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热血少年(1 / 2)
天气一日暖似一日,正是桃红柳绿桑榆齐绽的大好时节,江边的茶园里已是一片嫩绿的颜色。
鲜衣怒马的世子王孙一个个鲜衣怒马纵情畅快,各家的小娘子们亦换上了鲜艳的新衣,在扑面而来的春风中郊游踏青。
十几个年轻的书生聚于玄武湖畔,或是纵声高歌或是击节而唱,引来无数人侧目,他们却毫不在意依旧肆意张扬着青春豪气。
江南文峰鼎盛,这种读书人之间的聚会实在是最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在这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玄武湖畔,这样的少年学子不在少数。
“流云兄,你怎么样了?可否准备好于我等共赴前程?”
十八岁的程流云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我早就准备好去大旗庄了,只是家中……哎,不瞒诸位,家里实在不同意,已禁了我的足,这次能够出来给盟弟践行也是偷偷跑出来的,回去之后少不得又要吃一顿家法哩!”
程流云少年热血,一心想着北上去到大旗庄,那是他的理想,但家里却始终不同意。为了这个事情没少和家里吵闹,还重重的吃过几次家法。按照程园毕程老大人的想法,自家的儿孙本性是好的,只是受了外面那些“狐朋狗友”的蛊惑,这才走上了“邪路”,再也不肯象以前那样好好用功读书了,竟然要到吴山军校去。
程园毕和李吴山素来不和,程家的儿子怎能去学李吴山那一套“歪理邪说”?为了让程流云安心读书,同时也是为了掐断他和外界的外来,干脆就禁了足,不许他迈出家门半步。哪怕是这次同龄人之间的小聚,也是程流云冒着吃家法的风险偷偷摸摸跑出来的呢。
至交好友马上就要到大旗庄去实现人生梦想了,临别之际他当然要来践行。
“还是武盟弟家中开明,令尊竟然赞同你到军校中去,真让我羡慕啊……”
这个“武盟弟”叫做武光庭,与程流云同龄,但要说起他的家世……却是这一群少年人当中最低的。
这并不是说武光庭的家境平穷,在这个时候能够供应读书人的人家肯定条件不错,至少也是个小康之家。事实上,武光庭的家境非常好,而且不是一般的好,而是正经的豪富之人。
武光庭的老爹是有名的瓷器商人,家里的瓷窑就有四个,雇佣的工匠有几百个之多,专门和红毛的佛郎机人做生意,早就赚下了偌大的产业,家里的金子银子几辈子都花不完。如同这个时代绝大多数有钱人那样,武家发迹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大肆采买田地房产,光是金陵城买下的豪宅就有四处之多,还有几家店铺。虽然钱已经足够的多了,但武家的地位却非常之低。
在这个时代,不论多么有钱,商人就是商人,在“士农工商”之中依旧排在最后,就不要说和传承了几百年的名门望族相比了,哪怕是一些最普通的书香门第都比他们家要强的多。单纯从政治地位的角度来看,真心不如一个耕田种地的老农。为了提高自身的地位,武光庭那个很有钱的老爹不惜重金聘请有名望的儒生做他的老师,为的就是让武光庭更高中科举光耀门庭。
只可惜,武光庭的文字天赋实在稀松平常,为人又比较跳脱,真心不是耐着性子读书的那块料,虽然也能写出一笔好字做出几篇文章,但要是想在万千学子当中脱颖而出那显然个不太现实的想法。
所以,当武光庭提出要去吴山军校“深造”的时候,他老爹几乎不假思索就答应下来了。事情是明摆着的:既然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子,还不如趁早弃文习武,走另外一条路子。
现在的吴山军校,那就是人才的摇篮,只要能够进去肯定前程似锦。随随便便混点军功出来,立刻就能洗白“锱铢之辈”的名声,摇身一变就成了正经的“士族”了。
“我那个老爹太想改变我们家的历史了,只要能到吴山军校里边去,哪怕什么样的本事都学不到,仅仅只是在军校里边挂一个名号他就很满意了。”武光庭说道:“不怕诸位兄弟笑话,我家里正在修家谱呢,为了自提身价,我老爹竟然要认武照做祖宗……”
这话一出,顿时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连心绪不佳的程流云都忍不住的笑了个前仰后合。
有钱人家,尤其是那些出身卑微后来发迹的有钱人,通常都会重修家谱,给自己找一个响当当的历史名人做祖宗,这当然是为了沾历史名人的光,显得更有面子,其实很多都是牵强附会而已。
武照就是武则天,千百年的历史当中唯一的一位女皇陛下,名头足够响亮,认她做祖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在读书人的心目当中,武则天这个女皇陛下的名声并不怎么好,让她做祖宗不仅不能光耀门庭还会给家族历史抹黑。当年的武则天为了洗白自己,都知道要上溯到商周时期找一个比较体面的祖宗呢,就算是找祖宗也不能找武则天呐。再者说了,全天下人都知道武则天是晋人,而武光庭的祖籍则在黔南,按照当时的说法连楚人都算不上,而是正经的蛮人,和武则天之间的关系,不要说是八竿子了,就是八百竿子都打不着呢。
为了光耀门庭才重修家谱,虽然其中少不了牵强附会的说法,但这是牵强附会吗?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嘛!
