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2)
叶鸿鹄知道他这爱干净的毛病,也不计较,索性就坐在了床边的地上,往后撑着手,一双大长腿曲着,微仰着头看他。
“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不长眼没?听说有个天师住在了酒店?”
林葳蕤侧着头擦着头发,唇瓣常年是浅色,此刻一张一合吸引着地下坐着的人的眼光,“嗯,现在在帮我管药材园。”他顿了顿,忽然放下了手中的毛巾,一双比正常人浅些的瞳孔望过来时,总让人以为误入了一汪沁凉的泉水,此刻那汪泉水有些深不见底,这使得他整个人仿佛脱离世界,不食人间烟火气。
叶鸿鹄见不得他这寂寥的眼神,心底山呼海啸地要宰人,嘴上却用了最温柔的语气:“怎么了?受欺负了?”
林葳蕤摇头,“不,是他好像有些神通……”
叶鸿鹄继续哄:“什么神通?放心,穿越还魂这种事情谁都没真的见过,我们要相信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不过他要真敢耍手段,我会让他永远开不了口。”这时的百姓对怪力乱神的事情,绝大多数都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就怕那个天师怀的是不好的心思,到时候他一宣扬添油加醋说出去,林葳蕤便会被当成人人喊打的妖怪。当然,叶鸿鹄是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他说我的命格奇特,乃方外之人,不涉因果轮回。不涉轮回因果,这会不会就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至于五情六常皆不得,毕生受鳏寡孤独之苦,却得天眷顾,乃天命之子这段批语他没说,大少爷认为这纯属扯淡。
叶鸿鹄却是听得心头一跳,立马抓住人的手不放,“这是说,你百年之后不会转世轮回,那你去哪?不行!这样我不就找不到了你!”
林葳蕤被他说的心头异样,看了他好几眼,压下心头线团一样理不清又绵软的情绪,故作冷漠,“你找我干嘛?还有,谁刚才说赛先生才是一切真理的?不是!我在跟你分析正事,叶鸿鹄你再乱入,我就睡了!”都被智障带走了思路,真是可怕。
其实是被撩到失去思路的林葳蕤见人终于正经些了,才继续分析:“我之前来的时候是出了车祸,后来醒来发现自己在一艘去往美洲的船上。如果真的有天命,那还真的是不涉轮回,孟婆汤都没喝就到了这,还带着原主的记忆。你呢?”
叶鸿鹄挂着林葳蕤最熟悉的笑,随意道:“我啊,大致也是死了之后发现重生在了清光绪三十年,彼时正在奉天上学。”
林葳蕤没发现他这话里有一个词用的特别奇怪,广义来说,穿越包含在重生这个词组里,都是指生命的第二次开始,但是其实他们并不完全相互包含,重生一词还有一层隐含义,那就是,自己的人生从头来过。
叶鸿鹄岔开了话题:“你别担心,我派人去盯着他,顺便查查。”
林葳蕤点头,“回头给四哥做好吃的。”
叶鸿鹄一听这个又来劲了,“我听说你们还开了烤野猪趴体,那味道香的全城人都知道了,隔天报纸都还登了,我就从来没吃过你做的烤野猪!一口都没有,这大帅当的,还没手下人来的福利好,不行了,我这胃病又要犯了。”他搬了张椅子跟坐在床沿边的林葳蕤靠的极近,大头赖在他肩上。
“你不是胃病犯了,是流氓病犯了。起开,脖子痒。”
叶鸿鹄没动,倒是把他觉得痒的头发用手撸到一边去,还用手掌丈量了一下,懒懒道:“你头发长长了,怎么没让人给你剪?”
林葳蕤把手盖在他脸上,糊了他一脸,像推大型牛皮糖一样推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要工作了。”
叶鸿鹄一琢磨,懂了,这人是怕那剪发的推子。理发师手上的推子跟铁钳似的,接触头发那一侧是不够密集的锯齿,因为不够锋利,所以剪头发的时候人的头皮往往会被师傅拉扯得生疼,就算是再小心也会扯到一点。叶鸿鹄是知道媳妇最注重形象的,但是这次头发却一反常态地任由它长长,怕是从前见过哪个人剃头,给吓着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暴露了的林葳蕤见他没说什么出去了,送了一口气。拿起实验资料看,凤王一号尽管有着绝大多数的优势,但是林葳蕤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他还是想解决掉它的不可遗传性状问题。
他看的出神,没注意到叶鸿鹄去而复返,手里拿着一个圆润的小剪刀,但是刀锋很利。他笑着说:“我来给你剪。”
林葳蕤怀疑地看着他:“你行吗?”
叶鸿鹄笑着看他,“我们真要讨论我行不行的问题吗?”
