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壁一(1 / 2)
傅恒立刻跪下,道:皇上隆恩,奴才没齿难忘!但十三阿哥刚……奴才的事是不是不合适。皇帝一笑,道:一切准备好了,还是办了,但椿树胡同那里的人暂时不能撤。傅恒再次谢恩,然后又对皇帝讲了自己想继续住在椿树胡同,方便每日进宫,但应该让海兰察回来皇帝身边伺候,守卫自己管着就行了。皇帝有点意外,想了一会儿,道:也好,一切小心便是……傅恒,这两天,朕又想起了二阿哥,七阿哥,一晃,多少年了……
傅恒知道因为十三阿哥的事,他触景伤情,低声道:那一年,奴才拿着您亲封二阿哥为太子的诏书给姐姐,她才知道错怪了您,姐姐走的时候,至少在二阿哥七阿哥的事情上,她是明白的。皇帝叹了口气,道:容音如果像你一样,也不至于心里会那么苦。傅恒道:皇上,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奴才也再不记在心里。皇帝点了点头,道:你跪安吧。
两日后,乾隆二十一年,正月二十日,侍郎永寿纳兰家一女嫁富察傅恒为忠勇公继室。地上的积雪厚厚的,天上也下着密密的雪花,八抬崭新的红色大轿从纳兰家抬入马神庙街的忠勇公府,一路红纸漫天,前后彩仗绵延数里,天与地,红与白,煞是好看。一路上京城百姓围观,挤得水泄不通,人声鼎沸,却没有锣鼓吹打,更无喜宴,同僚亲朋故交只允赠贺礼,以表心意。
皇帝还特别下了明旨,旨意里说,忠勇公平定准噶尔,助我大清解三朝大患,固社稷之根本,乃朝廷一等功臣,发妻喜塔腊氏在其激战准噶尔时病故,逾三年,其继婚一事已议了半年,又忠勇公为孝贤皇后之胞弟,其幼年便常伴朕左右,后入赞军机,谦逊谨慎,忠敬爱民,为天下臣工之表率,更乃朕之肱骨臂膀,虽值十三阿哥骤薨,宫中居丧,太后以慈爱宽悯之心,请朕特别体恤,朕亦不忍夺情,故准其按原定婚期完礼,唯命富察与纳兰两家从简从静,诸臣工亦不得逾礼违制,以告慰中宫痛失爱子之情。
等花轿进了马神庙街忠勇公府的大门,大门便重重阖上了。围观人群也随之散去。璎珞头上蒙着红盖头,被喜娘搀扶下轿。之后便是拜天地高堂夫妻对拜,富察府里只请了近亲,已是满院儿满屋的人,富察老夫人喜笑颜开。待到送入洞房,又是吃饽饽,撒花生红枣,全套做足后,傅恒便对一屋子的喜娘丫鬟道:你们出去吧。珍珠最后一个出去,道:大人,奴才就在门口。然后笑着关上了房门。
傅恒立刻揭了璎珞的盖头,问道:累了吧?璎珞看着他,昨晚上傅恒照例睡在书房,她四更便起来梳妆打扮,然后就被抬去了纳兰府,这也是她今天才看见他,只见他通身红艳艳,头上戴着高高的红顶子檐帽,红色的长袍,红带束腰,越发显得长身玉立,目如朗星,衬着一屋子的火红,说不出的丰神俊秀气度深宏,笑吟吟地道:傅恒大人冠绝京城!傅恒一笑,从桌上拿了茶递给她。她咕嘟咕嘟喝完,长舒了一口气,道:累死了!幸好在路上没吐。傅恒把茶碗放在一边,拿掉了她的头套,开始解她外面的衣裳,她按住他道:我要穿着,我舍不得脱,这太好看了!
