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明朝考科举_23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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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确定必取的话,但听了这句“有可观处”,几位举人都悄悄松了口气,忙忙地又翻看《律》《例》和前朝著名的诏诰表,准备第二场。

这场仍是四更进场。

两场考试间隙,屯着居安斋的连环画想等考完再看的举子们索性或借或买,把想看的都看了,也省得牵肠挂肚,再叫人讲几句就挑得考前心绪不宁。可这回他们做了准备,先前那名大讲安千户施美人计离间倭寇汉奸的故事的举子却不再说话,悄悄地挤在人群中进了场。

第二场考论一道,诏诰表内任选一道,判语五条。

论题是《君正莫不正》,诏诰表三题都是拟汉唐文章:诏是《拟汉令礼官劝学与礼诏》;诰是《拟唐以姚元之为兵部尚门下三品诰》表是《拟授衢州孔氏裔孙世袭五经博士谢表》。

相对而言诏、诰的格式规定得更严,自己能发挥的地方更少,还是表容易写出彩。再是三场重首场,后两场房师也要看,要从四千人里脱颖而出,当取中的三百名之一,后两场也要尽力写得出色。

崔燮毫不犹豫地选了谢表,又浏览了一遍五道判题,心中回忆《大明律》,与判语一一对应,先写在了草稿上。

同僚代判署文案:应行文书叫同僚代判者杖八十;弃毁器物稼穑等:计贼赃盗窃论,只不刺面,毁官物加二等,误毁者减三等,若已赔偿可不坐罪;蒙古色目人婚姻:只许与汉人通婚,不许本族自婚,违者杖八十,断离婚;禁经断人充宿卫:凡在京犯罪处极刑或流放者,亲属不得进宫充当内侍及宿卫皇宫;诬告充军及迁徙:百姓诬告令人充军者的抵充军役,官吏故意令人顶替他人军役的,论一百杖,流三千里……

论及对大明律的重视,崔燮相熟的举子都不如他用心。

毕竟他是个穿越者,不如本土人熟悉各种明暗规则,读律令得读熟一点,免得哪天因为不了解时代背景出了事。而且他刚穿来就打了一次官司,又有徐氏诬告被罚的事例,也让他体会了大明法律的威力,多学一点心里就有点安全感。

这五道判题直接就是默写,花不了多少工夫,写好之后就可以心无旁骛地写论、表两道大题了。

论题没有字数要求,甚至是越多越好。三场考试同样是用十二张卷纸,首场七道时文,三场五道策问,第二场却只有一论一表、五道加在一起都不及一道时文长的判……

那一论一表你好意思不写多点儿,把卷面占满了吗?一道题至少得是两三篇时文的长度,才有脸拿给考官看吧?

崔燮轻叹一声,将写好的判题压在一旁,换了张稿纸抄下“君正莫不正”的论题,对着题目细细推敲。

“君正莫不正”一句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上》,原句是孟子对公孙丑说的“惟大人为能恪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这个“恪君心之非”的“恪”其实就是“格”字,却不是守仁格竹的那个“格”,而是归正的意思,就是劝导君心去非而归正。

程子曰:“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之仁与不仁耳。”孟子此言便是告诉公孙丑,唯有大人君子才能劝导君主,导君心由不正归于正。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风气从来都是自上而下改变的,逮至国君心正,臣下自然跟着归正,国家便无不治。

看见这题目,崔燮就犹如看见了第一场考试的“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心中油然冒出一句“皇上,臣妾又要忠言逆耳了!”

他将题目按着制艺文的方式分析一番,也像时文破题般简单有力地,借着胸中涌动的那股意气,势如破竹般写下了开篇一句:“天下无心外之治,人臣之正,君惟求诸心而已矣。”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就忘了写作者,子在齐闻韶是吴宽的好像说过了?

诗经那篇作者叫何棐(念匪)

论“君正莫不正”,作者张怀

第191章

议论文三要素, 不过是论点、论据、论证, 现代小论文这么写,拿到古代的论文其实也能这么写。论又不像制艺文那样有固定的破题、承题、起讲、八比、大结之类的结构, 只要布置好起承转合, 论证得足够周密, 拿出的论据都出自经书史册,尽力做到无一论无来处就行。

至于论证手段方面, 完全可以用现代议论文里总结出的手法。

崔燮从在林先生家读书时就这么写, 从县试一路写到乡试,成果斐然, 没有一个考官挑他的不是, 那这法子就能用, 能接着用到殿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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