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遗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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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毛犹如黄金的追风金鼠毫不犹豫,快速在屋中转动一圈,它行走的轨迹就是胡小仙在屋中行走过的轨迹。秦远眼前不由浮现一个画面,那位精灵般美丽的女子,在卧室中流连片刻,将储物手镯摘下,小心放在化妆盒中,又来到在厨房中驻足片刻,看着那些洗刷干干净净的厨具,面带微笑,又来到客厅,抱起她的洋娃娃,坐在餐厅椅子上,发呆片刻,最后洋娃娃放回原处,去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推门而去……

秦远的心脏愈发跳动如擂鼓,有怜惜有着急,跟在追风金鼠身后,大步而去。

他一定要将胡小仙找回来,无论她受了多么严重的伤势,他也要将其救回,现在的他不缺钱不缺势,治好她的伤并非难于上青天,大不了就给沐清雨多卖命几年。

同时,他对胡小仙也十分恼火,这是要做什么,不告而别,一个人潇洒离开这个世界,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遗憾?

所以,在找到她之后,他一定要狠狠揍她屁股!

追风电鼠十分娇小,只有小老鼠大小,除去尾巴不到五公分的长度,但速度极快,近乎脚不沾地,快速从华大家属院离开,来到华大校园中。

它心中充满了对化形丹的渴望,也能感受到秦远的着急,又是被秦远“俘虏”之后的第一件事,三者加在一起,足以让它使尽吃奶的力气。

“吱吱!”

它已经确定找到了胡小仙的踪迹,现在要说的便是顺藤摸瓜,只要她行走的速度没有快速秦远追踪的速度,便早晚能够将其找回。

“干的不错。”

秦远笑了笑,扔给它一粒地灵丹,小家伙抱在怀里,眼珠子转了一圈,快速啃完,更加兴奋,追踪的也愈发快速。

只是秦远却没有丝毫轻松,心情反而愈发沉重。胡小仙所走过的地方,正是他们一起在校园中所驻足过之处,他们的宿舍楼下,校园湖边八角亭中,瓢泼大雨里,两人的“第一次”相逢……

她真的是在告别啊!

不是跟秦远告别,而是与她自己告别,与这个世界告别。

距离华东大学约莫二十里地外,一处破败的关帝庙中,关二爷手执青龙偃月刀,灰尘满身,蛛网片片,但依然威风凛凛,长髯飘动,不怒自威。

在他威严而又怜悯的目光之下,一个娇俏的倩影,坐在关帝庙破败的门槛之上,一手托腮,一手拿着一根刚刚折断的狗尾巴草,随意转动。

她的眉清目秀,精致的如同画中人,但是神色萎靡,面色略带惨白,胸口处沾染点点血迹,如同梅花怒放,满身疲劳与困顿之意,不过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眸子中,依旧是那般狡黠与明亮,还带着几丝外溢的喜悦。

“好饿哦,很想再吃一锅兔肉。”胡小仙坐在门槛上,看着远处青山绿水,摸了摸小肚子。

她的身体情况很糟糕,在破除护山大阵之时,需要精密的灵力输出,换做以往,全盛之时,也要费些手脚,更遑论是现在呢?

她的妖丹再次遭受重创,随时随地都有破裂的可能。

“唉,这就是命吗?有人可以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可我们却命运多舛,一波劫难之后又是一波更大的劫难。人家都说否极泰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我好像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她感受着那支离破碎,随时都会解体的妖丹,幽幽叹了一口气。抬眼望向湛蓝天空,凄婉神色一扫而空,她自言自语道:“是命就是命吧,我改变不了,但也要谢谢你,让我在离去之前,遇到那个狡猾的家伙,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呢。”

胡小仙拿出手机,手指无力,手机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她试着捡了一次,但刚刚弯腰,肚腹之中的妖丹便发出剧烈抗议,让她精美的面孔都在微微抽搐。

她又哀怨起来,也不知道那个睡在温柔乡里的家伙,此时正在做什么?会不会与那个叫夏诗雨的小姑娘你侬我侬,而把自己彻底忘了。

“咯咯,小丫头,要死了吗?”

就在这时,一道阴柔的声音响了起来,在胡小仙正前方十几米外,野草丛生的曲折小径上,立着一位嘴唇猩红,媚眼如丝,皮短裙黑上衣的妖娆女子。

“你是,白姐姐?”胡小仙看着那女子,先是疑惑,继而古怪,这人的确就是白肖薇,眉眼唇鼻一模一样,身材身高不差分毫,但气质却如同另外一个人,大相径庭。

如果说白肖薇是一朵静静绽放的白色莲花,端庄大气,那这女子就是一株黑玫瑰,妖娆妩媚,还带着丝丝危险气息。

“白姐姐?啧啧,叫的挺甜的。”“白肖薇”撇撇嘴,很不以为然,但当看到胡小仙胸口处那点点血迹之后,双目之中一阵精光大放,贪婪的伸出香舌在红艳嘴唇上舔了一圈。

“既然咱们是老相识,你又快死了,那不如卖我个便宜,在你死前,把你的血送给我,啧啧,热的血才有滋味哦,冷了就难喝了。”

“白肖薇”邪邪一笑,垂涎欲滴,胡小仙汗毛倒竖,如芒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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