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 / 2)

加入书签

她把每样菜都去了土,整理得整整齐齐放入背篓里,虽然说蔡大勇那边没要求她这么做,但是把菜色弄得好看些总是没坏处的。

三人都跑了一整天,晚上的时候,宋绵思做主拿五花肉炒了一道回锅肉。

那香味香飘十里,离着他们家不远的宋汉文他娘赵春燕可酸的没边了。

她扒拉着碗里头稀拉拉澄澈见底的碴子洲,啪地一下把筷子放下,咬牙啮齿地说道:“害了我儿子,宋绵思她倒是过上好日子了。”

旁人家不了解宋绵思的家庭情况,可赵春燕就在他们家附近,哪里能不晓得。这阵子宋绵思他们家隔三差五地传出肉香味,可把赵春燕馋得啊。上回大队里分野猪,除了宋红中他们家没得到以外,赵春燕她也没拿到。

因此,对于宋绵思她的好日子,赵春燕是既嫉妒又充满恨意。

她一直觉得,如果不是宋绵思,她儿子就不会坐牢。

隔天,宋绵思去县城送货,赵春燕就悄悄地出了门,去宋红中家里。

她啪啪地拍了门,柳红花一家三口正围在饭桌旁边吃饭,听见动静吓了一跳,他们这些日子是被人骂怕了,因此一点儿风吹草动都心惊肉跳的。

“谁啊?”柳红花高声问道。

“是我,汉文娘。”赵春燕高声回答道。

“她怎么来了?”柳红花眉头一皱,看向宋红中。

宋红中脸色从容,道:“去开门让她进来吧。”要是其他人来,宋红中还是担心下,可是就一个寡妇,他怕什么。再说了,赵春燕在大队里那也是人嫌狗憎的,本来她脾气就坏,要是有人得罪她一点儿什么,她就能站在土路上指着人家家里骂人家祖宗十八代,有一次还和洪秀杠上了。而自从她儿子被抓去坐牢后,赵春燕就缩起尾巴来做人了,她也知道她儿子干出来的事丢人。

赵春燕进来后,瞧见他们家桌子上地瓜粥,冷笑了一声,道:“你们家就吃这个啊?”

正扒拉着地瓜粥的宋红中听见这话,眼皮抬起,看向她,“赵春燕,你来干嘛来了?嫌弃我们家吃的寒酸啊,你们家又吃的是什么。”

别人嘲讽他们也就罢了,赵春燕算什么东西,也来嘲讽他们。

“嗨,你可别误会。”赵春燕讪笑了一下,“我可不是嫌弃你们,我就是觉得你们的日子还不如那宋绵思过的日子呢。你们是不知道,那宋绵思他们家啊,是天天吃白米饭就大肥肉,三天两头加菜,我寻思她一个小姑娘日子都能过得这么好,你们这做长辈的,日子应该差不多哪里去才是。哪里想到你们也和我一样,不过是吃地瓜粥罢了。”

柳红花本来还想听赵春燕放什么屁,听见宋绵思他们家的饭菜时,神色瞬间不同了,“你可别吹牛了,他们家能过这样的好日子?!”

“你还不信,你要是不相信你自己去瞧瞧,人家家里那饭菜多香啊。”赵春燕露出神往的表情,闭上眼睛后又睁开,看见他们桌上的菜色时,嫌弃地摇了摇头,“哪像你们就吃这个。行了,我也不说了,我先走了。”

赵春燕就是特地来煽动宋红中一家的,见如意后也不久留,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宋有成捧着饭碗,看着桌上的咸菜,低声道:“宋绵思他们生活真这么好?”

