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谁来阻止这疯狂的世界_211(1 / 2)

加入书签

你们没有看错,是叠。

第二叠奏折的开序是,这个到林家已经探索好久了,我也知道突然拿出这些东西,大家很难做,其实我上交的时候也是很忐忑的.

之所以这么迟都隐而不报,就是因为大庆现在也内外交困,并不是最适合的事迹,即使禀报了也无法彻底消化这座岛屿。

不过游街当天的袭击事件发生后,我才意识到这事情并不是林家自己面对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再三思考之后,才把林家所知道的上报朝廷。

如此大疆域的海岛肯定不会仅仅被大庆探寻出来,肯定也有其他国家也知道这片富饶土地的存在。

现在看来,不仅大庆周边小国,而海外诸国也在虎视眈眈,只好禀报朝廷,让大家群策群力,想想办法如何解决再好。

群臣:很好,这坑挖的,不管凶手是谁,大聂国都只能背锅了。

太子同情的看了这群大臣一眼就继续念。

林家突然举办集体婚礼,为的就是这个,大庆本来就是地广人稀,无人则无家,无家何谈国。臣认为,现阶段,有养生息,增加人口才是重中之重。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之上的,乃是君为臣纲!

寻常百姓只知百行孝为先,为妻必须三从四德,国君、国法已排之后。

偏远地方,甚至只识宗族,不认国法。

长此以往,强国必分!

臣认为,百行应以国为先,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亦应立于国法之下。

户部尚书曾在应试之日提倡重查户口,昪深觉大善,然臣恳请陛下在彻查户籍之时成立建立婚姻司,将家庭财产登记从户部分离而出,成为独立司门。

核实夫妻间的所有财产,将财产的归属性明确分制……

夫妻间婚前财产为私产互不侵犯,婚后增益应属于共同财产,应各占一半,妾不享有共同财产权……

除原有的嫡长子祖产继承制外,再增设成家者无论男女,除了奉养父母的基本义务责任外,都可合法拥有非传承祖产外的私产,父母皆不能以孝道剥夺之法……

若不是夫妻双方同时到婚姻司登记画押成婚,则婚事则不为大庆皇朝承认……

……

结语是:婚姻司要处理的事情涉及事情太多,并不适合只用朝廷命官作为主事,请增设德高望重的女官前来担任,臣推荐皇后娘娘与自家的娘亲……

林林种种一大叠的立法建议,都是戳着所有大臣的心肺去的。

让大臣们反驳也不是,不反驳也不是。

人家林郎说了那么多,为的就是加强皇帝陛下的统治力度,在最重要的君为臣纲之下,还真的没有错……

他也是这么以身作则的,看到气到爆炸的林如海就知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