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工商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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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豪强像韭菜,杀一批还会原地长出一批。

士绅却可以通过知识控制人心,杀一个,若一大群。

两者看起来都很有钱,都有很多土地,可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在汉末,刘备和曹操都是通过打地方豪强获取财富,但是却没有引起士族阶层的敌视,就因为两者不是一个阶层。

在鄙视链中,士绅属于上层。

但两个阶层虽然不同,却是流通的。

士绅可以通过掌控权力,在地方上获得土地、产业,从而成为大豪强,由上而下。

豪强可以通过掌握地方土地、产业,培养族人读书参加科举,最终进阶为士绅,由下而上。

“那就只有强攻了。”刘煜也明白这样通过欺骗达到目的,对今后的影响会非常恶劣。

“他们是什么条件?”陈逊问道。

“他们要求继续实行宋廷的商税税率,不得增加。”刘煜回道。

初听这个要求好像并不过分。

但是,细细一思量就发现,很过分。

宋廷低商税能够维持国家运转,是因为它的田赋高啊。

陈逊要想降田赋,减轻农民的负担,就得增加商税。

而且要增加财政收入,还必须将增加的份额附加到工业商品上,还得增加商税。

要是应了商户们的要求,军政府肯定会有入不敷出的一天。

宋廷向商人征收的商税主要是“过税”和“住税”。

过税收取百分之二,向过往行商收取,按照货物价值收取百分之二。

住税向开店的坐商收税,按照坐商进货价值,收取百分之三。

也就是说,一种商品从出厂到进入买家手中,最低会被征收百分之五的税。

这在陈逊看来是非常低的。

就这里面还有对于微小型场务的特别政策,那些场务的商税通常是承包给私人的,税率更低。

除了过税、住税,宋廷还有其特殊行业的税收,如茶税、矿税、盐税等,占比小,不一一分析。

只说过税和住税,军政府刚刚出台的《工商法》规定,不再简单针对所有货物同样待遇的征取同比例税收,而是根据货物种类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税率。

比如:对于百姓日常生活所需的必须品征收非常低的税率,甚至低至零税率。

对于比较不常用的,用于改善生活的商品征收正常的税率,基本与宋廷相同。

对于一些奢侈品,用于提升生活品质的商品征收较高的税率,最高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

这种规定对于商户来说很不利。因为生活必须品的生产规模非常大,竞争大,利润非常微薄,军政府让利的低税率感受不是很深切。

可对于奢侈品来说,由于销售目标主要针对有钱人,本钱高、竞争小,利润非常大,军政府的高税收就会让他们感觉非常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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