可不是药方子卖来的。
刘醒是个雷厉风行兼行动力惊人的人,刚来的头几天,一摸了个大概情况,他就把上山打牙祭的猎物毛皮给偷偷卖了,其中最值钱的就是熊瞎子的皮毛。当然,熊瞎子不是在石水村附近的山头猎的,而是更为深山的地方。没办法,附近住人的村庄真心不算太少,野兽也是有生存的智慧,不会蠢到自己找死。
因为本身的精神力异能,刘醒是半点都不用担心被人记住相貌。买他东西的那个人,即使想再回想是谁卖毛皮的人,恐怕想破脑袋瓜都不会想起来卖家的模样。而这也是刘醒最大的倚仗。
相比从前的实力,刘醒的精神力异能同妻子一样,真心倒退不少。以前的他,能够随意控制一个人几年都不成问题,现在能力没那么强了,但叮哨催眠这种小事,刘醒还是能做的到。
当然,刘醒对陆秋以外的人,一点兴趣也没有。
哪怕知道这一家人的心思都不算少,刘醒却也没把浪费时间在这些人的身上。
除了最开始的那段时间,刘醒早就放开对这一大家子的叮哨,毕竟精神力用多了,回复起来也挺累人的,现在可没有晶核这东西来作辅助。
尤其,这一大家子都是普通人,就是心中有诸多算计,但大多都是一些浅白的心思,刘醒都不需用能力,光靠自己的脑子及手段就能应付自如。
好比刘华的事情,刘醒是真没用能力盯人,与其盯着脑子有坑的李招娣,刘醒宁可盯着自己的好媳妇。
瞧,这次不也随便一猜,就能摸了出八、九分准的真相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