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土改1(1 / 2)
土改大诏总的刚领,但凡大明境内土地皆属大明皇室所有,除皇室赐予之土地外,其余所有土地不管现如今在何人何族名下,皆为承租田!
皇室赐予土地包括军田,移民田,这两种田地皆有年限限制,或十年或二十年或五十年不等!且任何赐予之军田、移民田免税上限为五百亩,超过五百亩以外不管有多少皆按亩数征税,不设上限!
比如辽东移民,每户可得田千亩,这一千亩土地,百姓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十年到二十年,随着辽东人口的增多,土地必然要重新划分,原本一千亩或许能缩减一半以上,空置出来再次划分的土地自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百姓移民辽东,这一千亩土地其中五百亩在规定年限内是免税的,剩下的那五百亩则要按照土地税份额正常缴纳赋税!
军田也是一样,五百亩以内的军田在划分后五十年以内不需要交税,但超过五百亩则一样需要交税,当然这种办法只针对于高级将领,比如雷辰是如今大明拥有军田数目最多的上将,他因为战功加上军功章的授田,名下土地已经超过一千五百亩,那么超过的部分就必须交税,哪些中层将领以及底层小兵名下的土地超过五百亩的可能性不大,这超额军田征税自然和他们没什么关系。
还有一种赐田,就是历代天子赐予王室成员以及公候伯等封爵的土地,这种情况原本很普遍,而且差别极大,少点的一两千亩,多的甚至有三四万亩,尽管这十几年大乱,李自成成功的消灭了一部分王室贵族,但大明如今拥有赐田的封爵依旧不在少数,对于封田,朱慈炯的应对办法很简单。
亲王封田超过三千亩,郡王封田超过两千亩,公爵封田超过一千亩,侯爵八百,伯爵五百!但凡超出部分一概按照民间缴税办法进行足额征税!
何为民间缴税办法?就是朱慈炯与史可法御书房谈话透露出的土改核心思想!
第一:废除除赐田以外的所有土地免税特权!也就是官民一体纳税!
第二:但凡名下土地在一千亩以内者,按照每亩正常税收进行缴纳土地税,名下土地超过一千亩未达到三千亩的超出部分缴纳两倍土地税,超过三千亩未达到五千亩的超出部分缴纳三倍土地所,超过五千亩未达到一万亩的超出部分缴纳四倍土地税,超过一万亩未达到三万亩的超出部分缴纳五倍赋税,超出三万亩的一律没收收归皇室重新分配!
这二条对于封田同样适用,但不包括军田和移民田,直白点说假设雷辰的名下军田达到一万亩,那么雷辰超出免税军田的九千五百亩土地需要缴纳正常赋税即可,而不需要叠加缴税,进一步凸显军田的巨大优势,激励百姓从军立功之心,促进百姓的移民热情!
另外因为土改总纲明确表明,大明所有土地归皇室所有,百姓只有承租权,也就是说私人土地在土改大诏颁布的那一刻起,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土地的拥有权!
直白点说,既然你对名下的土地没有拥有权,自然就没有买卖权!
朱慈炯自己都不知道这一举措是不是太激进,但这是从根子上断绝土地兼并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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