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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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辉能不能接下装修单子,不用太担心,刘勇肯定会优先夏晓兰这边的活儿。

此时在商都,李凤梅才是不能接受的那个人。

刘芬和于奶奶去一趟京城,回来就说找好了京城的店面,合同签了,租金也给了。

然而刘芬说要分开经营,把商都这边的服装店直接划给李凤梅,以后京城和商都的店算是“合作”而不是“合伙”,李凤梅就不同意了:

“传出去我还怎么做人?!”

李凤梅想的不是夏晓兰和刘芬要把她甩开,而是她占的这个便宜太大了!

商都的服装店,一年的时间里,赚了有差不多20万。

店里生意起来了,得好处的全是她,夏晓兰和刘芬反而要独自去开辟京城的新市场?

新店是否赚钱,谁也不敢保证啊!

商都这店,夏晓兰拉她入股就是分钱给她,现在彻底要把服装店交给她,李凤梅不好意思占这么大的便宜,天下哪有这样办事的?要没有外甥女晓兰,她还窝在七井村看孩子种田,不能过河就拆桥吧这个月,目标还是保住月票第三名……嘤嘤嘤

第606章 这是保全亲戚情分(3更)

不爱占便宜的人少。

李凤梅也不是啥道德标兵,但这么大的便宜,占的她脸红!

穷生算计,富长良心,兜里要是没钱,白捡个大便宜,迫于生计没有多少人拒绝。

李凤梅和刘勇最穷的时候,年三十要债的都堵堂屋里不走,那种时候,李凤梅怎么会拒绝别人的帮助?别说是帮助,就算是施舍,能渡过难关都行!

现在情况不一样。

家里三口人,除了刘子涛是上学的,剩下的两人都是赚钱的。

刘勇在鹏城搞工程,李凤梅在商都开服装店。

就算生意有淡旺季,两口子一年加起来赚十多万一点问题没有。

就算再过30年,一年十几万收入,如果没有房贷和车贷压在身上,一家三口也能过得不错。现在可是人均工资不超过100元的1985年初,十几万是工薪家庭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按理说这都85年了,“万元户”不像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头两年那么稀罕才对,但先富裕起来的人数和华国总人口一比太少,极少部分头脑灵活的人富了,大环境来说人们还没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好处。

虽然陆续在取消票据,一些物品还是那么稀缺难买。

十几万的收入,不买汽车的话,在85年能生活的特别幸福。

后世的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都没有这么踏实。

千万富翁还好,百万富翁都买不起京城和沪市等一线城市的房子,有啥值得骄傲的?

但在85年,十几万可以在京城买一套,再在沪市买一套房都有剩。

简而言之,李凤梅不缺钱了,她不需要牺牲外甥女的利益去占大便宜。李凤梅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除了两口子暂时分居,日子没有任何不顺心的,人为啥要拼命赚钱,因为好多事真的都能用钱来解决——经济的宽裕,会让家庭少很多争吵,还没吵起来呢,争端就能用钱给消融了,日子想不舒心都难。

有钱人的烦恼李凤梅还没感受深刻,上次有人勾引刘勇,没等她出手就被灭了。

但有钱的好处,李凤梅是深深体会到了的。

经济宽裕,把她变得更平和了。

现在就算刘芳再跳出来挑衅,李凤梅都不会像从前那样生气。有啥好生气的,个体户的名声不好听,可腰包实在,钱是自己一点一滴赚的,用的时候也不用顾忌谁,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刘芳以前当官太太的时候,也不敢太高调,因为梁秉安的有些钱是见不得光的。

听说夏晓兰要把商都的服装店全部交给她,李凤梅不是不敢经营,她是亏心。

“这算咋回事,店里生意好了,让我自己一个人赚钱?把京城还没影的新店丢给你们,这种事我干不出来!”

刘芬早晚要去京城,李凤梅有心理准备。

钱该咋分还是咋分呗,刘芬不在商都管,在京城管不是一样?

商都的店,李凤梅又不会做假账!

刘芬嘴巴比较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就是晓兰的意思,她说大嫂你现在能自己独立管理了,分开会更方便。还说我们开店是各开各的,都在做‘蓝凤凰’这个品牌,还是一家的生意。”

一家的生意,为啥要各管各的?

这理由把李凤梅说服不了。

这不还是晓兰和刘芬吃大亏吗?

李凤梅不同意,刘芬急的满头汗,于奶奶嘀咕着:“孩子大了总要断奶,现在拆开了最好,不伤亲戚的情分。”

人都是会变的。

于奶奶比别人的感悟都深,她这一生,可是遇到过太多的例子。

不说批斗她让她扫厕所的丫鬟吧,就说季淮辛,那会儿在北平念书的时候也是热血青年,一无所有的穷学生一腔都是学以报国的想法,贫穷和困苦都能忍受,人也单纯,接到于奶奶的资助还特别不好意思。

后来有地位了,拖家带口有了羁绊,最初的热忱可能还在,做事却有了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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