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老大夫点了点头,最终在书袋里面的小茶叶罐子里,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粉末。
药童提了一个笼子进来,里面是一只老鼠,将粉末混在水里,老鼠喝过,片刻就死了。
宋老爷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剂量小的毒药,发作起来是要时间的,主要症状腹痛呕吐,与吃坏肠胃很相似,若不是闻见你的嘴巴里有一股子蒜臭,大夫都不一定能诊断出来。小娃娃,你什么时候喝茶的?”老爷子开口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从不在读书时间喝茶,放学后,因为天气冷,泡了一杯热茶,喝了两口,我表兄就催着走。”
老爷子皱眉,道:“那样时间不够,至少要半刻钟才会发作,奇怪。”
宋修之疑惑的问道:“两位老人家,为什么不怀疑是我吃了大蒜,才有蒜的味道呢?”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反问:“早晨吃的大蒜,你得吃多少,味大的中午还能闻到?”
“你是因什么感到恶心的?”老大夫在一旁温声问道。
宋修之回忆片刻,然后指着叶信芳,“我看见他娘的手上,全是灰,指甲缝里发黑……”
老爷子失笑,“你这洁癖还救了你一命,若不是送来得及时,只怕是凶多吉少。”
“我娘要烧炭,指甲缝里当然有炭灰。”叶信芳解释完,又想到路上捕快跟他描述的,不高兴的问道:“你凭什么口口声声说我娘要害你?”
“我这么优秀,小小年纪拿了第一,你娘作为一个没考过的学子母亲,摆摊三天,观察到我的活动规律,趁机下手,今天这么好的机会,她肯定要弄点东西害我,你们家的肉片一定是变质的!”宋修之理所当然的说道,脸上丝毫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脸这么大,上面要烙饼吗?重度被害妄想症?叶信芳被他的神逻辑弄得头皮发麻,这个人有问题,小小年纪脑回路就十分智障。
“喂,小孩,我考过了。”叶信芳纠正。
宋修之耸了耸肩,“谁没考过一样,那你也不是案首,顶多是个孙山,每次考试通过的人那么多,也许你娘想着吃坏我,你府试就能少一个对手呢。”
你说的真是好有道理啊,叶信芳很佩服他这种迷之自信,一个县试案首,瞧给他能的,怎么不上天?
纯粹的淡盐水,宋修之喝了吐,整整三盆,最后吐出来的水是透明色的时候,老大夫终于叫停了。
这么熊,活该你灌了那么多水,叶信芳暗戳戳的看那药童的指甲缝,嘻嘻,感觉都不脏了呢。
“说起来,多亏了胡捕头,及时将我儿送过来。”宋夫人起身,朝着胡威武福了福身子。
“职责所在,不敢当。”胡威武面上带着赧然。
宋夫人转而看向叶信芳,福了福身子,“这位小兄弟,阴差阳错,还是多亏了令堂,方才让我儿避过一劫。”
叶信芳侧身避过,“夫人严重了。”
宋夫人是知礼之人,与她儿子截然相反,虽然是举人夫人,但十分平易近人,依次向在场诸人感谢。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叶信芳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
张氏虽然最终无恙,但到底是受了惊吓,整个人都有些萎靡,撞了南墙终于回头的众人,总算是不打想再出去摆摊了。
该卖的卖掉,该收起的收了,仔细算下来,亏得张氏脸都绿了。
收到宋家人奉上的赔礼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上旬,张氏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精神不振的状态彻底康复。
甚至有了再次出山摆摊的想法,然后被全家人一起劝住了,吃食生意实在是太危险了。
府试在四月份开考,今年的时间还没有公布,但考生们都是提前前往府城,以防发生什么意外。
当叶信芳收拾好行囊,矮矮小小的叶善安也背着不多的行礼跟在他身后。
“娘,你让他跟着,是让他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他?”
张氏看着叶善安瘦弱的肩膀,拍了一下他的小脑袋,责怪道:“天天吃这么多,也不见你长高。”
叶善安瑟缩了一下,喏喏道:“我会努力长大的,七叔,到时候我帮你扛行李!”
“娘,你别吓他。”叶信芳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在家里要乖乖的,听长辈们的话,等我回来教你认字。”
张氏撇了撇嘴,“知道你疼他,让慧娘教就行了,没得耽误你读书。”
叶信芳想了想只是认字,便点了点头,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府城的路。
府城离青山县城不远,走路过去,也不过两三个时辰的脚程。
官道宽敞,一目了然,春季万物复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叶信芳也不嫌累,只当自己是在踏青。
清晨出门,等看到西宁府的城门时,已经是日上中天。
叶信芳没有选择去大姐叶玲的夫家,而是去寓馆住下。
寓馆是由官府承办的,专门供应试考生居住,条件虽然有些艰苦,但胜在价格便宜。
房子是一排一排的,都是单层,一排十来间房屋。屋子很小,不过四平米,一张床,一椅子,一桌子,将房间挤得满满当当的,人在屋里,也就剩个转个身的空间。那床大概两米长、一米宽,整个人躺上去,都怕翻个身就掉下来。椅子也是那种没靠背的,整个一高板凳,坐上去体验极差。
看到那桌子的时候,叶信芳也是一惊。
人抠门起来,真是什么法子都能想到。
房间太小,放一张长桌放不下,而制作短桌又比较废木头,店家就想了个法子,将墙面打通,两间房间共用一张长桌。
类似于现代苍蝇馆子的包厢里,两间共用一台空调的情形。
被打通的墙面也不是石灰墙,就是一层木板搭起来的。
既然是木板墙了,就特别怕发生火灾,一点起来,那整个的一排房子都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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