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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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不吃,死也不吃!

孟阳苦口婆心道:“雁雁呀,生病了就要吃药的,别小瞧风寒啊,弄不好可要变成大病的。”

奈何无论他怎么说,廖雁还是梗着脖子说不。

白星翻了下白眼,直接过去开了门,做了个滚的手势。

廖雁警惕道:“你做什么!”

白星冷酷道:“瞧你还挺有精神的,滚去扫大街吧。”

顿了顿又道:“对了,别忘了去衙门把那十两银子要回来。”

第103章 打起来啦!

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 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

他娘的, 这也忒苦了, 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

还不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

但孟阳却本着“买都买了”的节省理念,又拉来场外援军, 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这才作罢。

养病期间, 直至病好之后, 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 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

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 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

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中间颇有波折, 更兼交通不便,来一回着实不易。南京城底蕴深厚,占地且广, 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 自然要多住些日子。

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 或是游湖泛舟, 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 孟阳就会义不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廖雁不大耐烦逛街, 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 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不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

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以紫金山为枕, 依靠古城墙,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水波浩渺、雾气升腾,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

他不好游乐,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颇合口味。

说到酒,实在是廖雁不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

这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却独独缺少美酒,可谓十全九美。不过在廖雁这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只要没有酒,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

做人不喝酒,跟死了有什么分别!

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十分热情好客。

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如今早已嫁人,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天长日久,难免寂寞。

因常有人入山游玩,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每日早晚烧水烹茶,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也沾点人气,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聊以度日。

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酿得一手好酒,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难免郁郁寡欢……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大有知己之感。

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但难得竟一见如故,说天侃地好不热闹,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还不爱要酒钱。

“不怕小哥笑话,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乐呵呵道,“只是阴差阳错,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

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但依旧耳聪目明,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

似少年人般活泼。

此言一出,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就你这样,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

说着,又给廖雁倒茶,指着老伴拆台道:“他怕痛哩,怕得很。”

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嘟囔道:“你这人真是有趣,谁不怕痛呢?是吧,小哥?”

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山风又盛,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

看着眼前这一幕,听着耳畔回荡的刷拉声,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

他点点头,很认真地回答道:“是呢,人都是怕痛的。”

不去闯荡江湖,也没什么不好。

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廖雁来得勤又话多,两边很快熟悉起来。

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每日粗茶淡饭,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手也很巧,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

一道清炒笋片,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

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便懒怠下山,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

他也不白住,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

直到此时此刻,廖雁好像才终于觉得这座令无数人心向往之的府城可爱起来。

本来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爱就有人恶,可能江南水乡对世上绝大多数人而言是毕生所求的梦境,但对他来说,也不过就是人生匆匆一站。

不过没有钱,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若人家追着他要账,惹急了只管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眼见着那酿酒的老汉家境也不是多么富裕,还总不要自己这个“小友”的酒钱,廖雁自己心里先就过意不去。

他年轻力壮、有胳膊有腿儿的,没道理还要一对老头儿老太太养活。

嗯,怎么搞点钱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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