傅恒道:不舒服,脱了。璎珞不依,头套已经从简免得太重,衣服是她两个月前嫁给傅恒时穿的那件,上面是她自己亲自绣的四时花鸟,那时候在圆明园待嫁,她绣了三个月。两日前珍珠拿出来熨烫好,她看了半夜才睡。傅恒知道她的心思,那天晚上也在卧房守着她,但一觉醒来发现她还在看嫁衣,直接把她抱上床强迫她睡觉。现在见她又执拗上了,脸色一沉,不再说话。
璎珞小心翼翼地道:少爷,你真生气了?傅恒转过身去,不理她。许久没有动静,傅恒忍不住转回来一看,只见她怔怔地看着自己,眼里都是泪,忙道:璎珞,都是我不好,我赔礼道歉好不好?你不要哭嘛!说着伸出手去为她擦眼泪。璎珞破涕为笑,道:我是想起了那年在长春宫给你香囊的时候。傅恒也笑道:那时候啊,我是假生气,逼着你哄我,没想到得了香囊。可现在我是真生气。
璎珞一抿嘴,道:在你心里,我已经比不上宝宝了。傅恒道:胡说!接着把她搂入自己怀里。璎珞摸着他喜服上的金色暗花,这件喜服也是和自己的喜服一起绣了三个月,两个月前,他穿起来,就如玉树临风,今天又看一遍,觉得更胜之,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是自己的丈夫的缘故。璎珞低声说道: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傅恒一笑,推开她,亲了亲她的面颊,道:把这个衣服脱了,如果你喜欢,我们在家里可以经常穿,但今天你太累了,嗯?
璎珞终于点了点头。傅恒轻柔地帮她脱了,然后脱了自己的帽子和喜服,去外面叫珍珠带人来收拾衣服和床铺,给璎珞卸妆净面放头发。此时还只是下午光景,傅恒并不累,和她一起躺去床上,睡了一会儿就醒了,看见璎珞也醒了,正睁着眼睛看着他,他道:你应该多睡一会儿,在想什么?璎珞道:容妃。傅恒道:想她作什么?璎珞道:她喜欢你罢?不仅是为了报恩。傅恒惊奇地看着她,道:璎珞,你又在瞎想了。然后一笑,道:你以为别人也和你一样?对我念念不忘?
璎珞笑着拍他,道:少爷,你坏,你就知道欺负我!傅恒道:好好好!我坏,我就欺负你。说着凑过头来,在她唇上一亲。傅恒现在不和她深吻,她知道他怕自己失控,也不去逗他,上次叶天士的条子上写,过了三个月便可行|房,他们俩都将信将疑,就算叶天士的话没错,但也还有一月之遥。
璎珞心想,今日一路之上,他一身红衣,骑着高头骏马,全京城未嫁待嫁和嫁了的女人,无论身份高低,富贵贫贱,都会对他念念不忘!想到这里,又不免大大得意起来,然后轻咳一声,拉回思绪,继续道:我要去会会容妃。傅恒问道:你想做什么?璎珞笑道:去看看她是不是喜欢少爷!傅恒捏捏她的脸,道:胡说八道!她以前有丈夫,如今是皇上的宠妃。
话还没说完,只见璎珞立刻翻身下床,快步向外走去,傅恒知道她又去吐,没有跟去,平躺着想璎珞刚才说的话,回忆起自己第一次看见法蒂玛的时候,雪白肌肤上殷红的鞭痕…….他脱下自己的披风把她包裹住,她看着自己的小鹿一般惊恐又无比清澈的眸子,当时他觉得这双眼睛似曾相识,但后来也一直想不起曾在哪里见过,再后来,他明白了,因为她当时很像璎珞,她长得和璎珞完全不同,但就是那个眼神那个瞬间,特别像。他在璎珞的眼睛里见过一次惊恐,就是当年,在宫里的药局,她被裕太妃派人追杀,自己救了她的时候。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决定了,要给她他的一生,和他的八抬大轿。
正遐想间,璎珞回来了,见他睁着眼睛出神,知道他在想容妃,于是轻轻地道:你也觉得了?傅恒摇了摇头,道:你想错了,我一点儿都没觉得,一直没有。说着翻过身来,侧看着璎珞,那神情,说不出的温和,恬静,又带着柔情。璎珞也不再和他说笑,正色道:我觉得她有危险。傅恒又很惊奇地看着她。
璎珞道:皇上为了见我去圆明园,带着她是为了掩人耳目,而这段时间,十三阿哥就没了,皇后娘娘一定不会放过她。傅恒睁大了眼睛,眼里精光一闪即逝,然后又平躺回去。璎珞继续说道:虽然我觉得她一定不简单,但你说她好,那我们一定要想法子救她一救,更何况,她要了五阿哥和安儿,我们本来就坐在一条船上。她好,就是我们好。
