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粉色的玫瑰(1 / 2)
兰仲文想到这里,心中柔软。
手中一轻,花球已经被九九拿走了,她兴奋地拿着花球跑去找吕颖,完全没有理会他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围观着。
兰仲文漠然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
这呆头鹅。
那天,九九将花球郑重送到吕颖手中,送上了她最诚挚的祝福。
“小颖,希望未来的日子你都可以幸福快乐度过。”九九笑容宁静无暇,希望往后的日子,吕颖都可以快快乐乐的,她是个值得被爱的女子,希望乔漠早日明白,珍惜眼前人。
吕颖眼含泪花,原来早上她都看到了。
她紧紧握着九九的手,清晨的时候,九九将新娘花送到安岑手中,真诚地拥抱她,并且祝福她。
当时,吕颖偷偷低头抹眼泪,两个最好的姐妹都找到了归宿,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说不羡慕,那一定是假的,她也想像她们一样,与自己心中的良人相守一生。
傍晚的天空灰茫茫的。
雪花又开始飘了,见吕颖一动不动的,九九望了眼天空,将百合花球塞进吕颖的怀里,眼珠宁静,“要下雪了,我们先回酒店吧,小颖,如果你真的喜欢乔漠,你就去努力试试吧,就像北北教给我的办法一样,当初我若不试,说不定今日,我还是一个人。”
吕颖低着头,睫毛慢慢变得湿润,安岑在一旁看着,用力拥住了两人的脖子,“对啊,九九说得一点都没错,管他喜欢谁,就是要拿下他,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是单身,20年都耗过去了,还有什么等不起的?”
“可是,都耗了20年了,我都没有信心了。”吕颖抬起头,鼻头红红的,有点迷茫,也有点不知所措。
很多时候,她都会想,已经二十年了,如果乔漠会喜欢上她,肯定早就跟她在一起了吧?
这么多年了,无论他跟哪个女孩子暧昧,嬉闹,吕颖都不离不弃地忍受着,因为她爱他,比起见不到的痛苦,她更愿意忍受看着他跟别人暧昧的痛苦,至少,那样可以看着他。
可是他,就是那么讨厌她,对她说的话,一句比一句狠重——
你怎么跟我妈一样烦?
你以为你是谁啊?管那么宽?是不是我出个门,要去哪,跟哪个兄弟或者女人出去,都得向你汇报啊?
你就没自己的生活嘛?为什么要一直缠着我,你没有自尊吗?
我不喜欢你。
你好烦。
吕颖的记忆里,乔漠说的话从来都是这样的,哪怕是一句骗她的,你人真好,也没有。
他连一句感谢她的话都不肯说,讨厌她的靠近,拼了命要把她赶离他身边。
他要她,离他远远的。
“20年你都耗过去,你还有什么输不起的吗?就像我们家秦秦说的那样,顶多就是在输一次,在醉一次,如果失败了,咱们彻底死心就是了,然后改头换面,迎接自己的第二春,得不到我们爱的,那我们就找个爱我们的,只要你可以打开自己的心扉,被爱一样是一段倾城绝恋!”
安岑果然是好口才,句句珠玑,连九九都想给她点一个赞了,她抿着嘴说:“岑姐说得一点也不错,小颖,爱与被爱同样幸福。”
“你看,九九都赞同我的话了。”安岑搂紧九九和吕颖的肩膀,声音清脆,“你爱了乔漠20年,也是该有个结果了,如果他还是不懂得珍惜,那么,就让他孤独终老吧。”
这话惹得九九和吕颖都笑了起来。
吕颖想,她确实要去解决这件事情了,岁月不等人,她总不能一辈子等他吧?
她才不要做那个生也猜不透,死也猜不透,发白透的那个可怜女人呢,她吕颖,从小打遍一条街,将邻居家的小男孩都揍过,又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后半辈子活在可怜中呢。
她要奋起。
晚上是秦初跟安岑的新婚宴会,兰仲文临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只留下九九跟吕颖站在长形餐桌前选食。
头戴白色高帽的外国厨师正在切烤肉,褐发碧眼,笑容热情。
九九和吕颖接过他递来的小块牛排,用英文向他道谢。
远处的高台上。
安岑拿着一杯香槟,头发盘成高贵的发式,着一条火红长裙,身材玲珑。
她身边站着英挺的秦初,两人的手臂松松挽着,站在高台上向宾客敬酒,郎才女貌。
台下突然有个宾客问及他们年少时的恋爱故事。
国外的婚礼都是这样的,尤其秦初是一个那样优秀的年轻人物,这使得宾客们更加好奇,他们热烈看着他的新娘,这个黄人女子,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司仪将话筒递给秦初,掌声热烈。
秦初笑容明媚,正想接过话筒,却被安岑拿去了,她红唇妖媚,拿着话筒,用中文讲了一大堆话。
宾客们都困惑地听着,中文对一群美国人来讲,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只有秦初一个人忍着笑意。
安岑一直讲一直讲,直到宾客们都郁闷地皱起眉,她才止住声音。
万籁俱寂的台下。
安岑静静看着,轻轻托起手中的话筒。
“几年前,如果我随着秦初来到美国,你们所听到我讲的话,那就是我的世界,你们的语言,对我来说就是鸡同鸭讲,我一句也听不懂。”
纯真的美国腔在空气中轻轻萦绕。
秦初猛地一怔,扭过头凝视安岑,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安岑是什么时候学会英文的?
安岑也看着他,简练的美国腔掷地有声,“秦秦,几年前,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不会说英文啊,如果随你来美国,你可想而知,我的世界有多么糟糕么?”
“也许你觉得,就算我什么都没有,我还有你,你会说英文,我可以依赖着你。又或者,你想的是我只是来度假的,会不会说英文并不是很重要,只要身上有美金,我就可以生存下去。”
“可是,我亲爱的秦秦啊,我是个要强的女人,我从小就受着孤立的思想,父亲教我拿枪喝酒,都是为了锻炼我的胆识,让我可以活得有担当,有傲骨。”
“我很感谢父亲对我的教育,要不是有他的严厉,早在秦初与我分手那天,我就撑不过那关了,也许,我会终日以泪洗面吧。我是如此地深爱着秦初。”
“然后突然有一天,秦初要我陪他出国,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励志要做女强人的女人,如果折掉她的翅膀,把她关进一个金丝笼子里,她会开心吗?让一个不会说英文的人,来到国外生活,听着身边的人聊得欢快,却一句也听不懂,就像被世界隔绝摒除了一样。”
“亲爱的秦秦,你曾说过,你为我着迷,是因为我身上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刚柔并济,这股气质,让你眷恋了我十几年,如果,当初我变成一个只能依附在你身上的可怜女人,那么,你是否还会喜欢我这么多年?”
安岑看着秦初,眉眼妩媚,但眼底深处,却蜷着股凛凛的英气,“亲爱的秦秦啊,正是因为你迷恋的不是我的美貌,不是我的家世背景,也不是我的身材,而是我的本性,所以,我更要让我的本性保持下来,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忘记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重聚的一天。”
几年前,她因为不会英文,离开了秦初,她说不会等他,却在暗地里,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渐渐将英语掌握了起来。
今日,她已可以对外国人的提问对答如流。
可以说,她与秦初的爱情,并不是说只有秦初一个人在努力,有些人,重来不承诺,但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如果安岑没想过有重聚的一天,那么她又何必去学英语呢?还是学的美国腔。那是因为,她早就想好有一天,她要回到秦初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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