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_43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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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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