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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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宪心里也觉得好笑,这小大夫脸色转的倒是快,这是又要掏银子还是金子?便踱步过去,低头看向沈觅手中之物。

沈觅憋住一口气,待那人近前的时候用力捏破手中的蜡丸,一股白烟瞬间散开......

窦宪看她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里已存了戒备,料想她插翅也飞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却不曾想这迷药做的精巧而且甚是厉害,眼看着沈觅兔子似的夺步而逃,自己却一时无法动弹......

耳中回响着沈觅逃跑时留下的话—你这讹人的小倌忒贪心!

想讹她是有那么点儿,不过......小倌儿?

这话从哪里说起?

窦宪扶着柱子刚刚站稳,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成一躬身奉上一方湿帕子,“主上,是沈家小先生,要不要属下把她抓回来?”

“不必,派个人跟着她,那迷药甚是厉害,比你们做的那些玩意儿好多了,”窦宪晃了晃脑袋,眼前依旧重影,拿过湿帕子捂了捂鼻子,道:“青州还真是个风水宝地,连只野兔子都极具灵气,有趣。”

看成一还立在一旁,道:“还有事?”

成一低着头,小声道:“主上,您和属下的衣服是否换回来,祭祀礼快要开始了,黄太守那里—”

窦宪点了点头,被兔子一闹差点误了正事。

晚上心血来潮想看看青州城的闹市,自己那身天丝墨色锦袍在人群中过于扎眼,这才与成一换了衣袍。

天丝产自遥远的西域,数量极少,就算在富有天下的皇宫里也算是稀罕物儿,这么难得的东西也不知道黄太守哪里淘弄来的。

黄太守特意让人精心缝制了衣袍,今儿一大早赶在窦宪起床前专门用檀香木托盘举着来献宝,美名其曰好衣配好郎!

窦宪当然穿了。

倒不是稀罕这劳什子天丝,黄太守是窦婴的嫡系下属,这点脸面总归是要给的。

窦宪想,幸好自己跟成一换了衣袍,若是沾上一身的鼻涕眼泪,那可是抹在黄太守脸上的,自己可不愿意瞅那张拧成花儿的老脸。

此刻在观礼台上的黄太守全然不知道自己的老脸刚才有多么危险,眼巴巴的等着窦宪的到来。

窦宪年纪轻轻,已官拜左中郎将,自己虽是几大州之一的重臣,可人家那是天子近臣,能直达天听,最重要的是窦宪姓窦啊,窦太后的那个窦,窦婴的窦。

如今天下谁人不知皇上体弱,十二岁的太子上朝理政,大权握在太后和魏其侯窦婴手中,天下又有谁不知道太后偏爱幼子梁王,想要“兄位弟及”。

所以说,铁打的窦家,流水的皇位,跟着窦家走有肉吃有钱花,窦宪作为窦婴嫡子,是窦氏一族新生势力中为数不多的好儿郎,深受太后的看重,也是窦家着重培养的下一任窦家头领。

黄太守此刻挺着大肚看着街上喧闹的人群,捋了捋花白的胡须,很为自己巴结窦宪的一番表现洋洋得意。

哼!

听闻下面有人说自己今日举城欢庆祭祀礼是为了讨好灶神君,可又有谁知道此灶神君非彼灶神君。

画上的灶神君怎么回禀玉皇大帝自己是不知道的,还不如把力气放在眼前的窦宪身上,这可是能把自己绑牢在窦家船上的活神仙。

若说绑牢关系,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姻亲。

黄太守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女眷,十九房妻妾再加上成群的婢子果真是一室的□□盎然。

对,是盎然,不是满园。

窈窕淑女,太守好逑,妻妻妾妾无穷尽也。

听闻窦宪在长安有座大宅子,想方设法送美人进去的不知凡几,那才是□□满园。

作者有话要说:讹人的小倌儿上场,敲锣欢迎

☆、有缘狭路再相逢

黄太守眯了眯眼睛,伸手在额上打个篷儿,满室花红柳绿金钗玉翠,直晃得老眼昏花,费了好一番力气才看到坐在角落里吃瓜子唠嗑的三个女儿。

十二个女儿已经出嫁了九个,还剩仨。

十二还是个六岁的娃娃,放一边。

老十长相颇似年轻时候的自己,离着秀气二字尚且还有段差距,不考虑了。

唯有十一,柔顺听话,长相清丽,送给风流倜傥的窦宪做个小妾正是物尽其用。

啊不,是郎才女貌。

十一今年是十三?十四?还是十二?

黄太守仔细想了想,好似还未及笄,也好,没准儿窦宪喜欢花苞未开的骨朵呢。

女儿们整年见不了几面,能记住排行已是不错,十一叫什么名儿来着?

黄太守叫过一旁的管家,问了十一的年纪,名字,又叫人把十一带下去好好打扮打扮。

沈觅空手而归,李仲玉望着满街挤都挤不动的人群表示理解,两个人返回酒楼与李仲贤阿远他们会合,随即一同赶往祭祀礼会场。

会场设在护城河畔,奖励的包厢就是城楼上的一间屋子,能容纳十人左右,收拾的极干净,还燃上了火盆。

李仲玉径直进屋歪在了榻上,一手捶着腿,嘴里直嘟囔着累人。

沈觅也累的够呛,在那人海中穿来穿去比爬山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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