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1章 打击一小撮1(2 / 2)
南越之事,如今,基本已经全部谈妥了。
经过这半个月的谈判。
南越王赵佗已经接受了刘彻提出来的大部分条件。
其中,就包括了同意中央政府,向南越郡县派遣监察御史和采诗团。
监察御史,监督不法,宣扬王化,采诗团,则深入南越郡县,与各个阶级广泛交流。
这样,中央政府,就在法律和意识。形态上,控制了南越。
这种控制,虽然还不比目前中国腹地的诸侯国。
但起码也要强于后世****对hk的控制。
现在的南越王国,虽然依然被准许拥有受其王室控制的军队、官僚和贵族。
然而,南越全国的制度、法律以及社会结构,上下等级,全部都要跟着长安来。
从法理和原则上来说,从此以后,南越百姓,也就是汉朝百姓。
他们的名字被登记在南越王国的户籍本上,同样也被登记在了长安丞相府的户籍本上。
南越士子、贵族和官员,可以跟中国士子一样,来长安参加考举,一视同仁获得出仕做官的机会。
这一步迈出去,基本上,只要刘彻不作死,对南越横征暴敛,南越与中国的融合就会越来越密切。
要不了二十年,就会跟当年的长沙国一般,从一个特殊地位的诸侯国,变成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诸侯国。
他的官员、法律、军队,甚至王室,都会慢慢的被长安所控制和掌握。
对于这一点,刘彻的自信心还是很高的。
当然,仅仅依靠政治控制,想要彻底的稳固住南越内附的成果。
见效是会比较慢的。
通常,这是一个水磨功夫。
要下力气,一点点的在南越,尤其是百越部族之中,传播和宣传汉朝的法律、政策以及意识、形态。
所以,刘彻跟赵佗还谈妥了许多经济援助的协议。
希望借助经济援助和技术援助,来达到加快这个进程的目的。
“南越与中国分离日久,其百姓,多刀耕火种,不识中国之先进耕作技术与工具之用……”刘彻看向大农令直不疑道:“大农要在关东吴楚齐鲁淮泗之地,广选农稷官,前往南越,轮流教导南越士民耕作及开凿水利设施!”
向南越普及先进的技术和农具,这同样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融合。
百越诸部族,向来刀耕火种,以原始低效的劳作方式,获取生活物资。
这怎么能行呢?
如今,刘彻既然已经成为了南越的主人,所有百越部族的天子,那自然有义务,帮助他们,从原始的氏族社会,过渡到文明的封建社会。
当然,中央政府,不能只付出,而没有回报。
那样的话,中央政府,岂非就是一个大写的s。b?
“另外,朕还与南越王谈妥了,以蔗糖换铁器的计划……”刘彻对少府令刘舍道:“少府要跟进这一计划,同时派遣能工巧匠,前往交趾、桂林、日南,指导南越士民,种植甘蔗,榨取蔗糖,转输中国,再以每石蔗糖,给盐一石,铁器若干斤……”
大农直不疑与少府刘舍,于是同时出列领命:“诺!”
这南越的蔗糖,算是刘彻计划里,未来交趾、日南和桂林等地区的主要经济作物。
当地种植水稻和其他作物不是不行,但经济效费比太低,而且也很难运出当地。
与其如此,不如在保证了基本的粮食产量后,全力发展甘蔗种植业,以蔗糖作为主要商品。
然后,南越的部族和百姓,再以蔗糖,从中国换取大量的食盐铁器布帛。
这是双赢!
错!
应该是三赢!
因为,还有一个赢家,是伟大的甜党!
自从刘彻让人抄袭了刘安的发明,在关中推行了豆腐后,豆腐脑这种神奇的零食,就成为了关中中产阶级和贵族家庭的零食与早餐的选择。
然而,中国自古缺糖。
现在,中国主要的糖料来源,除了麦芽糖就是蜂蜜了。
很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是麦芽糖,也是很贵的。
一般的中产阶级,甚至都消费不起,更别说拿来当豆腐脑的佐料。
于是,关中咸逆横行,甚至可以说是唯我独尊。
这当然是不可接受的!
引进蔗糖,帮助甜党王师,讨伐咸逆,长久以来,就是刘彻的一个心愿。
刘彻相信,在有了足够的蔗糖后,甜党大军,必然兴盛起来。
因为,人类是永远都无法抗拒多巴胺带来的快乐的。
将南越之事,处置完毕。
朝议,就进入了正题。
“济南之事,卿等都知道了吧……”刘彻站起身来,沉痛的道:“济南王臣辟光,居然如此丧尽天良,竟役使、奴役国人过律至斯,济南固然有罪,朕也难逃其责!”
“非朕德薄,安可致济南丧心病狂至如斯地步?”刘彻挤出两滴眼泪,哀伤的道:“朕当素服以避正殿,斋戒沐浴,祷告上苍,请求天地神明,毋因朕之过失,而降罪于朕之百姓,天下治乱,在朕一人,诸般罪孽,皆由朕起!”
面对刘彻忽然的这么个变化,大部分官员,都是措手不及。
在汉室,天子是永远没错的!
哪怕天子自己说自己有错。
那也一定是因为大臣们的原因!
天子怎么能错?假如真有错,那也必然是这个世界的错!
更重要的是,刘彻咬死了一个时期,他不提刘辟光横征暴敛,也不提他激起民变。
只提他‘役使国人过律’这个问题。
不了解汉室律法的人,可能会以为这个罪名,也就跟小偷小摸差不多,撑死罚酒三杯的罪行。
但,实际上,这个罪名,在汉律之中,是极为严重的大罪!
当年刘邦登基称帝后,下令萧何在秦律基础上,修订汉律。
汉律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抄袭的秦律。
但有几条,却是刘邦发明创造的。
这些律法中那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固然是如雷贯耳。
但役使国人过律,却同样是举足轻重的律法。
刘邦设立这条法律的初衷,就是吸取了秦亡教训,为了防止诸侯贵族,肆无忌惮的奴役自己的封国的百姓而设下的高压线。
谁碰谁死!
这样说吧,这个罪名在现在,就跟武帝朝时的巫蛊罪一样。
是属于人渣败类才会去做的事情。
尤其是在舆论界看来,诸侯王和贵族们,本身就是穷奢极欲的富贵之人。
这样的人,却还要役使国人过律,只能说,良心都被狗吃了!
历代以来,所有坐死了这个罪名的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一撸到底,废为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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