天天大米饭就大肥肉,这是什么生活,这恐怕连队长家的日子都没有这么好。

宋有成刚刚还觉得他们家的地瓜粥挺香的,至少管饱,现在听见宋绵思他们的日子后,突然觉得地瓜粥不香了,肚子好像也不是那么饱。

要不说人心就是复杂,笑人无,恨人有。

宋绵思把货物交给了蔡大勇,蔡大勇就在后门门口清点那些货物,瞧见那些水灵灵的新鲜蔬菜时,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他们这些当厨师的厨艺再好,那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如今宋绵思刚好就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了。

“真是得谢谢你啊,宋同志。”蔡大勇摩擦着手掌,高兴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宋绵思:“蔡大哥您这话就见外了,谢什么啊,咱们都是朋友,帮忙都是应该的,再说了,我这里头也挣了些钱。”

蔡大勇不以为意,他根本不觉得宋绵思能从这里头挣多少钱,而且这么多东西她一个姑娘骑着自行车在这么冷的天送过来,这简直是叫他心里头感激不尽。

他对宋绵思说道:“妹子,你等等,我进去拿点儿东西给你。”

宋绵思站了一会儿,没一会儿,蔡大勇拿着一个油纸包出来塞给了宋绵思,“今早上刚做的牛肉馅包子,带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这合适吗?”宋绵思推拒道:“这包子不便宜,您留着自己吃吧。”

“嗨,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刚才还说我见外,现在,是不是你更见外了。”蔡大勇笑呵呵说道,胖乎乎的脸上几乎瞧不见眼睛。

宋绵思笑了,“是,您说的是,那我可就收下了。对了,明儿个的单子您还没给我呢。”

“对,对。”蔡大勇一边把包子塞给了宋绵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单子出来,这张单子比昨天的长,宋绵思也没多问,拿了单子和包子就和蔡大勇挥手告别了。

而在此时,一列绿色火车上,车上满满当当的都是返乡的人,走道上都堆满了东西,老旧的火车上即便是在冬天也弥漫着一股复杂的臭味,这股臭味是来自人的身上,也是来自他们所携带的东西。

宋胜棉坐在硬座上,靠着窗户,她看了眼旁边穿着朴素,面容憔悴的妇女,眉头皱了皱,别开脸去。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一年多了,可是宋胜棉依然没有习惯这个步伐缓慢,物资匮乏的年代。

她本来是21世纪的一个女白领,一天晚上熬夜看完一本《八十年代女学生》的年代文后猝死,穿进了这本书里面。在发现自己就是《八十年代》这本书的女配堂姐后,宋胜棉心里头就生出主意来了,她不知道八十年代会发生什么事,自己也没什么本事,但是她知道书里面女主和其他人的人生啊。

所以,在她穿过来后的第一个月,她就强烈要求自己改名,本来她的名字是宋招娣,改了名后就变成宋胜棉。宋胜棉——胜过宋绵思的意思。

而在之后,她更是窜唆爹妈让宋绵思搬过来住,这样她才能够有机会在高考的前天晚上让屋里漏雨,让宋绵思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而宋胜棉则进了本该宋绵思去读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在大学里面,她刻意结交了男二——何嘉诚,何嘉诚是个红二代,家里头父母都是高官,宋胜棉使出浑身解数,模仿着书里面宋绵思的举止,才讨好了何嘉诚。如今两个人已经有些暧昧的情绪了。

宋胜棉有把握明年就能够拿下何嘉诚。

她没本事有怎样,只要她能够嫁给一个好男人,将来还不是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在她看来,穿越了也不像是一件坏事了,至少如果上辈子像何嘉诚这样的红二代,宋胜棉就算是把脑袋消尖了也找不到机会和他结交,更不用说还有机会成为他的妻子。

一想到未来的好日子,宋胜棉脸上就洋溢起一个笑容。

这回回乡下,她打算把祸患宋棉思给铲除了,只要有女主在一天,她心里头就永远放心不下来。

对了,也不知道爹妈把那头野猪卖了没,要是卖了,她打算拿那钱回北京,想办法买个小房子,这样等过十几年,房子的钱也能翻好几倍了。

宋绵思还不知道有人已经打算要她的命了,她带着包子回家,将热气腾腾的包子分给了林糖和林贺功。

那包子一撕开,里面的肉汁就流了下来,肥瘦相间的牛肉馅里面还加了芹菜,吃起来爽口来又不腻味,那面皮是拿富强粉活的,口感柔软,一口下去,肉汁流入口中,简直绝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