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上马为贼七(1 / 2)
快慢皆有好处弊端,这不是辩证法,也不是哲学问题,而是很简单的道理,马贼从草甸上冲锋而下,太快所以陷入乱石之中狼狈凄凉不堪,而大黑马速度太快,以宁缺的箭法也只来得及发出三箭,便冲到了马贼群的边缘。
他把黄杨硬木弓反背到肩上,双手前伸平握住鞍头横着的朴刀,抬臂横肘一切,刀锋破空而出,便砍掉一名马贼半个肩头,紧接着腰身一挺,手臂陡直,锋利的刀尖抢在弯刀袭至之前,挑破另一名马贼的眼珠。
三骑闪电般交错时,马贼断肩处血水和眼窝里迸出的浆液才迸出来,喷的他一脸一身都是,血腥味和别的异味混在一处,十分怪异。
都说血是热的,风是冷的,但宁缺觉得吹到脸上的风是热的,洒在脸上的血却是冷的。因为他很冷静,直到此时依然清明地记得自己禀持了很多年的作战原则。
杀马贼,永远不如伤马贼,一名马贼死便死了,若受了一时不得便死的重伤,则还要拖累更多的马贼同伴,这种小心思固然残忍,却非常有用。
看着迎面冲来的十余骑马贼,宁缺深吸一口气,夹紧身下的大黑马,横提朴刀,化作一道刀锋杀将过去,在他身后,那二百燕骑终于赶了过来,凝作一道,狠狠袭向犹自散乱的马贼群侧方。
…………荒原冬风再起,却吹不动额前的发丝,因为发丝已经被马贼的鲜血浸透,此时黏冷稠糊纠结在一起,恰似宁缺此时纠结的心情。
营地里一片狼籍,车阵已经出现了几个缺口。马贼暂时退去,但在退去之前的那波弃马步攻,依然给营地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营地里到处都是浑身浴血眼神麻木垂死的民夫兵卒,如果不是大河国少女们的秀剑坚狠,只怕早就给马贼攻破了。
马贼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营地外不远处的低洼地边缘处,很多蹄断伤重的马匹倒卧在冰冷的地面垂死挣扎,不时摇摆下沉重的头颅,在马匹的身下或身旁,还躺着很多已经没有温度的马贼尸首。
但所有马贼伤兵都被同伴带了回去,从这一点也能够看出,马贼虽然受创惨烈,但依然没有溃乱,还有再次发起进攻的能力与精神。
宁缺抬臂擦去眉间缓慢淌着的血水,回头看了一眼营地西北方向,燕骑正在那处与一部马贼相缀厮杀着逐渐远离,他忍不住摇了摇头。
在中原人印象中,草原上的马贼是世间最凶残的存在,但和马贼打了很多年交道的他,却认为马贼是世间最怯懦无用的存在。凶残,只是内心孱弱的一种掩饰。
此时草甸四周那六百骑马贼凶残起来,敢于直接屠掠王庭的直属部族,胆怯起来,一队唐兵便能追着他们的屁股跑,关键便在于实力,马贼这种现实的生物,对实力差距最为敏感,于是便最容易打散。
宁缺自以为熟知马贼的禀性,昨夜选择营地,暗中藏了地利,时机选择的也没有问题,本以为凭借二百燕骑向马贼侧方发起一次强势冲锋,便可以把这五百余骑马贼直接冲溃,然而他却忘记了与他一道向马贼发起冲锋的,并不是渭城的那些老伙计,也不是南方碧水营里的西路军唐骑,而是战斗力极其低下的燕军骑兵。
燕军骑兵的战斗力,竟比宁缺最糟糕的设想还要差劲一些。
两百燕骑,占据地利时机向马贼发起冲锋,竟没有把马贼群冲散,甚至都无法完成一次骑兵贯穿,直接被匆忙应战的马贼拖进了缠斗之中,几番冲杀之后,便有数十燕骑被马贼砍翻在地,若不是当时马贼本身阵形也极为混乱,说不定这次酝酿已久的侧袭,反而会导致燕骑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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