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妖精有约(1 / 2)
跟刘公瑾说完这句话后,龙十三就挂掉了电话了,他相信刘公瑾一定会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他想要告诉刘公瑾的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龙十三都会把他当做朋友,并且永远站在他那一边,即使到了最后,刘公瑾依旧选择复仇的话,那么龙十三不说支持他,但至少是不会阻拦他的。
不过比起刘公瑾的事,龙十三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找到王妙人,以他对于自己黑暗面的了解,王妙人体内的黑凤凰绝对不会就这样放过王家人,正如许静所说,黑凤凰如果想要彻底掌握王妙人的身体,就必须将王妙人残留的意识完全清除,而家人的死,便是最简单和最有效的办法。
同时也证明了一点,黑凤凰如此急迫的想要杀死王家人,无非就是说明她的体内依旧残存着王妙人的意识,不然她也不用千里迢迢的赶回北海做这种事。
所以龙十三要考虑就是下一次见面,要如何唤醒王妙人人性这一点。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过几天跟CSA谈判的事,从CSA迫不及待对马家父女下手这一点可以看出,姚家人的施压让CSA不得不捉紧行动了,如果这件事再拖延下去的话,龙十三可不能保证刘公瑾会一直遵守半年协议。
必须让CSA停止这种挑衅的行为,否则也不好跟刘公瑾交代。
龙十三一想到这些就脑袋疼,自己还真是劳碌命啊,从醒来到现在就没有一刻算是清闲的,就算好不容易从圣安岛死里逃生,回到华夏还是有一大堆事情等着自己的处理,看来想要平平静静的过个新年,几乎是不可能了。
正当龙十三感慨自己一刻都不得清闲的时候,王振涛也从屋内走了出来,他站在了龙十三的身后说道:“在担心妙人的事?”
龙十三回过头看了自己岳父一眼,然后苦笑道:“不仅仅是妙人的事,还有其他的事情,总感觉自己就是个麻烦制造者,一直都在不断的制造麻烦,然后解决麻烦,一直重复这样的过程,心真的好累。”
“男人嘛,谁不是顶着一些压力活下去的啊,我们要承担的可不仅仅只有自己的命,还有责任以及其他很多东西,有时候我也觉得很累,甚至想过放弃一切一了百了。”王振涛点了一根烟说道。
这还是龙十三与王振涛第一次交心呢,与龙十三不同,王振涛要背负起整个王氏集团,他除了要扮演一个好老板,好丈夫,还要做好一个好父亲,不同的身份切换,可他看起来依旧游刃有余的样子,所以当他说出那种他也想要一了百了的话时,龙十三还是有点诧异的。
但很快他就能够理解了,无论是王振涛还是龙千象,甚至这世上的所有男人,每一个男人都必须去承担生活中的一切压力,因为他们是男人,是一家之主,甚至是养活数千人的上位者,所以他们不能倒下。
龙十三以前是没有这种感觉的,他只是想要过那种潇洒了无牵挂的日子,但事实上,哪有这种好事,人类只要活着,就总会出现很多东西束缚住你,让你不得不改变你的初衷,这也是为什孩童比起成年人快乐的原因,因为孩童想要的东西很单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而成年人相对太过于复杂了,喜欢不能说喜欢,不喜欢却必须去喜欢这种例子还少吗?
与易林辉一战,背负起京城所有人的性命后,龙十三才明白这一点,他当然可以像以前一样没心没肺的过着每一天,但如果他那样做的话,谁又能在关键时刻站起来对抗易林辉了,有时候并不是你愿意当英雄,而是形势所迫,你不得不去来当英雄,因为如果你退缩的话,那么身后便空无一人了。
这让龙十三叹了一口气问道:“那你是怎么克服过来的,是怎么坚持下去的?”
“哪有什么技巧啊。”王振涛苦笑一声道:“真要有什么技巧的话,也只有两个字“硬抗”了。”
龙十三感同身受道:“我现在就是在这样做,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弃妙人的,我跟内心的黑暗面争斗过,所以我很明白,现在的妙人正处于悬崖的边缘,如果我不拉她一把的话,等待她的只有无尽的黑暗。”
王振涛拍了拍龙十三的肩膀以示鼓励道:“我相信你,你的眼神跟你老子一样,那是永不放弃的眼神,这也是我当初愿意把妙人交给你的原因,否则你以为我会只是因为血脉之力而把我宝贝闺女嫁给一个草包吗?”
“我才不像那个暴发户呢。”龙十三反驳道。
嘴上这样说,但龙十三心里明白,无论是龙光明,还是龙千象,甚至是龙凌雪亦或是龙山豹,他们每一个人都跟自己一样,优秀的继承了龙家人的传统。
那就是只要一息尚存,就要坚持守护。
这句话不仅仅只是刻在龙千象的戒指上,同时也刻在龙十三的心中,这就是龙十三可以到现在都克制体内黑十三的重要原因。
接下来的两天,由于范太闲和曹子建的善后,所以黑凤凰大闹王家别墅这件事并没有传出去,一些媒体公司一开始收到这份重磅消息的时候都兴奋不行,王家在北海那可是顶级的家族啊,而这样的丑闻只要稍微加点故事进去,绝对会引爆整个北海,毕竟不少平民百姓都喜欢这种豪门恩怨的故事。
然而,他们编辑好的故事还没有发上去,就被全面封杀了,不仅仅是黑白两道,最后连国安局都发话了,不准有任何媒体报导这件事,这就像是当头棒喝一样,把不少兴致勃勃的媒体公司给打得唉声叹气!
所以这件事并没有在北海卷起任何的风波,然而少数属于北海金字塔顶层的人物早就打听的差不多了,其中已经成为叶家家主的叶妖精自然也格外关注这件事,毕竟出事的本人,可是她的好闺蜜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