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男人大半个身子都被埋在沙土里,嘴唇乌紫,面色青黑,紧闭着双眼,呈现出奄奄一息的模样。
“斯塔克,醒醒!”马灵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躺在这种地方,他离刚才撒尿的距离足有十几英尺,“你到底在干什么,你不想活了吗!?”
蝙蝠从主人的口袋里扑扇着翅膀飞了出来,对于一个夜行动物,面对日光是很难受的,只是它受过主人的训练,比普通蝙蝠更能适应阳光。
它停在斯塔克受伤的左腿,不停地叫嚷着。
马灵珑用魔杖清理掉覆盖在他身上的所有沙土:“你说这里有伤口?”她撕烂斯塔克的裤管,整个左腿完全变黑了,最严重的地方已经出现溃烂。
蝙蝠告诉马灵珑,斯塔克是被毒蛇咬了,它知道哪里有这种蛇。
马灵珑立刻明白为什么斯塔克之前会如此反常,他早就被蛇咬了,就在他们起床那会儿。或者说,那确实是他本来的面目,所以马灵珑根本就想不到他都是假装的,那不是斯塔克的真实用意。他不但迫使马灵珑与他疏远,还以尿急为借口,就是为了从马灵珑身边不动声色的离开。
“去把这条蛇抓来!”马灵珑愤怒地说。
没人可以伤害斯塔克,动物也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清明节快乐,反正只要是放假都快乐,不要介意是什么假,虽然作者不能加更,但作者可以送hong包,今天留下的小天使每人送20的hong包~
第17章 教训
“你知道错了吗?”马灵珑对小蝙蝠说,她把它用定身咒置于墙角,“你怎么可以把毒蛇放在我们睡觉的附近,如果它又咬到我怎么办,你想让我和斯塔克都玩玩儿吗?”
小蝙蝠泪眼汪汪地看着自己的主人。
“装可怜是没有用的。”她用魔杖敲了两下小蝙蝠的脑袋,“你得好好反省。”
小蝙蝠唧唧地叫了起来。
“是的,他没死,我当然知道他没死,没死不代表没事,他是人类。”
马灵珑和斯塔克现在身处格米拉小镇,她将斯塔克带到小镇唯一的医疗诊所,他们办理了入住,共用一个房间。斯塔克已经昏迷了整整三天,直到今天早上他的意识才终于清醒,能够说上一两句口齿不清的话。
“我知道你是无心的,但我必须让你明白,这是很严重的错误。”
小蝙蝠具有人类思维和情绪,从它诞生那一刻起,就一直待在马灵珑身边几乎形影不离,除了听得懂人类语言之外,它还掌握一点点的小魔法。它是一只聪明并且独特的蝙蝠,但也比其他巫师的宠物任性得多,偶尔会跟自己的主人对着干,因为马灵珑从来不对它生气。
除了这次
“不是没死人就表示没事,你这小混球。”马灵珑又敲了它两下,“不是第一次了,你总爱把蛇虫鼠蚁往我床上放,我告诉过你很多遍不可以这么做。我不用吃你的东西,以及,人类睡觉的地方和用餐的地方也不希望混在一起。”
小蝙蝠委屈的,用它亮晶晶地小眼睛盯着马灵珑。
“你说得对,我以前不计较,也没打过你,但这次不一样,你差点害死他。”马灵珑严厉的指责道,“如果他有任何不测,我都不能原谅你,你以后也别想跟着我。”
小蝙蝠伤心得要命,它试图辩解,但头顶又是一痛。
“你不是普通的蝙蝠,你跟其他动物不一样,你明知道那条蛇可能对我们造成伤害,但你依然这么做。”马灵珑像教育一个孩子似的批评着它,“不知悔改,我已经在考虑是否把你留在身边了,反正你已经成年,又不需要我照顾,你五年前就该自力更生。”
小蝙蝠是她捡的,马灵珑遭遇它的时候十二岁,她记得很清楚,当时,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几个都在(十五岁),他们每天偷偷到禁林练习“阿尼马格斯”(变形咒),为了能够每个月以动物的样子陪伴变成狼人的卢平。【注】
马灵珑是第一个成功的,她以为自己应该变成一只仙鹤,她在练习变形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一双有翅膀的动物,结果却成了蝙蝠。她飞上树梢的时候,接收到刚出生没几天的小蝙蝠的求救信号,那是只有蝙蝠与蝙蝠之间才能传达的信息。【注】
她把它抱回宿舍,然后小蝙蝠顺理成章地成了她的新宠,因为那个时候,她正好没有跟宠。从次后,小蝙蝠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其实马灵珑入学的时候,是带了宠物来的,一条周身通白剔透的灵蛇,它很漂亮,整个斯莱特林一年级的孩子(也有高年级的)都跑来参观她的宠物。那条蛇的名字叫白矖,是上古神兽,从小就与马灵珑关系要好,它执意跟着她来到英国,结果只待了一学期就因水土不服显出原型被邓布利多教授发现。【注】
霍格沃兹禁止学生携带魔法生物(中国叫神兽),白矖很快就被遣返回国了。
小蝙蝠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但它又确实感到歉意,它的小眼珠时不时地往斯塔克身上瞟。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敲门的声音,马灵珑收起魔杖,将小蝙蝠用废旧报纸盖起来。她打开门,门外站着一名身材矮小的男人,对方冲她笑了一笑,焦黄的牙齿十分难看。
“我听说,你想卖东西换点钱用?”男人说,他是专门收罗灾后物资的,用自己收集的东西与别人交换同等价值的物品,有时候也能赚点钱。男人在这片区非常有名,所有人都认识他,因为他那儿什么都有。
“是的。”马灵珑说,“我需要营养的食物还有干净的生活用品。”
“把你想交换的东西给我看看。”对方说。
马灵珑抬起右手,红宝石闪着诱人的光彩。
男人想了想道:“一百美金。”
“你在开玩笑?”
“当然不,小姐,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男人发出嘲讽的笑声,“我只能给你一百美金,对这里的人来说,它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很多人连一美金都不曾拥有过,你可以用这笔钱换到不少好东西,只要他们有。”
“这是‘宝嘉丽(bvlgari)’的珠宝,你只需要上网查一下就知道它的价值绝不是一百美金。”马灵珑十分不喜欢男人的口吻,“五百美金,你可以拿走它。”【注】
“小姐,我不知道什么宝嘉丽,在格米拉,它就只值一百块,另外,这里也没有网络信号。”
斯塔克以为自己在梦里正和奸商讨价还价,他嘟囔着,从嘴里发出支支吾吾地声音,不太服气的样子。
“五百美金,如果你拿不出这么多,我就不卖了。”马灵珑断定男人是识货的,也许对方不一定能看出红宝石的具体价值,但绝不会少于十万,他贪婪的视线出卖了他。
“别呀,可以再商量。”男人想了想说,“我确实拿不出这么一大笔,至多三百美金,但我跟这家医院很熟,我让他们给你们准备最好的,我发誓我绝不会欺骗你,真主在上。”为表诚意,男人拿出三张百元大钞。
马灵珑回头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斯塔克,他的苏醒让马灵珑不得不放弃与对方的口舌之战:“你赚大了。”她把戒指取了下来,说,“如果你不履行承诺,你会失去它。”这是马灵珑在戒指表面施展的咒语。
如果对方不遵从他的保证,这枚戒指就会回到马灵珑的手上,如果他做到了,戒指最终还是归他所有。
“当然,真主也不允许我这么做的。”
于是,马灵珑用“三百万”换来三张一百元的美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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