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佬拿了女配剧本快穿 第7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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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受怕了几个月的程昭阳听到这几个字眼,再看这些穿着衙门服饰的人的模样,心脏剧震,浑身血液都流向脑门,浑身发麻,两腿一软,竟跪坐地上,惊慌的回头看向弟弟:“救我!!!”

第57章

青璃这一走,就走了将近一个月。

回来时,院试都结束了,马上就放榜的日子。

这一趟非常顺利,就是累了点。

不知道院试成绩是否如她所计划的,因此青璃打算掐着时间点,放榜当天就是状告程家的日子。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提前了,她这身份就没有用,有多少人考中秀才,青璃的身份地位就能在县令那里提高多少。

要是再迟了,还没来得及审问出结果,程昭华就搬来救兵,也不行。

但科举结果刚出来这几日,这位巡抚大人定然是没时间理会程家的事,而且只要程昭华没考好,他能不能被看中都未可知。

因此放榜的前一天,青璃将弟弟先送到亲戚家暂时照顾几天,自己带着父母前往郡县。

郡县那边的客栈都已经满了,她住的是学生家中。

一大早结果出来,青璃就带着状师和洛家父母去敲锣了。

状告程昭阳勾结贼匪,并借此要挟骗婚!

“堂下何人?”县令入座高声询问。

状告不能是女子,一般情况,状告丈夫女子也不会好到哪去,因此击鼓的是洛遇之,听闻县令询问,洛遇之便道:“在下荣长县昌甘镇百姓洛遇之。”

县令又道:“击鼓所为何事?”

状师此时道:“大人,洛夫子为的是他女婿程昭阳在两年多以前和贼匪勾结,骗婚于洛夫子长女洛青璃一事,听闻前日当初三位贼匪畏惧大人威严前来自首,洛夫子之前苦于没有证据,如今便想请三位贼匪作证,将程昭阳绳之以法!”

待在县令右侧的师爷眉头蹙起,紧紧盯着两人。

“这事倒是第一次听说,你怎知你女婿是骗婚?”县令还是第一次听闻此事,颇为惊奇的询问。

前日还真有三个贼匪过来自首,说是靠着抢劫过不下去,想要吃牢饭。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的人,但一调查,确实是多次抢劫,其中一次还是两年前众目睽睽之下被撞见的,当然每次肯定不止这三人,但这次来的就他们三个,嘴上说其他人都饿死了。

贼匪来都来了,县令哪能放他回去,这也是一笔业绩。

当即收押待审。

还没等审问,就来了这个官司。

洛遇之含泪道:“回大人,是小女无意间听见程昭阳和其母交谈知道事情原委,为此跑回娘家,多番试探确定的,只是之前没有证据,小人不敢轻举妄动。”

“你女儿何在?”县令问。

青璃从人群中出来,行礼后道:“民妇在。”

这时县令身边伺候的一人低声在他身边详细的讲述堂上之人的身份,包括新出炉的六个秀才全都出自青璃之手一事。

县令神色郑重许多,他管辖的地区,能够当秀才乃至乡试取得名次的人越多,他受到的嘉奖也越多,相当于他的政绩。

这人能教出院试第一名,还有其他五个同样高中秀才,说明她才学了得。

能帮他挣业绩的管他男女,都是好人,县令神色温和:“你是何如听说的?”

师爷到这已经神色淡淡,低眉敛耳,仿佛与己无关。

他与程家程昭华有旧,可这点交情不足以让他得罪县令。

青璃对两人神态的变化了然于心,计划顺利实施,剩下的只是程昭阳招供了,她露出一抹苦笑,道:“民妇当初听闻这事原由是民妇为救小姑子落水,半夜发热睡不着起来,正好听见这两人交谈,因此第二天民妇就寻了借口回娘家求助,所有供词都已写在状书上,请大人看。”

状师递上状词,便高声将事情前因后果,包括洛青璃回到洛家之后多番试探,坊间听到的传闻,以及诸多各种猜测感叹,全都讲述一遍。

县令拿起状词,耳边听着状师的讲述,又搭配着文字,没听清的地方再看一遍,看完他深吸一口气。

难怪洛家几次试探后就确定无疑。

也唯有这样的逻辑,能理解为何程昭阳不过一次成亲,变化就那么大,对待妻子,完全不像是以前途为代价娶回来的人。

他看完立马让人将三个贼匪压过来,当场审问。

洛遇之心就开始提起来了,虽然他也不懂女儿为什么这么肯定,可他还是怕,跟贼匪打交道,这样的人能是遵守承诺的?

他看向女儿,唇瓣因紧张发白。

青璃安抚的拍拍他的背,让他淡定下来。

很快三个高头马大的贼匪脸上胳膊上露出来的青紫还未彻底消散,在进入堂上的那一刻,仿佛看见了什么恐惧的东西,瞳孔一缩,低着头带着镣铐老老实实跪在地上。

县令问:“有人状告你们当初三年前荣长县昌甘镇犯案一事,是与一个叫程昭阳的人勾结所致,可有此事?”

三个贼匪稍稍抬头,看了眼县令,便齐声道:“对,确有此事。”

洛遇之提着的心终于落地,眼眸泪花闪烁,总算是能让程昭阳遭到报应了!

“嘶——”县令深吸一口气,对真相如此轻而易举被回答出来还有些难以置信,又问:“可有证据?”

三人果断点头,其中一人道:“当初我们也不敢轻易答应,生怕这是个陷阱,所以程昭阳给了我们一个玉佩,算是定金,说之后我们能从那群少爷小姐身上拿到多少就是多少,谁知当时衙差路过对我们出手,我们还以为是程昭阳和衙差勾结,一气之下,我想砍了他,没砍着,只砍到了脚。”

这人说话间拿出一个玉佩双手奉上,就有人拿起送到县令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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