傅恒想了想,道:你可以约她在宝月楼对面的清真寺见面,按照回人的习俗,她每天傍晚都要去那里做礼拜。璎珞道:如果她每天都去,那我就先暗自去瞧她,看看是不是应该帮她。傅恒知道璎珞的性子,嫉恶如仇好打抱不平,她现在有了身份,在家里也待不住,但她又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所以才要暗中先观察容妃,便道:你不是回人,清真寺是进不去的。璎珞想了想,道:你去给我找三套回人衣服来,一套给我,一套给珍珠,还有一套给小全子,要快。
傅恒对最后这两个字十分不解,看着璎珞,璎珞脸一红,低声道:再过一阵,就看出来了。傅恒才恍然大悟,接着不无担心地说:我不放心你去。璎珞道:既然黄教喇嘛不是冲着我来的,你还担心什么,而且我现在可是忠勇公夫人,宫外没人认识我!这两日傅恒终于把刺杀那件事的内幕告诉给了她。傅恒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总是担心。正觉寺的事,还是让他心有余悸。
璎珞一笑,心想:皇上也肯定不会让我出事,口中却道:少爷,我一定会带好人保护我们,你放心吧。傅恒又想了一会,知道自己终究是阻止不了璎珞,于是点了点头,道:你一定要小心。璎珞道:嗯,你知道,为了宝宝,我也会小心的。说着,把傅恒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小腹之上。那里面什么动静都没有,傅恒常常问璎珞,那里面真的是有孩子吗?璎珞总是笑他傻,安慰他说,自己成天难受,说明里面一定有孩子,傅恒总是将信将疑。这个时候,傅恒轻轻抚摸着她的小腹,隔着中衣,他似乎可以感觉到下面的血和肉在微微颤动,突然觉得人生很奇妙,他和璎珞制造了一个新的生命,它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子,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是男是女?
璎珞也知道他的心思,更享受他的温柔,心里满是喜悦,如潮涨潮落,云卷云舒。诗经里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的人生在今天,真的圆满了。其实早就圆满了,因为有他,还因为有他的孩子。“宝宝,我们真幸福,因为有你阿玛。”她在心里说。
今日傅恒行婚礼,没去军机处,军机处其他五人还是照常处理政务,亦不免谈论此事。连素日刚正不苟言笑的刘统勋也说:傅恒大人的好日子,我等应该前去朝贺,奈何赶上十三阿哥新丧。弘昼淡淡地道:皇上已是特别给了恩旨。汪由敦道:傅恒大人为皇上宵旰勤劳,鞠躬尽瘁,皇上此举也是为了昭示体恤所有臣工,万岁爷,还是重情之人哪!雅尔哈善道:下官一直听闻傅恒大人骑□□妙,骁勇善战,自从下官进了军机处,他从准噶尔大胜回来之后,才得以和他共事,可惜每日都在做案牍功夫,今年的木兰秋弥,应可一见。纳延泰摸着胡须,呵呵一笑,道:傅恒大人战功赫赫,乃满洲第一巴图鲁,绝对名不虚传。
弘昼面上不好表露,心里暗哼了一声,不言语,走出屋去。他有事要禀报皇帝,但皇帝今天一直未到军机处现身,他想了想,去了养心殿。皇帝也不在养心殿,小太监说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于是折返军机处,在宫中甬道上瞧见了珍儿。
珍儿立刻笑着给他见礼,他也笑着回礼,问道:皇后娘娘好些了吧?皇上是不是在承乾宫?珍儿摇了摇头,道:皇上陪了皇后娘娘两日,就再没来过。弘昼点了点头。珍儿道:王爷,您和皇上亲近,您经常劝劝皇上,别被宝月楼那位灌了迷魂汤,冷落了皇后娘娘。去年一年,皇上几乎没有宿在承乾宫,也就是过了年,又赶上十三阿哥的事儿,才来了几次。但去圆明园还带着那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