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零七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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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发现有着一圈圈宝光绽放出来,楚风这才发现是件法宝。

“炎青,那双宝靴给你了!”

楚风的眼角余光,发现炎青正在用那种渴望至极的眼神,盯着黑铁壮汉脚上的宝靴。

法宝里面,靴子属于稀缺物品。而且作用也是非常重要。

无论在外面行走,跋山涉水,又或赴汤蹈火,有着一双法宝级别的靴子,绝对可以带来巨大的便利。战斗时,更能提升奔逃、闪躲速度。

温清流太上长老临终前,已经赠送了一双宝靴给楚风。

所以,他不再需要。

刚才斩杀黑铁壮汉,炎青也是出了大力。楚风自然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儿。

把这双宝靴给炎青,是个不错的选择。

“多谢主人!”炎青激动的扑上前,直接动手脱靴子。顺利脱下来以后,它们一阵变幻,最终变得仅有拇指大小。

几乎所有的法宝都是如此。

没了主人的剑元催动,它们就会自动缩小。若是被毁坏,就会现出原形,变成一堆原料。

这也正是法宝的高级之处。

楚风的目光落在黑铁壮汉的左手中指上,那儿戴着一枚非常古仆的戒指。上镌刻着银色符纹。

可以肯定,这是一件法宝。

楚风直接将它撸了下来,结果到手后,并没有变小。它依然还是那么大。

这枚戒指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炼制成的?

它是深青色,但是上面的符纹又是银色。也看不出具体用处。

因为楚风现在还只有剑圣修为,根本就没办法炼化它。更无法使用。

“先戴在手上好了!也可以鞭策着我,早日突破到剑神境界。”楚风很是无耻的将它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紫虚长老与尤虎已经加入新的战斗。

楚风则在耐心的等着魔眼恶灵王把黑铁壮汉吞噬完。

“咦,你晋级了?”楚风惊讶的发现,魔眼恶灵王竟然发生了蜕变。足足强大了十倍。

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只是也能理解。毕竟魔眼恶灵王,足足吃了两尊九星剑神。

获得的能量,必定十分惊人。

“托主人的鸿福,属下已经晋级为百眼恶灵王。并且觉醒了一个天赋技能。”魔眼恶灵王对楚风传音,声音中透着一丝得意。

更有着浓浓的喜悦。

“百眼恶灵王!那你现在的实力,岂不是能够与九星剑神相当?”楚风也是高兴坏了。

宠物越强,也就意味着楚风的实力越强。

“嘿嘿,理论上来说,我确实与九星剑神相当。但是真个打起来,您也知道,我只有灵体……”摩柯波尔厄还真是个有趣的恶灵。

“没事,反正与敌交战时,你只是从旁边辅助我。”楚风倒是不在意。

灵体的战力本就很弱,厉害的是它们的邪术。

不知道魔眼恶灵王新获得的天赋技能是什么?

楚风带着魔眼恶灵王,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结果,他悲催的发现,自己走到哪,敌人立刻溃逃。一个个逃得很是果断。

“唉,果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我以后想要扮猪吃虎,只能换一群敌人喽!”楚风不禁摇头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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