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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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程聪对这人总是带着敬畏,那眼里看他时的尊重,更像是一种小辈对长辈的顺从,那是只有打心眼儿里服气时才会有的神情,

车子一路飞驰,最后停在了大院几十米处的路边,程聪机灵的下车去后排开门,小诚也跟下来。

“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回去。”

总后大院的路灯下,宾利里一前一后下来俩人,使得整晚窝在车里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这才彻底暴露在灯光下。

先从副驾驶下来的这个,宁小诚,穿着灰色圆领的线衫,一个美国很小众的休闲品牌,一条米色休闲裤,脚上是tods的经典款式。那是一身气质很温和随意的穿着,仔细看他,嘴角还似乎总是向上翘,挂着浅淡笑意的。

而从后排下来的这个——

先是一双锃亮的皮鞋,手工定制的silvano lattanzi, 质地细腻的小牛皮,上头没有任何金属装饰。

然后是笔直的黑色西裤,洗的干干净净的修身白衬衫,一身蛮普通的装扮,唯独腰间那条皮带特别了些,是部队常服统一配发的07式。

那是一张清隽斯文的面孔,不动声色的时候,静的就像一潭水,可他一旦动了什么歪心思,那眼里深不可测的精光就乍了出来。

带着点顽劣,又带着点孩子似的稚气。

他眉毛很浓,是很英挺的剑眉,思考什么的时候嘴唇会抿的很紧,曾经有人说,他天生就是一张寡情的脸,冷静,认真,又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

比如像现在,他懒散的靠在路灯杆子上,眼里盯着大院门口某个空旷的地方,嘴里含着烟,衬衫袖子被他卷了几下窝在手肘位置,很心不在焉。

他问:“门口剃头那老潘,走了?”

小诚点头:“走了,等了你两个多小时。”

他沉默抽烟,不再说话了。

他不说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诚望着他,想了几秒,叫他的名字。

“斯亮?”

他偏头看他,眼神平静无波。

小诚狠下心,终于开口:“今天武杨车里那人应该是……”

他叼着烟,仰头喷出一口烟雾,平静说出两个字。

“霍皙。”

小诚惊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找人盯她?”

他忽然笑了,笑的有点痞气,有点嚣张,可那笑意是未及眼底的。

他跟小诚说,你信不信,有个人,她一出现,不用露脸,不用说话,只要在你方圆百里,你看她一眼,就能知道她是谁?

好像她身体的每一寸都在你心里,你比她,都要熟悉她自己,

小诚愕然醒悟。

他说的是。

在车里,霍皙伸手接程聪名片那一瞬间。

他和他无声对视,眼神里有着不为一件事却又十分相同的无奈茫然。

为女人,为爱情,也为自己。

这是宁小诚。

一个妥帖细致,温文尔雅,事事于无形的人。

也是一个对自己茫然,却把别人看的透彻清醒的男人。

这是沈斯亮。

一个深沉精明,斯文内敛,事事要张狂的人。

也是一个和霍皙有着深仇大恨,更是爱霍皙爱到骨血里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了六千字,想你们夸夸我,抱抱我,不许再说不够看啦,哼。

第五章

沈斯亮,宁小诚,那是两个曾经在总后大院里叱咤风云的人物。也曾是这高墙后面的一方天地里,众多子弟心中的传奇。

那时候公主坟往西一带部队大院很多,海军的,空军的,一师的,其中,以总后这帮孩子最为出名,为此,民间还流传着一句谚语。

玉渊潭,门朝北,不出流氓,出土匪!

他们打架,无畏,还没院子里杨树苗儿高的时候就敢开汽车连的绿卡车威风凛凛,他们仗义,胆大,热血,重感情,听说兄弟挨欺负,敢在夜黑风高的晚上约上十几个人找院儿外的人茬架,为的就是那份情义,事情闹大也不怕,坚信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

他们看起来正直,坦荡,充满男子汉气概,可是他们也坏,心眼儿也多,坑起人来毫不手软,那种坏是骨子里的坏,是满不在乎,不不计后果的那种坏。

他们的光荣事迹被很多人知晓,也在后来被人乐道。

他们极具煽动能力,往往是引发事情的开端,他们在这院儿里发动纷争,引起动荡,事情被挑起来,变得不可收拾的时候,偏偏这两个人又置身事外,好像一切与他们无关。

兄弟两个肩并肩站在外头,就那么笑嘻嘻的看着,眼睛里透着狡黠的光。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提起小诚和斯亮,同龄的孩子都会极为得意的说,那是我哥,我们一块儿穿着开裆裤长大的亲哥。

有人说,这俩孩子,别看平常不声不响,实际上,那骨子里,忒精明。年纪不大,可笼络人心,大势所趋那一套,其实看的比谁都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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