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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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姑苏一手好手艺, 她在这个小团体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别看她现在能跟几位真正的大小姐平起平坐,轻声谈笑。但是半个月前小姑娘接待留稚拙的时候, 忐忑到不行,为此还找上了大少爷。

林葳蕤只问了一句:“想做伺候人的还是被人伺候的?”

姑苏彼时低着头,手抓得衣角都皱了,想了很久才轻轻地说了一句:“不想当一辈子的厨娘。”

“既然想做小姐, 就要拿出小姐的架势来。低着头干嘛?”

姑苏立马抬头挺胸, 看着大少爷的眼神,就跟看神明似的热烈。

林葳蕤没看她, 继续看着手里的报纸, 嘴里却不忘嫌弃:“下次换件衣裳, 丑死了。”他的语气不好,但是小姑苏早就知道他口硬心软了,又说了一连串吉利话才笑嘻嘻地走了。大宝知道姑苏跟留家大小姐等人走得近, 也只找过她叮嘱:“现在讲究新世纪人人平等,无需觉得低人一头。不过跟她们出去玩, 手艺也不能落下。”他是知道, 大少爷对姑苏的安排的。姑苏不同他们这些男弟子, 她颠勺力气不够,在中厨一道没有天赋,擅长的是点心和饮品制作, 所以大少爷早早就有了念头, 要让她跟飞扬少爷一起另起山头。现在结识一些人脉, 进入奉天的上层圈子, 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林!我最近闲的浑身不得劲,装修我一直在盯着,眼看着夏天就快到了,我们的店何时开呀?”

因为林大少定做的一批机器还没到,这奶茶店的选址都选好了——就租在酒店旁边商业区,就是不开张。飞扬李为这事天天到他跟前烦他,次次都在念叨,这次也是如此,林葳蕤不耐烦地要轰走他。

飞扬李比了个闭嘴的动作,然后过没多久,又兴致勃勃地提起另一事:“林!你还记得萧亦侦吗?”

林葳蕤对此人毫无交集,不过不妨碍他记忆力好。萧亦侦同样是留美的华夏学子,和他们是同校校友,不过比飞扬李和林葳蕤他们低两届。当年林葳蕤修完科学学位后,转去了另一所大学去读农学,萧亦侦才刚到美国就读一年。

“林你知道吗?密斯脱萧归国后也到了奉天任职!昨日他在乾元街遇见我,便同我说起近日拟召开同学会之事,与会之人皆是共同留美的学子,不知道当中有无当年对你暗许芳心的密斯吴?”

他这话声音不小,最后一句话更是因为激动直接喊了出来,周围忙碌的人都听到了,气氛突然安静,众人表情十分古怪。

林葳蕤乜了他一眼,“你别败坏人家姑娘家和我的名声。”

飞扬李讪讪笑了,也知道自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合适,压低声音道:“我又没胡说,密斯吴对你殷勤至此,还为你转了同一所学校。没想到林你竟然这般不怜香惜玉,竟然拿了学位便独自一人乘船回了国。”

“我拿了学位不回国,难不成等你?”

飞扬李嘿了一声,“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林你真经不起玩笑。我同你说,我已经答应了人家要去参会,还帮你也要了一张请帖呢!”

林葳蕤上了楼梯,“我不去。”话音刚落,他的大腿上有了一坨重物,脚抬了抬,发现无法动弹。

飞扬李抱着他的大腿,“林!多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去啊!”

林葳蕤狐疑:“你做了什么?为何定要我去?”

飞扬李吞吞吐吐,“没做什么啊,就人多热闹啊。”

这时武文刚好进屋来,林葳蕤朝他示意,指着自己腿上的挂件,“麻烦武文了。丢到外头就行。”

飞扬李见他这般冷酷无情,全然不顾同学情谊,赶紧招了,“因为我答应了那萧亦侦要帮忙拉一些人去,作为交换,他便帮我邀请密斯郦同去同学会。”

郦冷云是飞扬李梦中情人,当然他还有无数个不同名字的梦中情人,这是最喜欢的一个。林大少凉凉看他,“你家费恩同意了?”