林葳蕤不理这个一言不合开黄腔的人,有人要伺候,他自然是乐得接受,他的头发真的有点长了。
叶鸿鹄往下看,就见媳妇抬了抬小下巴,一副大爷等伺候的模样。他找了件不要的衣服给他围着,笑问:“给剪个童化头?”童化头就是前面留长刘海,遮两边耳朵,瞧着模样像儿童,所以叫童化头。
“你敢剪,我就给你弄顶假发编个麻花辫带出去游街。”
叶鸿鹄:……
叶理发师为了不变成叶妹妹,老老实实干活不敢作妖。他的手平日里是耍枪的,还算巧。男人拿着小剪子半蹲着,小心翼翼地动作,不敢一刀剪,而是慢慢地沿着发边剪碎了,剪短了,再给剪出造型。
最后出来的发型十分……**。
叶鸿鹄给剪成了细碎的齐刘海,镜子里的人本来脸就显小,这下更是充满了少年的气息。
林葳蕤冷冷地看着人:“不瞒你说,这个发型十年前就再没出现在我的头上了。”他嘴里的十年明显不是这个世界。
叶鸿鹄咳了咳,没好意思说出自己内心的猥琐想法,只好咔嚓几刀,剪得更加利落。留几许碎发,更添清隽风流。林葳蕤才勉勉强强点头。
外头拿着一堆急待批阅文件的吴冕苦着脸等人,拿着姜茶的阿福都没那个胆子这时候去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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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窖里,飞扬李正跟在林葳蕤身后看他探酒,嘴里一直念叨奶茶店的事情。林葳蕤将冬天里酿的一批清露酿分了二十几瓶送到了襄城,让林四婶自己安排送人,当初他送了清露酿给林四夫人,结果阴差阳错到了都督夫人手中,四夫人也因此跟都督夫人成了闺中密友,而四夫人对他帮助良多。剩下的清露酿便让人放在酒店里当配酒。
春天回暖后,曾白玉就一直跟他反应,酒窖里的酒水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快要告罄了。神仙酿和屠苏酒酿来费时费力,林葳蕤早就在琢磨着一种发酵时间短一些的酒。他翻了一屋子古籍文献,又结合自己在现代的经验,自酿了冷泉酒。冷泉酒用了空间里的一种叫做冬椿的白色茎块,《庄子·逍遥游》里记载上古有大椿者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这冬椿可能是他们的远方亲戚,只在冬天生长,八十天为冬,到第八十一天摘下来可治热疾。做成酒曲入酒无色,且酒泛冷香,因此得名冷泉酒,这就春秋季节酿制时间为七八天,夏日则更短一些。
林葳蕤之前尝试酿过一坛,味道不错,今日首批大规模冷泉酒已经发好,他在酒窖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敲打酒坛,有些发出清脆的声音,有些则沉闷不已,那些声响清脆的通通都被曾白玉叫人来搬了出去转到地窖里去藏着。
飞扬李跟着林葳蕤路过大厅,看见一眼姑苏热情的同她打招呼。他俩将来可是革命战友呢!
林葳蕤瞄了一眼姑苏旁边的几位小姐,没有说话,倒是飞扬李好奇:“那几位小姐是谁?”
“留家的和其他几大家族的。”
留稚拙又带着一群小姐妹来找姑苏了,这位大小姐自从身体好了之后,便不再被家人看得比易碎的瓷娃娃还紧,而是被允许多多出来和亲近的各家小姐们走动。
这也是道一天师说的,他此前曾断言留稚拙有大机遇,既然前途无量,自然不能把本应该在九天翱翔的凰鸟关在深闺养成金丝雀。
留稚拙她因着家世和谈吐,周围自然不缺同样家世显赫的闺友,但这位如兰高雅的大小姐自从上次宴会尝到了有凤来居的糕点和姜撞奶之后,便彻底被征服了。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那这水肯定也是淌着蜜的水。即使是再厉害的大小姐也好这口甜,更别说人有凤来居做出来的甜点格外让人无法抗拒。
此刻她和一群闺蜜便和姑苏一起喝着千金茶泡的奶茶,小口小口秀气地吃着提拉米苏和泡芙,安静的午后,奶茶袅袅,糕点的奇香氤氲。这群人当中就只有小姑苏的出身最低,但能够跟留稚拙交好,这群大小姐们也不是个只看人身份的。她们是很讲究,欣赏品位很高的才女。
但相处下来,人姑苏姑娘无论是身上穿的还是谈吐上,都别出心裁不落俗套,完全看不出是出身乡下没有教养的粗鄙人,穿的甚至比她们还时髦,而且人家不仅识字,还会讲英语哩!
就算是出生良好的世家小姐里头也有不会讲英语的,不是名媛就一定精通八国语言的。这不是学没学的问题,而是学习天赋问题,而姑苏就是那种学习能力极强的人。当初大少爷给她的西点书,如今她已经将其中全部的糕点样式学会,还学会了举一反三,加入自己的想法。林葳蕤就曾说过,这女娃娃除聪明外,人家还好学。飞扬李当初在襄城教英语,就只有她学的最认真。至于衣着谈吐,这很简单,当你有个对审美、行为要求严格到若是你的衣着品味有一丁点伤了他的眼,就得面对他毫无保留毒舌的老板时,自然是受益匪浅。
第74章 癸丑年清明·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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