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八章 愚昧(1 / 2)
“那你的意思,百分之百肯定这是一座饲料厂,而不是农药厂咯?”韩云帆看龙云生的表情不像说谎。
“那当然,我是村长,要是这是农药厂的话,那村民的口水还不淹死我吗?”龙云生一本正经说道。
“你们村和那厂子老板签合同没,能不能拿给我看看?”韩云帆问。
“合同在村委会,你稍等,我马上给你取。”龙云生说完就跑了,很快就拿着一份合同回来了,恭恭敬敬递给韩云帆:“你过目。”
韩云帆接过合同,浏览了前两款,眉头皱了起来。
合同上面没有说明建厂子的用途,只保证了一条。将来的厂子要是损害了村子的利益,那么厂方愿意赔偿一百万元。
租地的合同是五十年。租期到期之后,不能单方面解约。
单单这两款,韩云帆就看见了合同里面的深坑啊。
第一款,合同上面不说明建厂子的用途,那么别人不管建立什么厂子,村里人都无权干涉。
至于厂子损害村子的利益,赔偿一百万元的事儿。到时候一旦有什么重大灾祸,区区一百万元,能顶个屁用啊。
再说了,一旦发生重大灾祸,比如农药原料泄露,废水直排,废气直排等等,造成了严重的事故。人家黑心老板立即就拍屁股跑了,这丢下来的烂摊子,还能是谁买单?
第二款,这租地五十年的时间太长了,而且租期到期之后,不能单方面解约,这意味着什么?
意思就是说,五十年到期了,村里人不同意续租了,可厂方不同意,那么对不起,村民不能单方面解约。所以这土地啊,厂方可以继续租下去,这地皮被厂方永远牢牢的掌控在手里了。
只要厂方不破产,那么这土地才会重新回到村民手……
尼玛,厂方破产了,土地也不能回到村民手里。
合同的第三款,厂方有权利把地皮转租,村民无权干涉……
韩云帆已经不忍心把合同看完了,看了前三条之后,就把合同丢给了龙云生,语气冷淡,“这合同上面是你代表村里签的字,恐怕将来你注定要被村里人的口水淹死了。”
“此话何解?”龙云生一听,吓了一跳。
“你跟对方签合同之前,有没有在村里开过会?”
“开了啊,刚开始的时候,村民也都不同意。后面听说人家厂方愿意出钱给每家每户修一套新房,所以,不同意的人,慢慢就都同意了。”龙云生说道。
“愚昧啊!”韩云帆叹着气,他已经弄明白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了。
就像当初的九头村村民一样,因为见识短浅,意识不到侧耳根和蒲公英这些野生蔬菜的价值,守着值钱玩意,却不知道开发。
九头村的情况还好点,因为他们虽然不知道这野菜的价值,但起码没有被坑。自己回去了,还是把这些东西给开发了出来。
而这龙台村直接就被这一纸合同给坑死了啊,这合同唯一的解约可能性,那就是发生重大事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