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精彩大结局中含请假通知(1 / 2)
今年除夕是九九长这么大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除夕,由于兰宅需要祭祖,所以他们还是在除夕当天赶回了广州,路上的行人萧条冷清,除夕向来是和家人团聚的日子,街上是不会有人浪荡的。
除夕不仅要祭祖,还有各种亲戚拜访,兰仲文是长子,他考虑到,若是他不回广州来,走访亲戚的事就要落在父亲身上,父亲年纪大了,身子骨也没以前那么好了,他既然身为长子,就应该在这样忙碌的日子里为父亲分忧。
过去也许恨过父亲,可结婚后,他开始能体谅父亲的严格,男人不管婚前有多么成熟,婚后才是一个真正的成长。
他开始体会到为人父母的辛苦,若是按每年节假日才能见上一面算,一年差不多只有四五个长节日,那么一年也就才见四五面年,父亲今年五十多岁了,就算还能活三十年,那么也只有一百三十面可以见了,一百三十面,一年天天见没有感觉,而若是用来算余生,这三十年里,见到父母的日子是一年的三分之一。
父亲也许没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但是他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没有虐待苛刻他,也许要求高了点,但那也是出于军家子女的骄傲。
自从九九怀孕后,兰仲文终日惶惶不安,他从没试过这样的感觉,每天看着肚子里的孩子渐渐长大,他心中的满足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慢慢地,他开始体会到一个做父亲的心情,当初父亲是喜欢母亲的,于是在母亲诞下自己的时候,他一定是开心的吧。
想到这里,他已经不恨父亲了,随着九九肚子里的小生命渐渐成型,兰仲文放下了很多心中的芥蒂,到底是一家人,不必一远离,就不想在回来了。
兰宅还是老样子,铁门看着破旧实际坚固。
叶老爷子也还是老样子,在大厅中央摆了一张方桌,气度沉稳,落笔生辉,写下一对大气磅礴的春联。
所有人都帮忙在春联上涂上浆糊,兰念把浆糊拿在手中玩了玩,调皮眨眼,“阿爸,这个好粘啊,是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不过以前的时候,都是用米糊来糊的呢。”这一刻,兰睿也是格外的温和,他笑着,眼角的皱眉泄露了他的沧桑年华。
“这样啊。”兰念恍如大悟状,笑眯眯的。
父女两有说有笑,见到兰仲文和九九从门外走了进来,兰念率先蹦跳过来,“大哥,嫂子,你们回来啦。”
“嗯呢。”兰仲文摸了摸兰念的头发,心中被一股莫名的酸胀填满,像一团浸满了水的棉花,堵得心头难受。
他抬眼看了看父亲,兰睿笑盈盈的,两鬓花白,“你回来了。”
“是的,阿爸,我回来了。”二十几年来,兰仲文第一次喊兰睿为阿爸,从前他都是喊他父亲的,充满了疏离与客气。
这句阿爸,是那么的温暖。
兰睿的眼眶泛红,笑着点头,“回来就好,就好……”
兰仲文也点头,又浓又长的睫毛微微湿润。
久违的一刻啊。
九九握紧兰仲文汗湿的手掌,心中感慨。
都放下了,所有人,都不恨了。
人生的意义,无非是让纯白得像一张纸的自己走进未知的世界里,在染上各种浓重色彩后,却依旧能保留着当初的赤子诚心,又或者说,这场人生的旅途,让人保留了人性最初的温良,又开始懂得释然,放下,看开。
父母的辛苦和考虑,也许年少的时候无法理解和感受,因为脆弱的心脏尚未经历过风雨,而一旦历经风雨,心智开始成熟,就会明白父母的不易。
“爸,外公,你们到客厅去休息吧,让我来。”兰仲文放开九九的手,扭头对她说:“九九,你跟阿爸和外公去客厅里喝茶聊天,我来贴春联。”
“没事,我也来帮忙贴春联。”过去除夕都是她和萧爸两个人贴春联的,相当熟练。
而且,她也从来没试过这么多人一起贴春联,好热闹。
对萧爸的事情,九九已经释然了,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只要好好活着,阳光向上,就是逝者最大的安慰了。
兰睿倒是被兰仲文赶去客厅休息了,但叶老爷子说什么也不肯走,这老顽童,一看九九靠近方桌,就大呼小叫嚷了起来,“喂喂喂……九九你怀孕了去好好休息,别做事,小心着肚子的孩子一点啊。”
叶老爷子是对九九孩子最不放心的那一个,一想到他能抱孙子了,他就慎重了又慎重,坚持让九九不做任何事。
“外公,只是贴个春联而已,不会有事的。”九九试图撒娇。
“撒娇是没用的。”兰仲文挑眉看了她一眼,眼角似笑非笑,“我们家的人都不吃这一套,你快去客厅休息一下吧,晚点要祭祖了,到时候可别喊累啊。”
九九怒瞪他,在心里呐喊小贱人!
