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2 / 2)
“嗯?什么意思?”
“鬼王向来只能是九个,自从木初一的母亲死后,就一直少了一个。”齐玉意有所指的说道,“我之所以让木初一和曹帆跟着鬼王学,就是希望他们两个人之一可以补上这个空缺。”
要是鬼王里真的出了一个阴官,以后就更加好管理了。
他们地府也不是没有别的厉鬼阴官,但是他们一个个都迷上了鬼丸难以自拔,打死不肯去做那麻烦的鬼王,有想要去做鬼王的又实力不够,导致一直拖到现在。
啪啪啪啪。
吴不落利落的鼓起掌来。
“你鼓掌做什么?”
“额,我看您一直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这不是来烘托一下气氛?”吴不落十分无辜的说道,“不然您怎么说一下停一下?”
“我是在想怎么组织语言……”齐玉无语的看着吴不落,“我要用精炼的语言来表达这件事,你明白么?当初我给你们批改考卷的时候,即是对你们的要求,也是对我自己的要求。”
“……齐玉生前好像是语文老师。”楚岳尽职尽责的在边上提点了一句。
怪不得!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的打算落空了,现在有个厉鬼已经准备在冲击鬼王了。而且他还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纯阴之子,生前被亲人遗弃,被友人出卖,被爱人背叛,死后一口怨气不散,又犯了杀孽,神骨已成,即将突破成鬼王。”吕红英接过齐玉的话头回答道,“逆阴盟下一个目标应该就是他,所以我们需要先赶过去。”
“那和楚岳之前说的僵尸有什么关系么?”
“有关系。”齐玉重重的叹了口气,“因为这个纯阴之子的爱人,就是那个僵尸。”
……这么狗血的么?
“不过更大的可能性是这个僵尸知道纯银之子的天赋,故意接近他,让他早点凝结成神骨的。”谢半弯在一旁凉凉的说道,“哪里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很多时候,完全是人为制造的巧合。一个纯阴之子的鬼王神骨,一根抵得上别人几十根了。”
“不错。这个纯阴之子原本也算是人生赢家,遇见这个僵尸之后就开始迅速倒霉。只是看见僵尸一直对他不离不弃,他还以为自己遇见了真爱。结果,就是这个真爱给了他最后一击。呵,男人,不管是不是人,都是大猪蹄子。”吕红英不免地图炮了一句。
在场的男人们:……
“那这个人,不对,这只鬼在哪里?”
“在半步多酒店。”
吴不落颇有些惊喜,“就是那个被黄泉水浇过的那个地方开设的酒店么?之前专门有一本书讲过那里,我很有兴趣啊。”
半步多酒店,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和殡仪馆有些类似,但是背景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它是转轮王开设的,上一任的酒店老板则是孟婆。
现在,差不多已经成为了鬼魂轮回转世过奈何桥前的最后一个狂欢的地方。
这鬼,也分有钱的和没有钱的,有功德的还是没有功德 。
他们手里的冥币又不能带回去去投胎,身上的功德又不够他们投一个特别好的胎,于是就只能选择在半步多酒店花掉。
那里差不多是鬼魂的天堂。
选择在那里突破成为鬼王,实在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毕竟,谁也不可能踩着阎王爷的面子去对付他。
只是逆阴盟从来都是和地府对着干的,他们还真的不怕。
“我们已经和转轮王申请过了,可以在酒店里便宜行事。”齐玉补充道,“不过这件事涉及到那个千年僵尸,恐怕比较麻烦,弄不好还有生命危险。所以,趁着我们离开之前,你们可以先多给自己买几个保险,最好还能立一下遗嘱。”
说完,齐玉又拿出了几份保险单来,“有一千功德的,五千功德的,还有一万的三万的可以选择,看你们要哪种,还是全部都要了?”
“……老大,您还兼职卖保险么?”
“没办法,我花销大。”齐玉叹气道,“我刚买了我们秦广王殿三环内的一套二手房,现在每个月的贷款就差不多要还六万功德,我也是迫于无奈啊。”
看来,大家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啊。就算是身为黑白无常,也得需要一点外快来保证自己的生活。
“楚岳,要是我们能抓到那头僵尸,应该就可以抓来放血了吧。”吴不落一脸期待的看着楚岳,“对你的室友出手,应该没问题吧。”
“没问题,到时候我给你递刀。”楚岳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第107章
不得不说, 楚岳在哄人这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 尤其是对于吴不落,他更是研究的十分到位。
吴不落听了楚岳的话, 果然开始幻想起自己到时候抓着僵尸放血换功德的美好生活,连对楚岳的那点怀疑也抛到了九霄云外。
黑白无常给他们一天的时间准备, 明天一早,就正式去半步多酒店提前入住, 等到那个纯阴之子的到来了。
纯阴之子原名张哲, 父母都是老师,家境称得上是小康, 他本人虽然不能说是大帅哥, 但因为有书香气,也称得上是个班草了。如果不是他这倒霉催的出生年月,他原本是可以幸福过一辈子的。
直到他遇见李非宋。
遇见李非宋的时候, 父母正好重病,他一个人要两头跑,可以说是心力交瘁,结果父母还是走的快, 在他情感最虚弱的时候, 李非宋走了进来,不但帮忙他办葬礼,而且也贴心的给他准备很多东西,一度让张哲觉得这是老天送来补偿他的。
父母在世的时候,他是个孝顺孩子, 不曾表露出什么来,如今父母都不在了,他又需要扮演给谁看呢?后来好朋友偷走了他的工作成果,要不是李非宋一直在他身边支持,他也撑不下去。
结果当他买了戒指,想要和李非宋过一辈子的时候,他等来的不是“我愿意”,而是一把刺进了他胸口的刀。
杀人,分尸。
动手的人是李非宋,埋尸体的则是他那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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