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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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观的玉环洞天外头,杨璟坐在一块炸塌的石头上,已经将勾践宝刀插回后腰,手里把玩着那支重管左轮,枪管仍旧还带着余温。

眼下的场面也确实让他有些为难,胡命桥虽然对他很是冷漠,但能够将武当绝学大黄庭传授给杨璟,在杨璟走火入魔之时,救了杨璟一命,可以说恩同再造,杨璟也确实没有夸张,他确实算得上杨璟有实而无名的师父。

可胡命桥身为官家赵昀身边最亲近的死卫,明知道罗道宁和甘露师太乃是红旗墰的宗师级杀手,却仍旧站在他们的战线之上,这可就是勾连反贼的大罪了。

而杨妙真在血缘上乃是杨璟的姑奶奶,且不提他们之间这层没有感情的血缘关系,单说杨妙真为了替杨璟除掉红旗墰这个隐患,不惜放松防备,引诱红旗墰的人上山,甚至宁愿将自己与红旗墰的人封死在洞天里,光是这一点,便是杨璟该偿还的好大一笔恩情了。

至于罗道宁和甘露师太,两人都是红旗墰最顶尖的高手,是刺客之中的宗师,能够为了对杨友的那份忠诚,而俯首听命,辅佐杨复血,这份忠义也是值得敬佩的。

也正是因此,杨璟才更加的为难。

若说他们该死,也确实都该死,起码没有哪个双手是绝对干净的,可若说情分,也都有情分。

如果是在后世,杨璟必定照章办事,所谓法不容情,往日的事情也不消说,该是如何便如何,让法律来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和制裁也就罢了。

可这个时代却不一样,这时代讲究的不是法律,而是王法。

所谓王法,说白了就是王的法,或者王族的法,或者说王公贵族们的法,这种法律是有特权的,是为了维护权贵和皇族的利益而设定的。

也就是说,古代法律其实是人治,而现代法律是法治。

古人在断狱审查上,通常会考虑情、理和法三个方面,所谓严明者,谨持法理,深察人情也;想要公平地处理一桩案件或者事件,就必须参照法理的同时,还要察看人情,用人情来理解法理,用法理来说明人情。

起码这是古代官吏们断案的一个基本原则,说白了其实就是法律虽然是法律,但也要兼顾一下人情。

所谓情法并立,互为轻重,既不以法伤情,又不以情淹法,并重情法,共同为治是也。

这种律法理念,其实是与当时社会制度密不可分的。

比如尊长和后辈发生了打骂杀伤等冲突之时,卑幼的一方就需要承担更多的刑事责任,因为尊老是道德情理。

而夫妻之间,因为男尊女卑,丈夫会享有更多的律法特权,而对于子女方面,父亲的特权也要比母亲更多。

比如子女明知道父母犯了罪,如果你不告发,就犯了罪,为法所不容,可如果你告发了,又是不孝,为理所不容,同样是犯罪,唐律甚至规定,子孙告祖父、父母者,子孙处以绞刑!

但如果母亲杀死父亲,不论是嫡母亦或是继母,子女就不再受到法理的约束,即便告发母亲,也是理所当然,因为父亲要比母亲更尊贵更具权威。

这就是古代法律的**性和弊端所在。

杨璟身为折狱郎,在官家钦命这一官职之后,对刑部和大理寺的案件都有权过问和监察。

但破案是杨璟的长处,而断案却是杨璟的短板,因为他对宋朝的法律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精通。

赵昀之所以用杨璟担任折狱郎,其实监察的权柄大于审判,更加看重的其实是杨璟破案的能力,而非审判。

也正是因此,在遇到目今这种情况之时,杨璟干脆当了甩手掌柜,我可以治你们,但也可以放你们一马,如何选择,就看你们自己了。

杨璟走出去之后,罗道宁和甘露师太两人便陷入了一片空白,他们二十几年来,一直将杨复血当成杨友的血脉,忠心不二地辅佐着这个扶不起的阿斗。

杨复血没有宅心仁厚的品格,反而在红旗墰的溺爱之中放任自流,他随心所欲,作恶多端,而罗道宁和甘露师太却是武当的宗师,几次三番耳提面命,想要他改邪归正,可收效甚微,杨复血仍旧我行我素。

直到杨复血发动这次刺杀,二老仍旧还是持反对的意见,只是他们终究拗不过杨复血,这才参与了进来。

然而杨璟一枪便将杨复血的脑袋轰成了烂西瓜,就仿佛两人二十几年来的心血,全都付之东流,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一下子就成了无头的尸体!

这种悲痛还未来得及接受和消化,杨璟却又爆出更惊人的事实真相,杀死了杨复血的人,原来才是杨友的亲生儿子,所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个骗局!

二十几年,便是养一条狗,都会生出感情来,更何况是个人?

杨复血虽然走了歪路,但终究是他们养育成人,而他们养育和教导杨复血的初衷,完全是因为他们对杨友的忠贞不二!

如果他们仍旧保留着这份忠贞,便该对杨璟效忠,因为杨璟才是杨友的血脉,他们养育长大的杨复血,不过是个冒牌货,二十几年的付出,竟然都是被人算计,都只是个阴谋!

对于罗道宁和甘露师太而言,这是一个堪称致命的打击,几乎颠覆了他们对人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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