最终,她还是没能贴上春联,兰仲文和兰念的速度太快,不一会就糊好了春联,佣人搬来一张梯子,兰仲文驾轻就熟地爬上梯子去贴春联,似乎贴过了千万次,他把春联贴得又直又漂亮。
贴完春联就是放鞭炮。
还是兰仲文出马,他顶着冷风细雨跑到屋外点燃了爆竹,爆竹一响,他后退几步,在浓烟中跑了回来,伸手关上大门,让爆竹在风雨中响彻云霄,叩响新的一年,新年新气象。
九九怔怔地看着兰仲文的身影,突然觉得生个男孩子真好,在这种时候,男孩子可以帮忙,这样父亲就可以休息了。
想当初,爸爸四十岁的年纪还要爬上木梯去贴春联,也要自己去点爆竹,而兰爸却分外悠闲的在客厅喝茶,原因就是兰仲文这个儿子,可以代替他做任何事情。
父慈子孝,真好。
其实每年的除夕都是一样的,逢年过节佣人都要回家团聚,所以兰宅里也没有佣人了,一切都要靠自己动手。
但幸好兰宅里还有两个马姐,这种女人把长发编起来,穿着白衣黑裤,终老梳辫不嫁。这样的佣人和普通佣人的待遇是有区别的,她们把所有青春年华献给主人家,无论什么节假日都不回家,所以工资分外高昂,将来等她们老了,主人家会送一套房子给她们养老,也会替她办身后事。
此时,这两位马姐和兰妈正在厨房里做菜,如火如荼。
广东逢年过节都是吃海鲜的,可鲍鱼海参这些海鲜非常难处理,要洗到干干净净非常花心思,两个马姐坐在地上拿小刷子刷鲍鱼,兰妈在蒸大闸蟹,盯着灶台上的火,一点也不轻松。
九九和兰念跑进厨房帮忙,被兰妈无情地赶了出来,“去去去,小孩子能帮什么忙,去洗澡换新衣了。”
这就是身为孩子的无奈,除夕这天,所有大人都忙得昏天暗地,而小孩都是被嫌弃走的那一个,九九本来也算大人行列了,但因着她肚子里的那一个,她被视为兰家最脆弱的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叫她去楼上睡一会,晚点去祭祖。
九九和兰念按兰妈的吩咐洗了澡,由于怀孕不能穿紧身的旗袍,穿了也难受,束手束脚的。所以九九穿着大红色的简约大衣,面容洁白恬淡。
兰念穿的是蓬成花苞状的红色泡泡裙,非常俏皮。
两人洗完澡,无所事事,又不想睡觉,于是站在主宅处看着地面发呆。
“嫂子,要不我们去附近逛逛吧?”半响,兰念提议。
九九想了下,点点头,“好啊。”
走在熟悉又陌生的街头,九九心中感慨千万,广州变了好多好多,她许久不曾踏在这平稳的路上。
好多年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表情怀念。
“嫂子,你跟大哥是怎么认识的啊?”兰念向九九打探秘密,神情古灵精怪。
“我们啊,应该是稀里糊涂认识的吧。”九九微微一笑,目光变得有些深远,不远处有一块大的广告牌,她加快脚步走上去,指着前面一条路:“我家就在那条路,跟你们家只隔了一条街,放学的时候会先经过我们家,所以兰花儿每次都会先送我回家,在回去。”
“好烂漫啊。”兰念羡慕地说:“我要是也能认识一个像哥哥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
九九本来想笑她春心荡漾,想了下又扭过头看她,眼珠乌黑认真,“念念,你为什么问我这些问题,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阿?没有啊。”念念否认,目光飘忽不定,“都是一群捣蛋鬼,没一个正经的,有什么好喜欢的啊。”
九九笑容狐疑,“是吗?那你心虚干嘛?”
“我哪有心虚啊?”
兰念说着跑开了,但九九分明看到她脸红了,这小妮子,果然是有喜欢的人了。
都说青春是骚动的,16岁的花季少女,困不住的怦然心动,基本都在这个时候悄然绽放,有些人藏住了自己的心事,而有些人选择公开自己的心动。
但不管怎么样,青春是无敌的,所有人都可以任性一把,在最美的年华里,大胆的呐喊一句:我的青春我做主。
回到兰宅,兰仲文正要上楼洗澡,九九走快两步粘在他身后,跟着他一起进了卧室,带来广州的行李已经被九九翻得乱七八糟了,兰仲文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迷糊的性子是改不好了,他认命地把一件件外套挂进衣橱里。
“老公你要洗澡了吗?”九九随手在床柜上拿了一个橘子吃,这也是广东的习俗,除夕当天在各个房间里摆上一两盘橘子,寓意大吉大利。
“是啊。”他扭头,深邃的眼窝凝成一汪春水,“我们的萧九九有何贵干呢?”
