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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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宁是一本无字字典。

钟宁,钟家老二,上有姐姐。从小在路边成长起来的小姑娘,田野中稀奇的小生物全部都被她写在她的小字典上,蚂蚁、迎春花、蚂蚱...童真的小姑娘把自己的字典写得满满当当、五彩缤纷!

然而,钟宁在这本字典上划去的第一个词就是“吵架”以及它的引申义。

小时候,爸妈吵架,作为老二的钟宁就在旁边拉架:“不要吵啦!!”没有人在乎这个小娃娃的话,钟宁曾经无数次听见爸爸妈妈吼道“回屋去!”“去学习!”“小孩子家家管什么大人吵架!”

为什么不能管?我们是一个家庭啊,是因为我小吗?

钟宁在心底问了自己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书本上同样没有答案,时间太长了,次数也太多了,钟宁就拿着干硬的橡皮把这个词擦掉了,橡皮虽然在纸面上划了一道痕,可好在它没有了。

童年太乱了,小小钟宁拿着以后的生活来填补安静。

这本字典上的字被钟宁,一点一点地擦掉,最后只剩下了学习。

钟宁学习成绩很好,高考那年,报了齐大的法学,成为一名法学生。

大一的某天,钟宁为任课的副教授写了一篇论文,副教授看后,十分欣赏钟宁,极力推荐钟宁去参加校级辩论赛,第一次钟宁拒绝了。

第二次,钟宁也拒绝了。

第三次,副教授便开始施压,钟宁并非不懂人情世故,可是她问了副教授一个问题:“辩论的目的是什么?”

副教授看着短发的钟宁,以为她开窍了,淳淳教诲:“你的理论基础是不错的,参加辩论可以强化你的辩证思维,这对以后从业是有好处的。”

“不,我是说辩论赛的目的是什么,一方持一方观点,证明它是对的。”

“对,从简单逻辑上来讲,确实如此。”

“可是,简单的对错之争,实质就是吵架。”

副教授一时无言,过了片刻,才问钟宁:“法律人实践的第一课,就是吵架,为当事人吵赢,就是法律人的职责。你是可以这样定义辩论。”

“可我不喜欢吵架。”钟宁是个怪人,怪在她讲出来所有人在内心掩埋的真相,怪在没有人会拿出来说,因为所有人都认可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人会实实在在地做到,做到心平气和地过一生,这是所有人讳莫如深却众人皆知的秘密。

“你不喜欢吵架,为什么要报这个专业?”

“.......”

“每一个行外人,都喜欢问一个问题,律师是否会为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辩护,我在第一节课告诉过你们,杀人确罪大恶极,但是作为一个行为人本身,他还有其他权利是不容受侵犯的,他要为他犯的错付出代价,但是不是所有权利都要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法律保护被告本身其他的合法权益。钟宁,如果是你,你会为他辩护吗?”

“会。”

副教授欣慰地笑了,问道:“为什么?”

“律师在法庭上是假慈悲,下来是真虚伪。”

副教授一哽,郑重地对她说:“钟宁,你并不适合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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