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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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学?我相信来到这里的同学,都和我们有一样的疑问。”

七年前,江尧大学大礼堂。

“文学是载体,是工具,还是思想?文学是形式,文学超越形式。”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俄狄浦斯王》的光芒依旧笼罩在人类的上空。文学不像隔壁一边进步一边抛弃的理工,我们历久弥新,我们可以在原地供养自己一百年,而我们永不止步,我们同样拥有星辰!”

“文学没有定义,文学不需要定义。”

“同学们,欢迎来到中文系!”

陶梦媛第一次见到作家就是在这一天。

作家比她高两级,作为大三的学长,代表中文系,被邀请来给全体新生做演讲。

那时候作家已经二十一岁,说是少年有点勉强,但是坐在下面的陶梦媛觉得,那就是一位意气锋芒的执剑少年,傲比天高,可以屠龙。

她有一点点想认识这个学长,但是她不敢。

仅仅犹豫了那么一秒钟,下台的学长便被人群包围,他在人群中央,戴着斯文的细黑框眼镜,白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没有稿子,他们手里捧着大簇大簇的鲜花。

陶梦媛跟着室友回到了宿舍。

军训的时候就有人开始追求陶梦媛,她原就生得美丽,虽不像校花邢璐那样美艳逼人,但是这种小白兔似的长相,似乎更讨大学里纯情少年的喜欢。她天生就白,晒也晒不黑,军训结束,宿舍都怀疑她是不是有个双胞胎,一个负责晒,一个负责美。

她家里确实有钱,妈妈又是大学里的音乐教授,自小就讲究打扮,上了大学,父母大方,吃穿用度皆不菲,举止仪态更动人,条件一般的男生只敢远观,追求者必是对自己非常自信之辈。

而自信与自负一步之遥。

有个大二的男生偶遇了她一次,惊为天人,第二天便加来她以及全宿舍的微信,穷追不舍。

男生家境殷实,开着小跑,在她不知情的时候请了全宿舍吃688一位的海鲜自助。

当他在宿舍楼下摆蜡烛爱心玫瑰花时,室友起哄得最起劲。

他也是真喜欢陶梦媛,愣头愣脑,拿个大喇叭就喊,跟我在一起吧求你了,你喜欢哪个男明星我照着整还不行吗!

四周全是看好戏的人,陶梦媛急死了:“你赶紧把火灭了走吧!”

男生说:“你为什么不答应我?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走!”

陶梦媛说:“咱俩这不才第二次见面吗?”

男生急了:“我之前约你,你也不出来呀?”

陶梦媛说:“你还是赶紧把火灭了吧,烧到花花草草也不好。”

男生一把拽着她的手:“不行,你今天非得答应我,我们俩在一起之后,再慢慢了解不行么?”

周围人见他俩拉手了,口哨吹得比天响。

陶梦媛脸皮薄,早就满脸通红,几乎恳求,男生得寸进尺,就是不松手。

莫轻虹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年他已经上了南开的硕士,特意从天津飞来江尧给女朋友过生日,没料到撞上这么一出好戏。

凭良心讲,他出手相助纯粹是为了自己省事,免得等会女朋友看见了,产生莫名其妙的攀比心,嚷嚷着莫轻虹也给她弄一个,他可不想丢这个人。

他说:“同学,你的蜡烛烧到草坪了。”

男生催陶梦媛:“你看,都烧到草坪了,你再不答应我,等会起火了可是咱俩的责任。”

陶梦媛急得脑子开始嗡嗡作响。

莫轻虹拍拍他,轻描淡写地道:“对不起,起不起火另当别论,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涉嫌犯罪了。”

那天也是陶梦媛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校花邢璐。男生走了以后,陶梦媛向莫轻虹道谢,他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朝她身后招招手。

邢璐走过来,对陶梦媛露齿一笑,说:“学妹,拖鞋真可爱。”

她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再抬头,两人已经挽着手走远了。

表白事件不知道怎么就传到陶妈妈耳朵里,她还颇为可惜,认为那个男生家庭好,相貌好,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虽然有点莽撞,不过是喜欢她喜欢得急眼了,也算单纯可爱。

陶梦媛知道,爸爸妈妈就希望她找一个殷实又老实的男人,对她好一辈子就行,富家草包一直是他们心仪的女婿人选。爸爸说,男人就要找傻不愣登的,那些经商懂法的心眼子多,又会害人又会骗人。

再见到那个屠龙的学长已经是两个月后,社团招新的活动上,他是文学系的名人,还是古诗词社的社长。招新时,他和一位学姐站得很近,学姐是扬州人,会唱评弹,穿着汉服拨弄琵琶,很有几分才子佳人的意思。

陶梦媛听了一会儿,觉得不是特别地道,正要走开,作家递给她一张宣传单,说道:“学妹,百看不如一试。”

声音潺潺如玉,像是母亲的钢琴声。

陶梦媛加入了古诗词社。入了社,才知道那位扬州学姐倒追了作家一年半至今,被传为励志美谈。

但是作家对学姐总是客客气气,明眼人都看得出没意思。

陶梦媛偶遇作家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他很爱看书,据说文章也写得很好,是个热爱文学的人。陶梦媛不一样,她学的是英文,倒也不是多喜欢英文,纯粹是因为高考英文考得比较好。

当她又一次不知不觉隔着书架偷偷看他时,他忽然隔着书的间隙朝她一笑。

陶梦媛当时整张脸都红透了。

由于在图书馆,他声音压得很轻:“你是我们古诗社团的吧?”

陶梦媛结结巴巴地说是,没注意到作家也红透了耳朵。

作家说:“你看看这本书吧,很值得看的。”

他递过来一本《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出版的,竖行右印繁体字,陶梦媛从小到大唯一做的一件坏事,就是在毕业的时候偷偷拿一本新买的在学校图书馆替换掉了它。

社团组织活动,他总是很热心,陶梦媛发现这个人有点呆呆的,做起事情来总是吃亏的那一个,不懂计算,也不会发脾气,路上遇到乞丐,跟着他五米他就给钱了,乞丐嫌少,他还真的破开一张一百,再给他一张大额一点的。

她想,富家草包,他勉勉强强算个草包吧。

不对不对,他那么有才华,顶多算个呆子,不能算草包。呆子……呆子也行,妈妈经常说爸爸就是个呆子。

头一回见到学长发脾气就是因为自己。

他有个关系很好的室友,也在古诗词社,偷偷摸摸给她拿来一张便签,上面写了一首诗,室友说,你仔细看,最后两句是不是藏了梦媛两个字!

她一看,还真是。

室友太兴奋了,他说,我跟你讲,他肯定喜欢你,我早就发现了哈哈哈哈哈,他女明星都喜欢景甜那样的,他哈哈哈哈就喜欢你这种清纯大眼睛的萌妹,卧槽,他当时只给你一个人发了传单哈哈哈哈,你们俩在一起了可得请我吃饭哈哈哈哈哈卧槽我太厉害了。

还没哈完,作家刚好进来了,一看她手上那张纸,跟笑得合不拢嘴的室友,一秒钟就变得像个金刚罗刹,三步两步冲上来,一把扯过那张纸,对着陶梦媛吼道:谁叫你看的!

室友笑到一半,僵住了。

他第一次发火,陶梦媛后来还感到有点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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