“没事,我就问问。”她剥了橘子,塞了两瓣橘肉进嘴里,又塞了两瓣橘肉到兰仲文嘴里。
兰仲文张嘴接住,笑意盈满眼角,“我还以为你要给我放洗澡水呢,这么殷勤。”
“不是啦。”被戳中心事的九九面色涨红,“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嘛,不过你既然开口了,那我就去帮你放洗澡水,你等我。”
她说着转身欲走,被兰仲文拉住了手臂,修长的手指略一凝力,九九就被他拥进怀里,他低下头,眼珠乌黑迷人,“不用了,我自己去吧,免得等下浴室太滑,摔了了就不好了。”
“放洗澡水这么小的事情你可以相信我吗?哼哼,什么事都不让我干,我无聊死了。”
“不能。”他回答得非常干脆,毫无愧色,“你现在是所有人的掌心宝,万一你出点什么事情,全家都会难受的,为了安全起见,你就在这里坐到我洗完澡就行了。”
“偏不,我就要看你洗澡!”九九逗她。
“哟呵,好大的口气,你就不怕我等下对你……”后面的话他故意不说完,带着无限的暧昧,温温热热的,洒在九九耳根子上。
九九的脸一下子爆红,“你敢!”
“你猜我敢不敢!”
“你不敢!”九九十分笃定,笑容灿烂,“我肚子里还有一个小宝宝呢,你要是敢,我就打死你!”
“我好怕啊。”他憋着眼底的笑意说,整理好衣服,他拉上衣橱,拿起今天要穿的红色大衣,与九九同款的情侣外套,走进浴室洗澡。
九九颇觉无聊,拉了张椅子跟在他身后一起进了浴室,兰仲文大吃一惊,“九九,你拿椅子进来干嘛?我要洗澡了。”
“我要坐在这里。”九九把椅子放在距离浴缸一米左右的地方,大大方方地坐了上去,“你洗澡吧,我一边跟你聊天。”
噗嗤——
兰仲文哭笑不得,“你坐在这里,我还怎么坦荡荡的洗澡啊?不难受才怪呢。”
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多大,光看着心里就心猿意马了,更别提是他光着,她坐着,这分明就是赤果果的诱惑啊。
“不是啦,你快洗吧,我真是有话要告诉你。”
兰仲文想了一下,最终妥协,“好吧,那你坐那里讲话就好,别动知道吗?浴室太滑了,我怕你会摔倒。”
“知道了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九九鄙视他。
兰仲文微微笑了下,脱了衣服迈进浴缸里,整个过程,九九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身材真是好到爆啊,肌理分明,线条流畅,果然是传说中的脱衣有料。
九九深深地凝视他,睫毛乌黑乌黑。
尽管自家老公的身材已经看了很多次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见他还是觉得惊艳。
他沉静地坐在水中,灯光像水晶般流泻在他如白瓷的肌肤上,让他轻抿的唇角染上微笑的光晕,眼波如玦,美丽得使空气都迷离梦幻。
感受到九九的视线,他抬起头,与她的目光碰撞在一起。
她的眼眸温婉宁静。
他的眼底深邃暗烈。
她的脖颈洁白修长,温柔而笑,微微透出失措,“你看我干嘛?洗啊。”
“你刚才不是说有事告诉我吗?是什么事呢?”兰仲文望着她,眼底的那种光芒,就好像他的生命存在于她的喜怒哀乐之间。
他是如此的深爱她啊。
如此关怀,随着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而牵动心神。
突如其来的感动有种强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惹红了九九的眼眶,他没有说话,可那眼神却印在了九九的心底里,又温又热翻搅着。
“怎么了?”见九九突然哭了,兰仲文有些不知所措,从浴缸里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是捧着稀世珍宝的信徒。
“没事,你不用起来。”九九喊住他,抹掉眼角的湿润,“只是觉得这些年不容易,太感动了,所以才……”
闻言兰仲文做沉思状,他看了九九良久,才重新坐回水里,“九九,这不算什么,我们往后还会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直到百年终老,我们都会呆在一块的,再没有什么原因可以使我们分离,这些不容易,我们等到70岁再来感慨吧,现在半辈子还没过呢,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都要坚持走下去,看遍人生风景,细水流长。”
“嗯。”九九重重点头。
“我的九九,不管我们曾为什么分离,为什么难过争吵,将来会遇到什么阻碍,但是我想一辈子和你走下去,不离不弃。”
“我也是。”
“那么,你不要哭了好吗?我还在你身边,我们是如此的幸福。”他从来都是这样耐心的模样,不曾大吼大叫,不曾放弃过她,不曾嫌弃过她,想就这样,一辈子长长久久的牵着她的手,不放开。
九九点头,把泪水眨回去,“我只是感动嘛,又不是难过,你干嘛要哄我。”
“习惯了。”他笑了下,斜眼瞟她,那一眼妩媚生姿,妖娆缭绕,竟一时让九九的泪意奇迹般地烟消云散了。
九九破涕而笑,不禁感慨,“兰花儿,你真好。”
“十四岁那年,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九九忍俊不禁,“是啊,你怎么那么好呢?我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啊,才能修得与你共枕眠。”
“大抵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吧,说不定上辈子你是我,我是你,那时是我比较不懂事,所以伤了你的心,欠了你,这辈子来还你的债。”
九九听得有趣,提出自己的疑问,“兰花儿,你说人真的有前世今生吗?”
