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二公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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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薇是总兵王朴大人的二女儿,从小不爱红妆爱武装,喜爱弓马骑射。每每打猎的时候总是能够猎杀到最多的猎物。一直以来王乐薇总是幻想着像父亲那样带领着军队在敌阵中纵横驰骋,杀个七进七出。殊不知她从小当故事听的那些父亲的英雄事迹完全是下人们杜撰出来的,有的甚至把三国演义中的桥段稍微改头换面一下,就安在了王乐薇的父亲王朴的身上。以至于这位二小姐迷失在了父亲的高大光环之中。

“报告二公子,这位就是陆押先生。陆押先生不仅识文断字,擅长诗词歌赋,更是在算学上有着无人比拟的天赋。最近月余我军后勤管理井井有条,甚至略有结余,就是拜陆先生所赐。”刘大哥介绍道。

仔细观察了一下站立在帐篷中下首位置的陆丫儿,王乐薇发现这位白白净净的瘦弱男孩长得非常顺眼。眉似弯月,唇红齿白。更加可贵的是,这位年轻的读书人气度俨然,虽然尚未考取功名,但是面对个个凶神恶煞的亲兵们不仅毫无惧色,并且饶有兴致的观察着自己这位带兵的军将,似乎在考察自己是否值得辅佐。

“你叫陆押是吧?可有表字?”王乐薇饶有兴趣地问道。

“草民年龄尚幼,尚未及冠,不敢取表字。”陆丫儿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刚才她差点儿把及冠说成了及笄,好在改口及时。虽然说法诡异了一点,但是普通人都能听懂不是?。

“你怀中婴儿莫非是士兵们在路上捡到的那个。若是你到我军中效力,不知如何处置这个婴儿?”王乐薇问道。

“此女我取名做明月。虽然跟随我不及月余,但我们已经情同兄妹,无法分离。”陆丫儿坚定地回答道。

“也罢,随你。只是行军打仗多有不便,苦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娃儿了…”

第二天,王乐薇得到了父亲的将令,奉命护送因为致仕的老官员到后方安全的城市安顿。

王乐薇带领着五百余轻骑兵出发半日之后,问骑马跟随在自己身边的陆丫儿道:“陆兄,黄昏之前我们便可抵达龙镇。将史大人安顿好之后,我欲带兵到敌后侦察一番,陆兄何以教我?”

陆丫儿把怀中的小明月放到马背上令其横坐在自己面前,然后拱手回答道:“甚好!”

对于这位父亲专门派来的小军师,王乐薇是既喜爱又防备的。喜爱自然是因为这位小军师不仅相貌俊美,诗词文章更是强过那些酸秀才们很多。但是防备又是必须的,生怕一不小心自己就被这位小军师哄骗了,走在错误的行军方向上,错失了与敌人交战的良机。要知道读书人玩起花样来可谓是防不胜防的。

听到陆丫儿如此干脆的回答,王乐薇皱起了眉头。暗忖这是否是这位陆小军师的欲擒故纵之计。

“如果我们遇到敌人的大股部队,如之奈何?”王乐薇试探道。

“目前鞑子已经抢掠月余,部队所携带的辎重人口日益增多,无法轻兵急进。我们轻装上阵进可攻退可守,此去定当有胜无败。”陆丫儿分析道。

“蒙古鞑子弓强矢硬,奈何?”王乐薇继续问道。

“可派小股部队诱之,引至预没战场围而杀之。”陆丫儿淡然回答道。

听到如此合情合理的回答,王乐薇非但没有惊喜,反而眉头皱的更紧了。虽然陆小军师的这套战术与自己的设想不谋而合,但听他的话怎么看都像是在纵容自己呢,而非像之前设想的那般,帮助父亲想方设法的阻止自己亲身犯险。不过转念一想,王乐薇释然了。如今指挥权在自己手中,如果没有遇到敌人,就转向其他方向好了,总归鞑子们还在京城附近活动不是。(未完待续。)

PS:离职前的最后一个月了,老板为了榨干我的最后一滴剩余价值,把我派到外地出差。每天紧张之余强行码字,质量似乎不太好,亲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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