“当时我就对家严说了,认一个体面的祖宗有什么用?还不如自己强爷胜祖做出一番事业来,被后世子孙尊祖尊宗,那才是真正的有本事。”
给自己找一个体面的祖宗,不如从我做起,从这一代人做起,做出一副轰轰烈烈的事业,成为后世子孙的荣耀流传万世,岂不比认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祖宗更实惠吗?
“想必诸位盟兄盟弟都已经听说了,吴山军校的学生们在红参河大败罗刹鬼,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伟业,便是当年的班定远、冠军侯也不过如此了吧!”
关于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包括这些热血少年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具体情形。他们根本就不晓得罗刹鬼是什么样的敌人,甚至不知道口口声声说起的红参河到底在哪儿。他们只知道那是一片被冰雪覆盖的极北苦寒之地,是一块非常遥远的地盘。
虽然对于罗刹鬼和不久之前发生在红参河以北的战争一无所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此热血沸腾。
击贼而破虏,光复煌煌大明,听起来好像足够的壮烈了,但那毕竟是发生在大明朝以内的事儿。如红参河一战,才是真正的对外战争,这才是正经的扬国威于万里之外,真正在为大明朝开疆拓土。
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壮举!
千百年来,击败反贼的英雄不知道有多少,早已淹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了。只有这样的开拓之举才是正经的宏图伟业,也就是只有当年的班超班定远和冠军侯霍去病可以比一比了。
自强汉以后,在这一千多年的历史当中,虽然战争无数,但却多是王朝更替的老旧戏码,早就司空见惯了。如今大旗军远征极北击败罗刹鬼,直追班定远和冠军侯,那绝对是要留名青史的慷慨壮举。
哪怕仅仅只是占领了一寸土地,那也是为国开疆,这才是强国的硬标准。
“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何等的英雄伟业,纵使千百年后,霍去病卫青的功绩依旧于日月同辉,怎不让我辈心向往之?”少年人终究血热,越说越是慷慨,竟然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寻章摘句白首穷经,做个老死的书虫又有什么用?就算能作出花团锦簇的文章,也不过是供人娱乐的雕虫小技罢了,又怎能和此等的英雄壮举相比肩?”
“如今这吴山军校的气象,分明就是当年强汉的架势,我辈正是如芳年华,正可以在广阔天地之中大有作为。若是屈居于屋檐之下,平白的虚耗时光。”
“我等昂昂七尺之躯,堂堂男儿之身,正是奋起之时,宁可效仿那鏖战天际的鹰鸢搏击千里,也不愿做那屈居于无言之下的家雀。斗室之中长不出参天大木,只有经历风霜才能耸立万仞……”
“我辈生逢此时,能有如此机会已是三生有幸,”一个身材修长的读书人拍案而起:“若是去到了吴山军校,终究能学到些经纬天下展布四方的本事,做不了英雄也是个伟男子。就算是连伟男子都做不成,亦能开阔眼界不虚此生,待到垂垂老矣之后也有脸面对后世子孙提起。若是不去的话……等到老的躺在床榻上的时候,想想虚度的这一生光阴,必然会追悔莫及。只是到了那个时候,后悔已经太迟了……”
这些少年人本就是一腔热血,又早就有了去到吴山军校的心思,聚在一起说了这么多慷慨激昂的话语,一个个顿时胸中血沸,纷纷慷慨沉思,表示一定要去到吴山军校,大有一副虽万千人吾往矣的雄壮气势。
“英雄壮举自今日始,我意已决,不能让武兄专美于前,这就回去收拾行囊,和武兄一起到吴山军校去……”
武光庭哈哈大笑着说道:“准备个甚么?不必那么麻烦,位兄弟想要同道而行的,起身就可以走了。反正我老爹很有钱,给我准备了用不完的盘缠,不管哪位兄弟,只要是想和我通行的,这一路上的盘缠嚼裹我全的包圆了!”
其实,程流云真的很想和朋友们一起到吴山军校去,但毕竟家规森严,连这次小聚都是偷跑出来的,真的不敢违逆祖父程园毕的心意擅自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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