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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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包裹是她大表哥秦盛桦千里迢迢从驻地寄过来的。

俞向安有两个舅舅, 大舅叫秦丰年,已经牺牲了,他下面有两个表哥,大表哥子承父业, 同样进部队里当了军人。

算一算年岁, 从他16岁进去部队到现在, 已经过去8年了。

他所在的部队还特别远, 不是在最北端,也跟最北端相差不远。

距离在这里, 还有他职业的特殊性, 他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收到家里的信,知道这个小表妹发生的情况的。

等到他搜刮了一堆的东西,当做安慰她的礼物寄了过来, 就到了现在。

滞后性真的很强了。

俞向安看着这些东西,已经猜到他在哪了, 应该是在东北三省某个地方。

他寄过来的有十年龄的人参, 松子, 红蘑, 当地保暖神物乌拉草,鹿茸, 一整只的风干獐子腿,另外还有海边的干海参,咸鱼、海草等等,另外还寄了一个用废弃子弹壳组装的坦克。

说她有俞家、还有秦家做后盾, 让她不要有太多顾虑, 无论她选择做什么, 都有家人在背后支持她, 他寄来的这些东西,还有五十块钱,就是他预先给的添妆。

俞向安本来感动满满的,看到添妆这两个字,感动就变成了炯炯有神。

谢谢,她真的没打算那么早出嫁。

一开始俞向居和俞明杰两个的眼神是被那个獐子腿吸引住了,可是当她拿出那个用子弹壳做成的坦克之后,他们两个的眼睛简直就跟粘在了上面一样,拔都拔不下来。

惊呼连连:“这就是坦克吗?哇,真威风啊!”

“我知道,我知道,坦克很厉害的,战无不胜!”

“发射到地面就会爆炸,轰隆一声,就没有了!”

“真好看!”

是的,真好看,俞向安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粘合剂做成了这样的造型,对这个珍稀的手工手办也十分爱惜,如果是一般的玩具,说不定她就送给他们两个玩了,但是这个不行,她表示,“你们看看可以,摸一摸也可以,但是不能拿走,回头让爸做一个木制的给你们,就按照这个造型来做,这个太珍贵了,我就把它锁到柜子里,这样就不会不小心弄坏了。”

俞向居伸出手:“好,五姐,我要摸一摸!”

俞明杰:“我也要!”

两个小手颤颤巍巍的碰了碰,结果一碰到反而像是被吓到一样,飞快地缩了回去,就像蜻蜓点水,稍微那么一点泛起了涟漪,反而惊吓到了蜻蜓,让它飞走,在这时候他们两个就是那只被惊吓到的蜻蜓。

等他们看够了,摸够了,俞向安才把它收到柜子里放好,要是给他们,真的不能保证它的完好,毕竟小孩子再懂事,也有调皮的时候,等到弄坏了,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秦盛桦写在信上的内容并不多,除了表明他是她的后盾,支持早日断干净之外,就没有多少其他的内容。

还有就是他这次寄了两个包裹,一个给她,一个给家里,寄给她的是单独给她的,让她收好。

这次会有风干的獐子腿,是他碰巧打到的,送回家尝一尝。

俞向安把这些吃的都锁到了厨房的柜子里,现在这时候普遍来说民风比较好,很多人进出都不锁门,但是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小偷小摸的情况,这些小偷小摸,一般偷钱的比较少,偷吃的比较多,要是她没有锁上,信息又传了出去,搞不好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肉凭空飞走了。

俞向安拿出一个小碟子,装了一些松子给两个小的,“去吃吧。”

松子是个好东西,吃起来也香。

俞向安则是拿着那只人参,思考怎么处理比较妥当,这个年份的人参还是相对比较好找的,要不用来泡养生酒给俞青山,还有爷爷他们上了年纪的人喝,隔一两天喝一小杯,长期下来能够提高身体的免疫力。

她先放到一边,等他们回来确认一下,如果没有别的用途,大概率就是这么处理了。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她进了厨房,准备今天家里做顿好的。

今天做包子,吃白面包子,里面的馅料是用刚摘回来的最鲜嫩的野菜,加上鸡蛋,木耳,蘑菇。

还有的馅料里面就加香芋、红薯、南瓜。

全都皮薄馅多。

皮薄馅多,在后世是一种赞美,但是在现在这时候就是为了省点面。

那条鱼再熬一锅鱼汤,有包子有汤,这一顿就齐全了。

俞向居和俞明杰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拿出了那么多的东西,甚至还有面粉,好奇,“这是打算做什么?做面条吗?”

“不是,今天晚上我们吃包子怎么样?”

“真的吗,哇,今天有包子吃!太好了,我们来帮忙!”

如果敞开了吃的话,面粉的用量肯定少不了,但是俞满昌是在肉联厂吃过了才回来,俞青山是打饭回来。

不是来靠包子来填饱肚子。

“小居,你来帮我把这个香芋蒸熟,去掉皮,捣成香芋泥。”

“明杰,你来帮我把这些野菜洗干净,把这些木耳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正在忙活着,姚翠芬过来了,她是过来确认她有没有收到包裹的,俞向安点头,“我收到了,我在收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包裹,我当时没注意,后来我看了信之后就知道了是寄去家里的,同一天到了。”

姚翠芬点头:“这就好,这就好,收到了就行,你的身后就跟你表哥说的那样,有我们一大家子,知道吗?”