飞扬李被他一噎,然后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模样,“这不是他现在不知道嘛,再说了,林,就算我真的有双重人格,那也是同一个人啊!”所以他同意不就好了?

林葳蕤哦了一声,眼神戏谑。

“所以林你到底去吗?”

“好,我去了。”

“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啊,难得相聚,错过你可能终身后……咦,林你答应了?”

林葳蕤趁他放松了手,一脚踢开了他,上了楼。能看这个傻子的戏,干嘛不去?林大少吃黑芝麻汤圆长大的,切开也是黑的。

翌日他便收到了一份知单,上书:明日为阴历三月三上巳节,凡我留学才子佳人,皆邀宴饮,情意交流,往来常在。即恳台驾与明日上午十时,驾临乾元街有凤来居高档酒店牡丹亭包厢。奉天留洋学会启。

·

林葳蕤往碗里投着用鲜贝和水草做成的鱼食,面前天青色釉碗里的一尾鱼儿没有去追逐那些鲜美的食物,而是用鱼嘴亲热地啄着他细长的手指,林葳蕤被手上的痒意弄的,曲起手指,戳了戳鱼儿的肚子,“小仙女,悠着点,再大点,就要被吃掉了。”

青釉碗里游着的是那尾专门被人从襄城运到奉天的伏仙鱼,原本只有一指长,如今已经是成人一个半巴掌大了。通体银白,在阳光下像是上好的银丝乔流淌,就连粉色的鱼眼也大了一圈。林葳蕤养过一阵日子,给取了个小仙女的名,小仙女的寄主叶四哥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并且很有危机感,曾表示这鱼还不定是雌的呢,为什么不可以改成小仙男。被林大少以难听的理由强行拒绝了。

跟着小仙女一起来的鱼友可没它这么好待遇,还住着宋朝汝窑的青釉古董,其他三尾锦鲤均被投放在大型鱼缸里,整日里出来见客。因为太胖了完全规避了林大少对盘中餐的审美,但是却也招来了其他人的觊觎。

“大少爷,又有客人想要买大堂里的锦鲤。”

林葳蕤眼皮都没抬,对着镜子整理衣袖,随意问道:“这次开出了什么价?”

曾白玉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中兴银行的钱行长提出的要求,他说他们银行大堂就缺一个可以展现他们应有身份的摆设,要买那条身上有’聚‘字的锦鲤,到时候用鱼缸装起来,估计是为了讨聚宝盆的好彩头,竟然开出了一万大洋的高价!大少您说我们这次答应了吗?这次的价格可比上次翻了一倍!”

“不卖。全都不卖。”

“可是……”他还是暗自嘀咕,怎么会有人钱多至此,想要用一万大洋只买一尾锦鲤呢?还有人不卖的!

林葳蕤斜眼乜他,曾白玉赶紧应好,又听得大少说道:“给午时牡丹亭那间包厢每客免费上一份南瓜帽。”

曾白玉回想了一下,“那是滕家三公子的宴会。大少,那滕三少有什么过人之处?”

“想多了,只是我的同学会。”

曾白玉反应过来又是惊讶,大少今日要去参加同学会!这可是大新闻!他即刻又保证:“小的保准让大少的朋友宾至如归。”

“不是朋友,只是不认识的同学。”这可是大少第一次同学会啊,曾白玉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给大少献殷勤的机会,早就已经想到要给包厢多添加几个伺候的人和加哪些菜色了,哪还听他讲。

第75章 癸丑年清明·吴璎容

牡丹亭厢房里, 上午不到约定的十时,已经陆陆续续坐了不少人,说是同学会, 其实不是校友的也可以参加,知单上写的就是留美诸人,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抱团交际活动。组织这场同学会的人不知是要作何大文章,竟是下了重本,将同学会的地点定在了有凤来居。

梁仲永今日早早到了酒店, 拿着请帖在服务生的招待下,一路穿过铺着羊毛毯的走廊, 所见之人都是贵不可言之人, 心中早已想法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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