“我也不知道,但是大妈说有,大年初三那天会祈福,可以预测前世今生,九九,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在那天测试一下,看看你的前世今生是什么?但是这样的事情你听听就好,妄不可全心相信,知道吗?”
“真的吗?”九九对这种事情太有兴趣了,虽然没有根据说是真是假,但是她就是被这股神秘所吸引,所以她决定了,祈福那天一定要去参加。
“好了,你刚才要告诉我什么,现在可以说了吧?”
九九这才像想起什么似的,把兰念好像有喜欢的人的事情告诉了兰仲文,末了,她提议道:“老公,我觉得青少年暗恋对象这事没什么,但是早恋又可大可小,我觉得你得跟念念谈谈,告诉她,好学生是怎么看待恋爱和谈恋爱这件事的。”
兰仲文微微挑眉,调侃她,“我看你挺懂的吗?你怎么不去做知心嫂子?”
“喂……”九九不满了,“我又不是好学生,我拿什么教育念念啊,念念那么听你的话,应该你去说才能起到作用啊,单纯的谈谈恋爱可以,但是不能有下一步动作,不然最终受伤的还是女方。”
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这话有道理。
“你要想啊,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样的嘛,谈个恋爱就要谈个十几年,如果那男生有耐心,那么多等几年也无所谓是吧?想当初你还把我拒绝了呢,说大学才可以谈恋爱呢。”她说到这里,捂着自己的嘴巴,“一说到这里,当初就觉得你好残忍。”
兰仲文不禁莞尔,眼波深深,“那是因为我知道你没耐心,又爱胡思乱想,才那么做的。不过你这么一说也有道理,我看晚上找个时间跟念念谈下吧,女孩子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好,妄不可学她那不学无术的嫂子,不然学费白交了。”
“滚,天天嫌弃我。”
“你错了九九。”他憋着笑,“我这叫认命,不叫嫌弃。”
“绝交!”
九九怒吼,说完开了浴室的门出去,兰仲文在身后哈哈大笑,差点岔气。
两人回到楼下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到了祭祖的时间了,祭祖是要到兰祠的,兰仲文着名贵的红色大衣,面容高贵,没有因为红色而显得媚气,相反,妖气横生,凛凛威然。
他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不挑衣的类型,无论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有独树一帜的奇异韵味。
过去,萧家过年喜欢穿旧时代的衣物,显得大气。但兰家则是喜欢在喜庆的日子里穿大红色的衣服,每个人都穿得像个红包一样,外公是红大褂,兰爸是红长衫,兰妈是红旗袍,也算家族的一种风俗,喜庆的日子穿喜庆的颜色,可以使人神清气爽,备受瞩目。
小时候九九喜欢把头发盘成两个花苞,穿梭着惹眼的金丝流苏,耀眼的流苏垂在脸颊两侧,衬着吹弹可破的肌肤,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大人夸奖像仙童一样,带着浓郁的灵气和贵气。
今日她27岁了,已过了那天真烂漫的年纪,短发别在耳后,散发出沉静的光泽。
如牛毛的细雨中。
她一身红衣,撑着伞,面容洁白无暇。
她宁静地走着,就像烟雨中盛开的烂漫荻花,美丽虚幻得近乎透明。
兰祠在兰宅的后面,步行过去需要五分钟,所以兰家人的没有开车,队伍排成两人一组地走着。
九九跟兰仲文并肩而走,这期间,没有人开口说话,九九见气氛沉默,也不敢开口说话。
兰祠的建筑很古朴,褐木金漆,屋顶飞翘,十二生肖踏于屋檐上,壮丽磅礴。
据风水言,这样的建筑是不可能住活人的,若住活人,必定减寿。但用来摆牌位,可以兴旺家族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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