“外婆,我知道的。”

俞向安不得不说她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了,没有喝孟婆汤,就能重来一次,还是在这么有人情味的家庭。

是不是因为她前世救人的功德?

如果要这样算的话,那些救了不止一个人的,而是一百、一千、一万人的,他们难道要转世成凤子龙孙?

不过现在没有凤子龙孙了,应该就是各种二代了。

俞青山和赵巧娘是一块回来的,进来之后就闻到了香味,赵巧娘嗅了嗅,这是油炸的香味,这香味霸道的。

俞青山:“今天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

赵巧娘心里又喜又忧,高兴的自然是又能一饱口福了,忧的是距离下个月重新排队去买粮还有段时间,不知道家里这些还够不够。

俞向居跑出来告诉他们:“今天家里五姐做了包子。”

俞明杰:“这么香,是猪油渣。”啊,好想吃啊。

俞青山知道了秦盛桦寄来的东西,对于她想要用人参来泡药酒,没发表什么意见,至于那五十块钱,他皱了皱眉,盛桦夫妻两个都在部队,两个孩子也没有太大的支出,他知道他们能存下一些钱,但是五十块也太大了。

俞向安也这样觉得,“那五十块钱我觉得抽出三十块寄回去,另外二十我收下,同时我收一些这边的东西寄过去给他。”人家是一片好心,不能全都还回去,这样有些不近人情,而把那二十块换成各种东西,尤其是换成他能用得上的各种东西,那就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对方会这么大方,那是因为在他去部队之前,原主最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知道他要去部队离家的时候,还哭着说要做他的新娘,这样他就不会离开家了。

闹了好大一个笑话。

现在想起来满满的羞耻感,就算知道那不是自己,原主在那时候才10岁,依旧感觉是个黑历史,需要放在记忆的角落生灰。

“对了,爸爸,我今天做了包子,今天有高兴的事儿,我们奢侈一顿,我做了好几种馅,有野菜的,香芋的,南瓜的、红薯的,还有木耳,猪油渣我随机包在了里面,就看谁运气好吃到了。”

俞青山点了点头,“白面家里还剩多少?”

“还剩不到一斤。”

“这包子,等一下让明杰拿几个回去。”对大儿媳妇好几年来再一次怀孕,他也是上心的啊。

至于她这一胎是男是女,大家猜测这一胎估计是个女儿。

怀俞明杰的时候,叶七佳能吃能睡,状态好的不得了,但是现在这一胎,反应截然相反,闻到一点不合心意的味道就想吐。

对此,俞向海表示,他已经有儿子了,有个女儿正好能凑成一个好字,俞青山也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他对自己的女儿还更偏疼一些,赵巧娘是有些重男轻女,但是那又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她说不上话。

俞向安趁机提起来由她去二哥那里走一趟,“大嫂现在这样,大哥要出远门也不能放心,我就不一样了,不用牵挂那么多,而且要是在那边看到有什么特产还能寄给大表哥当礼物。”

俞青山轻轻的瞟了她一眼,“不管你怎么说,让你一个人出门不可能的。”

不管她再怎么说他都是这一句话。

这要是运气不好遇上了拐子,被卖去大山,他这女儿还能再找回来吗?

希望太渺茫了,他女儿又长得这么好,危险性太高了,他是不可能同意的。

俞向安唉声叹气,她有西西农场,要真遇到危险啊,往里面躲就行了,但是俞青山不知道啊。

她也不可能说。

俞向居看着姐姐,美滋滋的吃下一个包有猪油渣的木耳馅包子后,“五姐,你等等我,等我长大了,我陪你一起去二哥那里。”

俞向安:“……”

谢谢,我很感动,但是那要何年何月哦。

等到俞满昌回来听到她还在嘀咕这件事,摸了摸后脑勺,“不是现在就出发吧,过段时间他的伤养好了,能回来正常上班了,我应该就要回去,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一趟。”

俞青山还是摇头,“不用,我先写信问问他,看看他们今年能不能回来一起过年,到时候再看。”

今天家里添丁进口了,回家一趟也说得过去。

如果还是不行,其实他还是更想自己去的。

想要去看一看他的二儿子在那里的生活。

这说的也有道理,俞满昌不说话了,俞向安也终于死心,看来她还是要抓紧时间去市里一趟。

她现在陆陆续续的把大部分的板栗都做成了板栗糕,到时候不要票,只要钱的话,生意应该还成。

俞向安在俞青山这里过了明路,光明正大的开始收集各种东西,秦盛桦他是在北方,北方那边冬天格外的漫长寒冷,想必需要一些暖身子的东西,比如说酒,比如说辣椒。

她调了一个辣椒酱,呛辣咸香,用筷子稍微沾那么一点点,就这么一点点能送下一碗饭,还要送上一大杯水,往往能吃得满头大汗,由此可见它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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